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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的考察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02 10:11:3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沈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的考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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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04-11-26 0:00:00 字体显示:【大】【中】【小】

按照办公室的要求,2003年6月10日至12日,我们考察了沈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情况,与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参观调查了若干行政审批办事大厅,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沈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本情况和特点

(一)审批事项精减情况

2002年初,沈阳市开始进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沈阳市委、市政府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沈阳市“应对入世挑战,创造发展环境”的重点工作之一,高起点、高标准地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经清理,沈阳市改革前共有行政审批事项1229项,经认真仔细的审核研究,确定取消了928项审批事项,保留审批事项301项,一次性精减幅度达到76%;今年初,沈阳市又根据中央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清理取消了17项审批事项,到目前为止,沈阳市仅保留审批事项284项,为全国副省级以上城市中最少的。在审批项目的取舍上,沈阳市决定:一是将凡是国家、省、其它大城市取消的审批事项和本市自定的审批事项取消;二是将与市场经济和WTO规则不符的审批事项取消,涉及政府资源分配利用性审批项目改为招投标方式;三是除涉及安全、稳定的审批事项保留外,能推向市场的一律取消;四是涉及资格、资质认证项目,原则上转为中介机构承担;五是对同一事项设有较多审批项目的,原则上只保留关键性的一项,其余的或合并或取消,如房屋拆迁许可事务,按规定有近10项审批事项,沈阳只保留房屋拆迁许可一项;六是对审批事项较多的公安、建设、规划国土等部门进行重点精减,如将市公安局的审批事项减至19项;七是涉及审核类项目,原则上不作为审批项目,作为一般性管理事务。

沈阳市对取消的审批项目,凡是依据沈阳市政府制定的政府规章设立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沈阳市政府同时废止相应政府规章,对依据省、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设立的审批事项需要取消的,由市法制办代市政府向市人大及省有关部门按程序提出修改法规的提案,对这类项目,沈阳市不再作为保留的审批项目,不再审批;其它涉及上位法律法规修改的取消项目,均依程序办理,沈阳市不再审批。在取消项目后的管理上,沈阳市要求各部门能放开的一律放开,还权于企业,还权于民,需要改变管理方式的要制定有效的后续监管办法,将部门职能转到日常监督管理上来。

(二)审批方式改革情况

沈阳市将审批项目的精减与审批方式的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大力推进审批方式创新。按照“规范审批、重心下移、简化手续、方便市民”的要求,在和平区等7个城区建立7个行政审批大厅,市、区两级政府有审批权的部门均在审批办事大厅集中办理全市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办事大厅实行一门式受理、一站式审批、一口式收费、一条龙服务,实行并联审批。这7个办事大厅自2002年7月1日正式办理审批事项至今,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211881件,办结206110件,办结率达97??28%。沈阳市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贯彻十六大关于行政体制改革的精神,将决策、执行和监督相对分离、相互协调,将各部门内分散的审批职能集中,审批职能作为执行职能与各部门相对分离,交由办事大厅承担,部门主要承担决策和监督管理职能;同时

要求各部门建立为窗口审批服务的支持机制,实行批、管分离,行政审批事项较多的部门如建委、公安、交通等部门设立了专门的审批处,为窗口审批服务,各部门其它处室主要搞批后管理,改变重批轻管的现象。

(三)审批制度改革管理体制情况

沈阳市为了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加强审批事项的长效管理,成立了沈阳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行政审批的各项规章制度,指导行政审批的总体运行,统筹管理、协调各办事大厅,为副局级单位,列机关编制6名,财政全额拨款;各个办事大厅各设管理办公室,为处级事业单位,各列6-10名事业编制,人员实行公务员管理办法,由市、区共建共管,实行双重领导体制。

(四)沈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效和特点

沈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了广大投资者、企事业单位和市民的欢迎与好评,树立了政府新形象,促进了沈阳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沈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功做法主要有以下特点:

1.以提高认识为先导,高度重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沈阳市在去年审批制度改革初,为应对入世挑战,提出下大决心、用大力气,创建中国北方投资环境最佳城市,并把行政审寸比制度改革作为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手段。为此,在改革组织领导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列为沈阳市市长一号工程和民心工程,市长亲自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市集中力量抓这一项工作,沈阳市长陈政高亲自制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目标,部署改革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全市大会上逢会必讲审批制度改革,亲自参与有关具体工作,并督促落实。在工作主体和方式上,沈阳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和市政府秘书长与市监察局、编办、法制办一道,集中一个月时间对全市审批事项逐项审核清理,与市政府各委办局一把手逐一谈话,一项一项地确定该部门保留的审批事项,特别重大疑难问题直接由市长拍板决定,最后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全市需保留的审批事项,并向社会公布。在沈阳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有力领导下,沈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短时间内就战胜了许多困难,取得了巨大成绩,走在了全国大城市前列,为沈阳市抢抓战略机遇、实现跨越式发展奠定了优越的制度基础。

2.以审批事项精减为突破口,大幅度精减行政审批项目。开展审批制度改革,首先必须把过多过滥的行政审批事项精减下来。沈阳市把精减行政审批事项作为改革的前提和突破口。在审批事项精减上,沈阳市确定了三个结合和一个目标。三个结合是:一是与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把审批事项精减作为落实政府职能转变的具体体现,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对社会经济生活的管理与干预,审批事项精减与政府职能转变方向一致,凡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加入WTO要求不符的事项、政府职能转变转移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行政审批事项,凡是能由社会中介组织承担的事项,一律取消,凡是能由市场承担的事项,一律不作为行政审批事项;二是与行政法规、规章清理相结合,凡是沈阳市法规、规章设立的审批事项,一律作废;三是与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相结合,精减审批事项同时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的收费实行集中收费,全额上缴财政,与部门利益脱钩。沈阳市行政审批事项精减改革的目标是:在全国副省级以上大城市中实现审批项目最少。在操作方式上实行快刀斩乱麻,限期完成精减任务。按照这些要求,沈阳市在去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将清理出的1229项行政审批事项一次性取消928项,取消幅度达76%,力度之大,全国少见;今年初沈阳市又取消了17项审批事项,目前仅保留了284项,在全国副省级以上城市中也是最少的。

3.以建设新型行政审批办事大厅为载体,全面创新审批方式和提升办事效率、服务水平。

沈阳市将行政审批事项精减与行政审批办事方式的改革紧密结合起来,确保精减后保留下来的审批事项能有统

一、公开、方便、廉洁、高效的办事载体。按照市政府工作重心下移、方便市民办事的要求,市、区共同投资1.5亿元在7个城区设立了7个行政审批办事大厅,作为市和区行政审批事项的载体,保留的284项审批项目全部进入审批大厅办理,在审批上以市为主,在管理上以区为主,使投资者、企事业单位和市民办事不出区;其它未设办事大厅的郊区县到就近的办事大厅办理审批事宜。市、区有审批事项的部门均派工作人员进入办事大厅,设立审批窗口,办理审批事项,每个办事大厅均有38至40个窗口,市、区各部门共派有750名工作人员在7个办事大厅。办事大厅实行一门式受理、一站式审批、一口式收费、一条龙服务,建立并联会审制度;对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五项办理制度,即即时办理制度、承诺办理制度、联合办理制度、上报办理制度和退办答复制度;所有审批事项均有办理时限。办事大厅实行“六公开”,即每项审批的法定依据、审批内容、审批程序、申报资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公开。沈阳市政府制定了《沈阳市行政审批大厅管理办法》等10项规章制度,规范审批行为和大厅管理。办事大厅建立了监察制度,市监察部门派人进场现场监督。企业和市民无需东奔西走,只要来到属地办事大厅,就可以方便快捷地办理审批事项。审批办事大厅建立后高效运转,立即发挥了为企业、市民服务的作用,自去年7月1日开始运转至今年5月份的11个月里,7个办事大厅共接待咨询人数374536人次,受理事项211881项,办结206110项,办结率高达97.28%,特别是在为投资沈阳的大中型项目服务上,审批办事大厅发挥了特有的优势,能快捷地为投资商服务。如娃哈哈集团在沈阳市于洪区投资800万美元办企业时,办事大厅仅用了一周就为其办理了项目立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各种手续,赢得了投资商的高度称赞,并表示要加大在沈阳的投资规模。办事大厅的设立,受到广大投资者、企事业单位和市民的热烈欢迎和好评,为办事对象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间接经济效益,树立了廉洁、高效、亲民的服务型政府好形象。

沈阳市在城区设立7个行政审批办事大厅之前,撤销了市外商投资联合办事服务中心及其它市直部门各自设立的审批办事窗口,也没有在市一级设立一个综合型审批办事大厅。其主要原因是,在市一级设立办事大厅或由市直各部门设立办事大厅,不利于方便市民和投资者办事,不利于与区级审批结合,市民和投资者仍需分别到市里和区里办手续,如办理房地产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需分别到市、区建设行政部门办理手续,仍需东奔西走。在各区设立办事大厅,市、区共同审批则克服了上述弊端,方便了办事人。为保证各区办事大厅真正发挥作用,沈阳市规定,各部门不得在行政审批办事大厅外受理、办理审批事项。

4.以机制建设为保证,建立审批制度改革的长效管理体制。为避免运动式清理审批事项容反弹、难落实和监管的问题,沈阳市建立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长效管理体制,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供了健全的组织保障。一是成立了沈阳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为市属副局级单位,列机关编制6名,主要负责全市7个办事大厅的行政管理职能;指导进入办事大厅的各部门工作;协调各部门关系;协调并联审批事项,处理会审项目的有关问题;检查行政审批办事大厅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各项审批项目的运行进行跟踪督办。二是设立7个办事大厅管理办公室,为正处级单位,受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和区政府双重领导,以区政府管理为主,主要职责是:负责办事大厅工作人员考核及日常管理等工作;组织召开会审会,负责协调、监督审批事项的完成;负责办事大厅的日常管理。办事大厅管理办公室主任由各区常务副区长兼任,常务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列事业编制6-10名,财政全额预算。

沈阳市下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设想有:一是根据国务院精减审批事项的精神,再减一批审批事项。二是进一步完善办事大厅功能,进一步明确办事大厅窗口与各部门的

关系,推动各部门向窗口进一步放权,进一步提升窗口的审批办事权限。三是推行电子政务,提升服务手段,进一步完善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网的功能,使其不但能进行网上查询、信息传递,还能在网上下载表格文件,推行网上预审,并与市、区各部门互联互通。

二、建议和工作打算

根据上述考察情况,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审改工作提出如下建议和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摆在促进改革与发展的突出位置。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城市之间的竞争主要体现为环境的竞争,体现为政府效能和服务水平的竞争,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减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手续,创新审批服务方式是吸引人才和投资、提升城市形象和竞争力的关键所在。不少城市缺乏竞争力,对人才和投资者缺乏吸引力,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复杂、不规范的行政审批和低效的审批方式让人望而却步。我市在今年提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抓住了改革与发展的牛鼻子,也是贯彻十六大精神和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的需要。借鉴沈阳等城市的成功经验,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积极行动起来,尽快全面完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在与其他地区和城市的竞争中抢占先机和有利位置。

(二)进一步加大审批事项精减力度。要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个坚决取消”原则,凡是国家、省和外地大城市取消的审批事项,我市坚决取消;凡是我市自行设立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凡是与市场经济要求不符和世贸组织规则不符的审批事项坚决取消,审批事项较多的部门要加大精减力度,力争使我市行政审批事项总数有较大精减,只保留必要的较少的审批事项。对取消的审批事项要研究制定后续监管措施,需要修改法律法规的事项要按程序办理。通过审批事项精减,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为政府机构改革创造条件,为审批办事方式改革提供前提和基础。

(三)着力创新审批办事方式,打造服务型的行政审批办事平台。为了将行政审批事项精减改革的成果落到实处,规范和监督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方便市民、企事业单位和投资者,实行集中公开审批,建立行政审批办事大厅,作为行政审批事项的共用办事平台。为此,提出两种办事大厅设置方案:第一种方案是借鉴沈阳办事大厅设置模式,为方便办事人办事不出门,进一个办事大厅能办完市、区所有审批事项,在我市7个中心城区设立7个行政审批办事大厅,办事大厅实行市区结合、市区同场共同审批,市、区共建共管,审批以市为主,管理以区为主,市直有审批事项的部门派工作人员到7个办事大厅设窗口办理审批事项,其它未设办事大厅的郊区需办理市直审批事项时,到就近的办事大厅办理,各个办事大厅实行统一的管理制度、办事制度和服务方式,由网络互联互通。市区各部门均不得在场外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第二种方案是市级设立一个综合性的行政审批办事大厅,市直各部门的所有审批事项均在该大厅办理,各区各设立一个综合性的行政审批办事大厅,区属各部门的所有审批事项均在该大厅办理,办事人在区办事大厅办完审批事项后,再到市办事大厅办理审批事项。以上两种方案各有利弊,第一种方案的优点是方便市民、企事业单位和投资者,实现了在一个大厅办完市区所有审批事项的目的,不足的是给市直各部门增加了工作负担;第二种方案的优点是方便了市、区各部门,不足的是办事人办事不太方便,仍需分别到市和区不同的办事大厅办理审批事项。

(四)加强组织管理体制建设,建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长效保障机制。鉴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审批及办事方式改革是一项长期和不断更新的工作,为促进行政审批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议在市级设立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为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

构,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管理,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综合协调和行政审批事项的精减调整;指导协调各行政审批办事大厅的管理。各审批办事大厅设立管理办公室,负责办事大厅的日常管理与现场管理,市、区共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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