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担保决议
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岩分中心:
经我公司股东会研究决定,同意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所有购买小区的购房户向
贵中心申请并取得借款,无条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只有在借款人办
理好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房屋他项权证》等房屋权属证明文件交与贵
中心后,该保证才自动失效。
本公司股东会同意以本公司合法拥有的财产,为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所应承担的保
证责任提供清偿。
(本公司股东会授权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信贷
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本次股东会决议由本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通过,自与会股东
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股东会成员签字:
决议时间:
决议地点:
公司盖章
《股东会决议 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岩分中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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