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排球竞赛规则(2012-2016年)
第一章器材与设备
1比赛场地
比赛场地包括场区和无障碍区。
1.1面积
比赛场区为长12米、宽6米的长方形。其四周至少有2米宽的无障碍区,从地面向上至少有7米高的无障碍空间。比赛场区也可为长13.4米、宽6.1米的长方形。
1.2场地地面
场地地面必须平坦、水平、划一。不得有任何可能造成伤害队员的隐患,也不得在粗糙或易滑的地面上进行比赛。
1.3场地上的画线
1.3.1 所有的界线宽5厘米,其颜色须区别于场地颜色。
1.3.2 界线
两条边线和端线划定了比赛场区。边线和端线都包括在比赛场区面积之内。
1.3.3 中线
中线连接两条边线的中点。中线的中心线将比赛场区分为长6米,宽6米的两个相等的场区。
1.3.4 进攻线
每个场区各画一条距离中线中心线2米的进攻线。进攻线前为前场区,进攻线后为后场区。进攻线外两侧各画间距20厘米、长15厘米、宽5厘米的三段虚线为进攻线的延长线。两条进攻线的延长线之间、记录台一侧边线外的范围为换人区。
1.3.5 发球区短线
端线后两条边线的延长线上各画一条长15厘米,垂直并距离端线20厘米的短线,两条短线(包括短线宽度)之间的区域为发球区,发球区深度延至无障碍区的终端。
1.3.6 教练员限制线
由一组长15厘米、间隔20厘米的虚线组成,虚线自进攻线的延长线至底线延长线,距边线1.05米并平行于边线。限制线限制教练员的活动区域。
1.4裁判台设在球网的一端(最好有可调节高度装置)。记录台设在裁判台对面的边线外无障碍区,记录台两侧设球队席。
2.1 球网架设在中线上空。球网为黑色,长7米,宽1米,网孔为10平方厘米。网的上沿缝有5厘米宽的双层白色帆布,中间用柔软的钢丝绳穿过,网的下沿用绳索穿起,上下沿都需拉紧并固定在网柱上。球网的两端各系一条宽5厘米,长1米的标志带,垂直于边线。在两条标志带外沿、球网的不同侧面,分别设置长1.80米,直径10毫米的标
- 1比赛中教练员坐在靠近记录员一端的球队席上,但可以暂时离开。
6.3队长
场上队长应有队长标志。如换下场时,应指定另一名场上队员担任队长。
队长赛前在记录表上签字,并代表本队抽签。
比赛中可以请求换人和暂停。
只有场上队长在死球时可以请求裁判员对规则和规则的执行进行解释,转达本队队员提出的问题和请求。如果对解释不满意,可以选择抗议并立即向第一裁判员声明,保留其在比赛结束时将正式抗议写在记录表上的权利。
比赛结束后感谢裁判员,并在记录表上签字,承认比赛结果。
第三章比赛方法
记分方法
比赛采用每球得分制。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胜两局的队为胜一场。如果1:1平局时,应进行决胜局。先得21分为胜一局,当比分为20:20时,先获得21分的队即获胜该局。决胜局,先得15分同时超过对方2分的队获胜(8分时交换场地)。当比分14:14时,比赛继续进行至某队领先两分(16:
14、17:15)为止。
7.6 弃权与阵容不完整
某队被召唤后拒绝比赛,则宣布该队为弃权。对方以每局21:0的比分和2:0的比局获胜。
某队无正当理由而未准时到达比赛场地,则宣布该队为弃权,处理同规则7.6.1。
某队被宣布一局或一场比赛阵容不完整时,则输掉该局或该场比赛,判给对方胜局或该场比赛所必要的分数和局数。阵容不完整的队保留其所得分数和局数。
8比赛的组织
抽签
比赛开始前和决胜局开始前,由第一裁判员召集双方队长抽签。获先者选择:发球或接发球或场区。另一方可挑选余下部分。
8.2准备活动
比赛开始前,两队合练5分钟。
开始阵容
- 3发球队员得一分后,必须按顺时针方向轮转一个位置,由2号位队员继续发球。
没有按照轮转次序进行发球为轮转错误,应进行如下判罚:该队失一分,由对方发球;纠正队员的轮转次序。
记录员应准确地确定其错误何时发生,从而取消该队自错误发生后的所有得分。对方得分仍然有效。如果不能确定错误发生的时间,则仅判失一分,由对方发球。
第四章比赛行为
比赛的状态
比赛开始
经第一裁判员允许,发球队员击球为进入比赛。
比赛的中断
裁判员鸣哨中断比赛,但如果裁判员是由于比赛中出现犯规而鸣哨的,则比赛的中断实际上是由犯规的一刹那开始的。
界内球
球触及比赛场区的地面包括界线为界内球。
9.4界外球
下列情况为界外球:
球接触地面的部分完全在界线以外;球触及场外物体、天花板或非场上的成员等;球触及标志杆、以及标志杆以外的球网、网绳或网柱; 球的整体或部分从过网区以外过网(包括从延长空间进入对方无障碍区);球的整体从网下穿过。
10比赛中的击球
比赛中队员与球的任何触及都视为击球。比赛队必须在其本场地内及其空间击球。
10.1球队的击球
每队最多击球三次(规则 15.3.1 除外),无论是主动击球或被动触及,均作为该队击球一次。
连续击球
一名队员不得连续击球两次(规则 10.2.3、15.2、15.3.1除外)。
同时触球
两名或三名队员可以同时触球。
同队的两名(或三名)队员同时触到球时,被记为两次(或三次)击球(拦网除外)。如果只有其中一名队员触球,则只记一次。队员之间的碰撞不算犯规。
两名不同队的队员在网上同时触球,比赛继续进行,获球一方可再次击三次。如果该球落在某方场区之外,判对方击球出界。
如果两名不同队的队员在网上同时触球并造成停留,则判“双方犯
- 5但不得击球。
12.3触网
队员触网不是犯规,但干扰比赛的情况下除外。
队员击球后可以触及网柱、网全长以外的网绳或其他任何物体,但不得干扰比赛。
由于球被击入球网而造成球网触及队员,不算犯规。
队员在球网附近的犯规
在对方空间击球或拦网触球。
从网下穿越进入对方空间并妨碍对方比赛。
越过中线进入对方场区。
队员干扰比赛如下列情况:
击球时触及球网上沿的网带;
或触及球网以上的80厘米标志杆;
或击球时借助球网的支持;
或造成了对本方有利; 或妨碍了对方合法的击球试图。
13发球
后排右(一号位)队员在发球区将球击出而进入比赛的行动,称为发球。
13.1首先发球
第一局和决胜局由抽签选定发球权的队首先发球。
第二局由前一局未首先发球的队发球。
发球次序
队员发球的次序按位置表上的顺序进行。
一局中首先发球之后,队员按下列规定进行发球:
当发球队胜一球时,必须轮转发球。由前排右(二号位)队员轮换至一号位进行发球。
当接发球队胜一球时,获得发球权并轮转。
13.3发球的允许
第一裁判员检查发球队员已握球在手并且双方队员已做好比赛准备时,则鸣哨允许发球。
13.4发球的执行
球被抛起或持球手撤离后,必须在球落地前,用一只手或手臂的任何部位将球击出。
- 7扣球起跳时脚不得踏及或越过进攻线。
击球后可以落在前场区。
队员可以在进攻线前(前场区)击球,球过网时,必须要有明显向上的弧度。
接发球队队员不能对在本场区内高于球网上沿的对方发球完成进攻性击球。
进攻性的击球犯规
在对方空间击球。
击球出界。
在前场区,进行进攻性击球,球过网时没有明显向上的弧度(包括平行飞向过网的球)。
对处于本场区内高于球网上沿的对方发球完成进攻性击球。
15拦网
拦网是队员靠近球网在本场区高于球网处阻挡对方来球的行动。与触球点是否高于球网无关,但触球时必须有身体的一部分高于球网上沿。只有前排队员可以完成拦网。
没有触及球的拦网行动为拦网试图。
完成拦网
触及球的拦网行动被认为完成拦网。
拦网触球后允许拦网队员的手自然随球过网,但触球时必须在本方场区空间。
集体拦网
两名或三名队员彼此靠近进行拦网为集体拦网。其中一人触球则完成拦网。
拦网触球
在一个动作中,球可以迅速而连续触及一名或更多的拦网队员。
拦网与球队的击球
拦网的触球不算作球队三次击球中的一次击球。
拦网后可以由任何一名队员进行第一次击球,包括拦网时已经触球的队员。
拦网的犯规
在对方场区空间拦网触球。
后排队员完成拦网或参加完成拦网的集体。
拦对方的发球。
拦网出界。
从标志杆以外伸入对方空间拦网。
- 9同一场比赛中再次提出不符合规定的请求应判延误比赛。
17延误比赛
一个队拖延比赛继续进行的不正当行动为延误比赛。包括以下行为:
换人延误时间。
在裁判员鸣哨恢复比赛后,拖延暂停时间。
请求不合法的替换。
再次提出不合法的请求。
球队成员拖延比赛的继续进行。
对延误比赛的判罚
“延误警告”和“延误判罚”是对全队的延误比赛的判罚。
延误比赛的判罚对全场比赛有效。
所有延误比赛的判罚都记录在记分表上。
在一场比赛中,对一个队的成员的第一次延误比赛,给与“延误警告”。
在一场比赛中,同一队的任何成员造成不论任何类型的第二次以及其后的延误比赛,都给与“延误判罚”,失一分并由对方发球。
局前和局间的延误比赛判罚记在下一局中。
局间休息与交换场区
局间的休息
第一局结束后休息3分钟,决胜局前休息5分钟。
交换场区
每局结束后,比赛队交换场区(决胜局除外)。
决胜局中某队获得8分时,两队交换场区,不休息,队员在原来的位置继续比赛。
如果没能及时交换场区,应在此错误被发现时立即进行交换,保留交换场区时两队已得比分。
判罚出场
任何成员被判罚出场都必须坐在球队席上,不得继续参加该局的比赛,没有另外的判罚。教练员被判罚出场坐在球队席上,失去该局的指挥权利。
某成员第一次出现冒犯行为,判罚出场,无其他判罚。
同一成员在一场比赛中的第二次粗鲁行为,判罚出场,无其他判罚。
取消比赛资格
任何成员被取消比赛资格必须离开比赛控制区域,不得继续参加该场的比赛,没有另外的判处。
- 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