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炉人员培训制度
司炉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是确保锅炉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
一、锅炉工人应具备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视力、听觉正常。遵守纪 律、热爱本职工作。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对蒸汽、压力、温度、水质、燃料、燃烧、通风、传热、节能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并掌握操作锅炉的基本技能。
二、司炉人员培训、考核
1、司炉人员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取得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司炉操作证后,才准独立操作。
2、组织参加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统一组织考核,司炉人员的考核分为理论考核和实际考核两部分。
3、司炉人员考试前的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由本单位、主管单位或委托其他单位进行。
4、要加强对司炉人员的安全和节能操作技能的培训,提高司炉人员安全、节能操作意识和技术。
5、对取得操作证的司炉人员,只允许操作不高于标准类别的锅炉。
6、要加强对司炉人员的思想教育和文化技术教育,改善司炉人员的劳动条件,保持司炉人员队伍的相对稳定,不随意调动司炉人员的工作。
《司炉人员培训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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