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对争议土地确权
申请人:叶玉琴(姚平如遗孀),女,住姚王镇姚岱村姚前一组。争议土地的另一方为姚前二组姚炳泉。争议土地位于叶玉琴门前路南东西宽8.8米,南北长13.2米东临姚得官地界。此地块自1994年9月18日承包给叶玉琴耕种一直至2013年1月(2013年1月5日后被姚炳泉占),见姚平如土地承包证和土地分配归户清册,争议土地的另一方姚炳泉当时是姚前二组队长,不知何因将这一地块在发放土地承包证后更改到他的土地承包证上,姚炳泉归户清册没有更改。为了明确这一争议土地的权属,故具申请请求姚王镇人民政府给予确权。
申请人:叶玉琴
2013.6.27
《申请对争议土地确权.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