财务人员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一、考核目的
1、改善和提高财务人员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提高财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完善和改进财务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2、完善绩效考核管理,真正实现奖优罚劣的激励作用。
3、保持内部竞争机制,为进行薪资调整、职位调整提供基础信息。
4、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到改进方法,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公平原则。
2、突出工作业绩考核原则
三、考核方法
1、实行月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方法,月度考核安排在次月3日,遇节假日则提前一天进行;年度考核安排在12月20日进行。
2、考核采取自评、部门经理初评、财务副总经理终评。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业绩、工作能力等。考核内容以考核表的形式,具体考核标准见。
五、考核标准
优秀(86-100分) 工作能力非常强,很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良好(70-85分)工作表现和结果令人满意,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
合格(60-69分)工作表现基本合格
待改进(60分以下) 工作表现不积极,还须进一步提高
六、奖励办法
根据“财务人员绩效考核表”的考评结果进行奖惩。
(一)、月度考核
(二)、年度考核
《财务人员考核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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