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代理协议书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所有的位于的商品房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项目名称:都市温泉花园(暂定名);
物业位置:
物业面积: ;
二、代理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为该物业销售的独家代理商,乙方负责该物业全程策划销售,并协助甲方与客户签订《售房合同》,按时回收房款。
三、销售价格
1、销售平均底价起步价为 /平方米,详细价目(见附件一)。
2、集团客户(公寓整单元或整幢楼购买的客户),价格另议。
四、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该商品房建设的有关文件,售房合同及批准销售的全部合法文件和相关物业管理及售后服务资料。
2、负责为乙方客户办理贷款、产权过户及其它相关手续,协调物业管理等事宜。
3、代理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随意自行销售该物业,也不得再委托其他方销售该物业,否则视为违约。
4、甲方因特殊关系,越过乙方与客户成交的,甲方仍应按乙方相应的代理佣金支付给乙方,保证乙方的合法权益。
5、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义销售本项目。
6、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地方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7、甲方应确定专人负责审签合同、处理、解决、协调有关房屋售后事宜。
五、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销售人员的管理及销售全过程运作。
2、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与该项目无关的活动。
3、乙方配备商品房销售的专业人员,销售甲方所委托的物业。
4、乙方应协助甲方及时催收购房款项。
5、乙方在代理销售过程中发生的人员工资、佣金、办公费、应酬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因销售需要而产生的技术性广告费用(如报纸广告、宣传单等)由乙方承担。
7、经乙方协调努力,仍因乙方原因导致客户退房的,代理佣金退回甲方。
8、乙方承担施工图纸设计等相关费用。
9、该项目在确保月日建设相关证件齐全并开工的前提下,施工进度进展到地面正负零完成销售任务的10%,施工进度进展到3层完成销售任务的30%,施工进度进展到5层完成销售任务的70%,施工进度进展到整体封顶完成销售任务的90%,施工进度进展到装修及相关标准达标后,完成销售任务的95%以上。
六、代理佣金及奖金支付方式
1、代理佣金及奖金标准
甲乙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房屋对外销售基础价格,甲方根据合同成交额按照不低于%的比例向乙方支付基础佣金,乙方为促成成交,可运用价格策略适当提高房屋销售价格,未经乙方认可甲方不得单方面上调价格;
2、佣金结算方式为每半月结算一次(即每月1日和16日结算前半个月的佣金)。
3、成交认定
客户与甲方签订购房合同,缴纳完首付款即视为成交并具备全额结算条件;(首付标准:贷款首付不低于20%—30%,一次性首付不低于80%,分期首付不低于40%,)
七、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期内,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除不可抗力外,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协议。如因一方违约或终止协议,应赔偿对方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2、乙方代理成功后,甲方如未按双方协商的方法支付代理费,则甲方除应继续支付代理费外,应向乙方支付代理费滞纳金(按欠款总款额的万分之四/日计算)。愈期15日,甲方另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乙方代理费总额的10%。
3、乙方在物业销售进度(论套)达到95%以上,视销售代理合同完成,
八、附则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完成甲乙双方结清所有代理费后自动终止。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
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乙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