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学院团支部推优测评细则
为进一步做好团支部推优工作,不断规范推优程序,细化测评标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广泛采纳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我院特制定团支部推优测评细则。
1、测评内容和标准
2、测评程序和要求
(1)团支书组织支部同学召开团支部党员推优测评会,要求参会人数超过团支部成员总数2/3,参会人数少于总人数2/3时会议无效。班主任和班级党代表列席会议。
(2)团支部对班内符合推优条件的重点积极分子进行介绍。
(3)团支书发放测评票,对符合推优条件重点积极分子进行民主测评。 (4)当场统计测评结果。测评项中任意一项的“不满意”票数超过投票人数的40%,则取消该测评人的推优资格。
3、测评票样本和统计方法。
注:下表中“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选项各为2分、1分、0分。要求团支书收取选票后,当场计算并公布结果,并将测评结果上报所属党支部组织委员。
电气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2013年4月1日
《团支部党员推优测评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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