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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牧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5:29:17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为贯彻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第四轮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0号),进一步规范全省地税系统行政审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经云南省地方税务局研究,决定对省政府第150号令决定调整的地税行政审批项目作以下规范,请各局严格遵照执行;

一、调整的项目范围

按照省政府150号令的要求,此次涉及调整管理实施机关的地方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为:

(一)资源税困难减免审批由云南省人民政府调整到县级人民政府;

(二)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由省局调整到州(市)地税局、省直征局;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审批由省局调整到州(市)地税局、省直征局;

(四)2000万元以下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批由省局调整到州(市)地税局、省直征局;

(五)总机构提取管理费审批(跨州市除外)由省局调整到州(市)、县(市、区)地税局、省直征局。

二、调整时间

从即日起,省局不再审批以上调整的项目,由调整后的

管理实施机关审批。

三、审批要求

除资源税困难减免审批、总机构提取管理费审批以外的其他项目审批程序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受理机关。审批事项的受理机关由纳税人自行选择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或有审批权限的州(市)地税局;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州(市)地税局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受理。

(二)受理申请。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受理机关应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不受理。如果申请事项属于地税机关管辖范围,但不需要审批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同时告知其解决的途径。

2.不予受理。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地税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当场书面作出《税务行政审批不予受理通知书》(附件

1),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要求补正材料。申请人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并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出具《补正材料告知书》(附件2),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受理。申请事项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

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并出具《税务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附件3)。

(三)审查。具有审批权的机关直接审查申请,但可以征求下级地税机关意见;审查应当以书面审查为原则,依法或者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实地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四)决定。行政审批决定应由有审批权的地方税务机关书面作出,任何一个审批环节不得因不同意而自行终止。

为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遵循内外卷分离的原则,对作为“内卷”的各种审批表,审批机关按要求归档,不送达纳税人;对作为“外卷”的决定,审批机关按审批结果制作准予或不予的审批决定,并送达申请人。对于决定的形式,有法律文书的,统一使用法律文书;没有法律文书的,暂由各州(市)地税局和省直征局参照有关法律文书自行确定。

(五)时限。按照省政府第150号令的规定,本次调整的涉及我系统的审批项目审批期限均为26个工作日。调整项目26个工作日的时限原则上按以下标准分解:

1.主管地税局受理申请的:基层管理分局(所)4个工作日,县级地税局6个工作日,州、市级地税局16个工作日。

2.州市级地税局受理申请的,需转县级地税局实地核查和审核,核查和审核时限为10个工作日。

附件:1.《税务行政审批不予受理通知书》

2.《补正材料告知书》

3.《税务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

4.《延期缴纳税款审批情况汇总表》

二○○九年三月九日

推荐第2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行政审批是现代国家管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事务的一种重要的事前控制手段。

在中国,由于传统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巨大影响,行政审批已被日益广泛地运用于许多行政管理领域,对于保障、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一种国家管理行政事务的不可缺少的重要制度。根据统计,我国现有150多个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行政审批作出了规定,这些规定涉及国防、外交、[1]公安、经济、城市管理等20多个领域、50多个行业。

但是,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正式成为WTO的成员的今天,而行政审批制度又缺乏有效的法律规范,在行政审批中长期存在的问题就越来越突出,有些已成为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因此迫切需要对行政审批制度进行改革,来自国内外改革的呼声也愈来愈强烈。[2]

改革历程编辑

改革概况

2001年9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成立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01〕71号),成立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革工作全面启动。[3]

国务院已分六批共取消和调整了2497项行政审批项目,占原有总数的69.3%。[4] 2013年6月,国务院明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单位由监察部调整为中央编办,国务院审改办设在中央编办。[5]

实施改革

2001年10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2001年10月18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批转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发〔2001〕33号】。[6]

2002年4月,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对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审批制度进行课题研究的实施方案》,确定了15个大中城市率先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课题研究,此后又组织了国务院各部门开展这项工作。各地区、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承担课题研究的15个大中城市和一些国务院部门专门成立了课题研究小组,认真组织开展研究,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一些地方和部门还聘请专家学者参与研究,多方协作,集思广益,提高研究质量。[7]

展开研讨

2002年5月,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与焦作市委、市政府在焦作市联合举办了全国首次行政审批制度研讨会。围绕如何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展开讨论,来自全国13个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负责人参加研讨会。[8]

2002年6月6日~7日,由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天津市行政管理学会联合主办的“中国

[9]加入WTO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讨会在天津市隆重召开。2012年2月24日,由中国社

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承办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讨会”在海南顺利召开,国内14名专家教授汇集海口以海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经验为范本,探讨推动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以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论研究。[10]

国务院改革工作会议

2002年6月25日,在北京召开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11]

2011年11月14日,在北京召开国务院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总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行政审批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会上作重要讲话。[2][12]

2012年8月23日,国务院批准广东省“十二五”时期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试,对行政法规、国务院及部门文件设定的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在本行政区域内停止实施或进行调整。[13-14]

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

2008年8月5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和《全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方案》三个文件,明确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马馼主持会议并讲话。

[15]

2009年5月19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在北京召开第二次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和更加有力的措施,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下力气再减少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切实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的监控,推动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6]

2009年7月16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在京召开第三次会议。马馼主持会议并讲话。她强调,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核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把好合法关、合理关、监督关,确保再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目标的实现,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7]2009年12月25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在北京召开第四次会议,重点审议国务院部门拟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会议认为,联席会议办公室依据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部门的职责,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原则,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和管理相对人、有关专家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审核论证,与各有关部门作了充分沟通协商并达成了一致意见,提出的拟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既积极又稳妥,同意进一步论证后报请国务院审定。

[18]2010年9月25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在北京召开第五次会议,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研究安排下一步工作。会议强调,要认真抓好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决定的贯彻落实,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9] 2012年4月25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召开第六次会议,听取了国务院部门第六轮行政审批项目集中清理工作情况汇报,审议了建议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研究了下一步工作。马馼主持会议并讲话。 [20]

取消审批项目

(第一批)2002年10月,取消789项行政审批项目。[21]

(第二批)2003年2月,取消406项行政审批项目,改变82项行政审批项目的管理方式。[22]

(第三批)2004年5月19日,取消和调整495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409项;改变管理方式39项;下放47项。在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中有25项属于涉密事项,按规定另行通知。[23]

(第四批)2007年10月9日,取消和调整186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128项;下放29项;改变管理方式8项;合并21项。另有7项拟取消或者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是

[24]由有关法律设立的,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第五批)2010年7月4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184项。其中取消113项,下放71项。[25]

(第六批)2012年8月22日,取消和调整314项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184项;下放117项;合并13项。重点对投资领域、社会事业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特别是涉及实体经济、小微企业发展、民间投资等方面的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26]

2013年5月15日,取消和下放117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71项,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20项,取消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0项,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项;取消或下放管理层级的机关内部事项和涉密事项13项。[1]

推进改革

2003年9月18日,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省级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2003年9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省级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27] 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提交《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2008年10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5号)。

[28-29]

颁布行政审批法

2004年7月1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颁布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30-31]

地方政府首设机构

2013年8月1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首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32-38]

改革内容编辑

一要按照应减必减、该放就放的原则,进一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

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政府都要退出。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一律不设前置审批。以部门规章、文件等形式违反行政许可法规定设定的行政许可,要限期改正。探索建立审批项目动态清理工作机制。

二要积极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

新设审批项目,必须于法有据,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任何部门不得以规章、文件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行政审批项目。研究制定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设定和管理办法。[39]

三要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和社会组织管理改革。

把适合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承担的事务性工作和管理服务事项,通过委托、招标、合同外包等方式交给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承担。抓紧培育相关行业组织,推动行业组织规范、公开、高效、廉洁办事。

四要进一步健全行政审批服务体系。

继续推进政务中心建设,健全省市县乡四级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并逐步向村和社区延伸。加强行政审批绩效管理,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等做法,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审批项目较多的部门要建立政务大厅或服务窗口。

五要加强政府监管。

对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明确监管责任,制定后续监管措施,强化工作衔接,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工作重点转到依法监管上来,切实履行职责,制定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加强日常动态监管,保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六要深入推进行政审批领域防治腐败工作。

深化审批公开,推行“阳光审批”。加快推广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严肃查处利用审批权违纪违法案件。

七要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投资体制、财税金融体制、社会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结合起来。

进一步理顺和规范政府与企业、与社会的关系,规范上下级政府的关系。进一步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管理服务质量。

总体情况编辑

一是大幅度削减行政审批项目,审批事项过多过滥的状况明显改变。2004年,监察部、国务院审改办会同有关部门对审批项目进行了新一轮审核论证。经过严格审核和充分论证,国务院决定第三批取消和调整审批项目495项。至2006年,国务院部门分三批共取消和调整审批项目1806项,达到了国务院部门全部审批项目的50.1%。[40]

二是保持上下衔接,形成了国务院部门改革与地方政府改革良性互动的格局。国务院各部门加强对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与协调,提出了审批项目上下衔接的意见和办法;各省(区、市)对照国务院部门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从审批部门、审批对象、审批依据、审批内容等方面进行全面核对,根据不同情况对审批项目作了分类处理,并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和办法,防止管理上出现漏洞。[40]

三是创新管理方式,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相关审批项目取消和调整后,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对能够通过市场机制解决的事项,采取招标、拍卖等市场运作方式;对应由统一的管理规范和强制性标准取代个案审批的事项,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管理规范和标准;对转为日常监管的事项,加大事中和事后检查力度;对不再实施审批,转由行业组织或社会中介组织自律管理的事项,积极稳妥地做好移交工作。[40]

四是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制约,行政审批权力的运行逐步规范。不少地区和部门在改革中逐步建立了行政审批受理、实施、监督等环节的规章制度,比如,在受理环节,建立公示制度,对审批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实施主体、条件、程序等内容予以公示;在实施环节,严格限定审批时限,规范审批程序,并普遍实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在监督环节,完善内部层级监督机制,建立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和不当审批行为予以纠正。[40]

重要意义编辑

国务院审改办主任、监察部副部长李玉赋:

首先,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但是还不完善。政府与企业、市场、社会的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政府还在管着许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这些问题导致政府行政管理和社会资源配置的低效,限制了正常的市场竞争,成为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和运行特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国民经济充满活力、富有效率、健康运行。 [41]

其次,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是促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约束和规范行政权力,使行政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规范审批权和审批行为,有助于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41]

第三,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有效途径。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助于促使各级政府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正确政绩观,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有助于提高各级政府工作人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有助于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合理划分经济社会事务管理的权限和职责,在维护中央统一领导的同时,更好地调动和发挥地方的积极性。 [41]

第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根本举措。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有利于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

权力运行机制,有利于增强行政审批的透明度,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是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一项重大举措。[41]

推荐第3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2008年,承德无线电管理分局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加强无线电管理的制度建设入手,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行政执法,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为目的,为保证承德市无线电管理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结合无线电管理实际,进

一步完善了行政许可有关配套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办理设台审批,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下面就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许可事项、设定条件及依据

我局主要共有十项行政许可,取消两项。主要有: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工作频率、频段和有关技术指标的核准;研制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时,进行实效发射实验时的批准;驻华代表机构、来华团体客商等外籍用户设置、使用无线电(站),携带或者运载无线电设备入境的审批;无线电(站)呼号审批;无线电频率指配;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进关核准;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指配;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卫星地球站审批。停止两项(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注册登记费)。

(二)行政许可事项许可时限

我局窗口接到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完成初审。经审定合格的,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书面答复。

(三)行政许可事项统计

今年以来我局共办理各类行政许

可35起。经核实没有一起超范围、超时限的行政许可;没有擅自增加许可环节、许可程序。行政许可制度完善,审批规范。

二、主要特点

(一)领导重视,注重转变观念完善体制

在进一步学习行政许可法的基础上,注重相关法规的贯彻落实,局领导始终围绕这一重点做工作,各科、站形成合力抓落实,做到了“一个强化”、“二个坚持”、“三个倾斜”。“一个强化”:强化依法行政观念,改进机关工作方式和作风。“二个坚持”:一是坚持检查督促。结合阶段性、综合性工作任务,定期做好行政许可的检查讲评,对存在问题及时制定改进措施。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收费、办照、检测等方面坚持原则,不吃请,不索要收受财物。“三个倾斜”:一是领导力量倾斜。成立了局长挂帅、监督检查科专职负责,各科、监测站参加的行政许可领导小组,切实

加强对行政许可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执法力度倾斜。监督检查科和业务科加大对非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查处力度,对部分非法用户进行了查处,维护了空中无线电电波秩序。三是宣传倾斜。为提高无线电管理的知名度,我局在重大节日及条例纪念日采用多种形式宣传无线电管理条例;在新办公区树立夜景照明广告牌,提高了市民对无线电管理工作的了解和认识。

(二)明确责任,注重增大监督检查力度

为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完善行政审批运行程序,我局制定了《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规定》。规定了监督检查的内容及检查形式。在行政许可实施中,明确了责任,强化了领导审批负责制,细化了窗口责任人、行政许可责任人的职责。监督检查科对每一项行政审批进行核查,经审核无误后,由分管领导在行政许可受理单上签字,进一步增强了许可的透明度。

(三)细化措施,注重提高管理水平

按照省无线电管理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对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做了进一步的修改,重新修订了《河北省信息产业厅承德无线电管理分局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暂行规定》,对无线电台站审批工作程序、设台指南、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无线电干扰查处工作程序和电磁环境测试工作程序进行了细化,使行政许可的部门和人员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职责和任务,更加有利于开展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能够严格落实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行政许可,但是由于无线电管理部门的社会认知度低,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普及不够,致使违章设台、擅自设台现象较为普遍。网上办公自动化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和改进。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

从两个方面加以解决。

(一)强化监督,完善制度。我局把监督检查工作贯穿于行政许可全过程之中,建立长效的监督机制。围绕行政许可各项规定、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进行评价和考核,形成自我检验、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的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确保行政许可的顺利实施。

(二)搞好宣传,推行网上办公自动化。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识,了解无线电设台审批的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网上办公自动化建设,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上查询的办公自动化制度。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任重而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创新管理方式,增强管理透12全文查看

推荐第4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2008年,承德无线电管理分局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加强无线电管理的制度建设入手,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行政执法,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为目的,为保证承德市无线电管理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结合无线电管理实际,进

一步完善了行政许可有关配套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办理设台审批,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下面就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许可事项、设定条件及依据

我局主要共有十项行政许可,取消两项。主要有: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工作频率、频段和有关技术指标的核准;研制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时,进行实效发射实验时的批准;驻华代表机构、来华团体客商等外籍用户设置、使用无线电(站),携带或者运载无线电设备入境的审批;无线电(站)呼号审批;无线电频率指配;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进关核准;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指配;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卫星地球站审批。停止两项(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注册登记费)。

(二)行政许可事项许可时限

我局窗口接到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完成初审。经审定合格的,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书面答复。

(三)行政许可事项统计

今年以来我局共办理各类行政许可35起。经核实没有一起超范围、超时限的行政许可;没有擅自增加许可环节、许可程序。行政许可制度完善,审批规范。

二、主要特点

(一)领导重视,注重转变观念完善体制

在进一步学习行政许可法的基础上,注重相关法规的贯彻落实,局领导始终围绕这一重点做工作,各科、站形成合力抓落实,做到了“一个强化”、“二个坚持”、“三个倾斜”。“一个强化”:强化依法行政观念,改进机关工作方式和作风。“二个坚持”:一是坚持检查督促。结合阶段性、综合性工作任务,定期做好行政许可的检查讲评,对存在问题及时制定改进措施。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收费、办照、检测等方面坚持原则,不吃请,不索要收受财物。“三个倾斜”:一是领导力量倾斜。成立了局长挂帅、监督检查科专职负责,各科、监测站参加的行政许可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行政许可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执法力度倾斜。监督检查科和业务科加大对非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查处力度,对部分非法用户进行了查处,维护了空中无线电电波秩序。三是宣传倾斜。为提高无线电管理的知名度,我局在重大节日及条例纪念日采用多种形式宣传无线电管理条例;在新办公区树立夜景照明广告牌,提高了市民对无线电管理工作的了解和认识。

(二)明确责任,注重增大监督检查力度

为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完善行政审批运行程序,我局制定了《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规定》。规定了监督检查的内容及检查形式。在行政许可实施中,明确了责任,强化了领导审批负责制,细化了窗口责任人、行政许可责任人的职责。监督检查科对每一项行政审批进行核查,经审核无误后,由分管领导在行政许可受理单上签字,进一步增强了许可的透明度。

(三)细化措施,注重提高管理水平

按照省无线电管理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对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做了进一步的修改,重新修订了《河北省信息产业厅承德无线电管理分局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暂行规定》,对无线电台站审批工作程序、设台指南、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无线电干扰查处工作程序和电磁环境测试工作程序进行了细化,使行政许可的部门和人员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职责和任务,更加有利于开展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能够严格落实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行政许可,但是由于无线电管理部门的社会认知度低,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普及不够,致使违章设台、擅自设台现象较为普遍。网上办公自动化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和改进。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从两个方面加以解决。

(一)强化监督,完善制度。我局把监督检查工作贯穿于行政许可全过程之中,建立长效的监督机制。围绕行政许可各项规定、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进行评价和考核,形成自我检验、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的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确保行政许可的顺利实施。

(二)搞好宣传,推行网上办公自动化。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识,了解无线电设台审批的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网上办公自动化建设,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上查询的办公自动化制度。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任重而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创新管理方式,增强管理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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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工作自查工作报告

县政务服务中心:

为确实抓好我局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我局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查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

行政审批规范工作,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真正体现政府职能部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表现。对此,局领导高度重视,就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查工作,作了统一安排部署,并落实专人负责抓好抓落实。

二、行政审批项目情况。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XX县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结合我局行政职能,积极开展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改革工作以“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方式,规范审批行为,健全行政监督机制”为宗旨,使我局职能从管理转变到服务上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局现有审批、核准事项1项,即烟草专卖零售许可。不列入行政许可,按备案管理的有1项,即烟草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件。

二、规范内部审批事项办理程序。

行政审批实施程序是规范、制约行政许可行为,确保行政审批合法、高效的重要制度。我局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结合实际,由相关部门根据监管需要,制定了《XX县烟草专卖局贯彻实行行政许可配套制度》,严格规范局内部审批事项办理程序。明确并在我局政务公开栏等公示了审批事项的依据、办理时限以及申请办理条件和申请资料,给申请人提供了良好的行政服务。通过自检自查,我局并未发现有超范围审批项目、变相审批或擅自增加审批项目的现象存在。

三、面向社会,及时公布,接受监督。

由我局负责行使的行政审批项目,其依据、内容、条件、需要提交的材料、办证程序、时限、审批结果、投诉电话等,在局政务公开栏、宣传栏、单位协同办公网向广大群众公布。方便申请人查询,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利民,增强了办事透明度,提高了办事效率,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虽然我们做了一定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在定安县委县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认真细致地开展工作,为使行政审批和执法工作踏上一个新台阶,而努力奋斗。

2010年9月20日

推荐第6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经验交流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经验交流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经验交流

清单之外无权力 窗口之外无审批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深入推进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降低办事成本,提高机关效能,营造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政务环境,促使我县成为“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的引领者和示范区。我县紧紧抓住省直管县改革试点契机,先行先试,坚持“精简、下放、优化、监管”工作理念,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根据省直管县有关文件要求,切实推进全县审批权、办事权(公共服务)、执法权的承接和落实工作,努力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窗口之外无审批”工作目标,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和服务环境。

一、做好“两篇文章”,激发发展活力

按照“能减则减、能并则并”原则,狠抓项目精简和程序简化,实现了项目大量减少、程序规范简便等审批制度改革目标。

一是做好“减”的文章,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按照“五个凡是”的原则,大刀阔斧地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一是凡是国务院、省政府明确取消的项目,各部门一律不再审批;二是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部门自行设定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取消;三是凡是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自主决定和自律管理的,一律取消;四是凡是近三年来办件量为零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暂停实施;五是凡是内容相近、同一审批项目不同审批环节不同情形以及省市下放项目与县原有项目相同或相近的,一律合并。今年,我县在2009至**年三次清理基础上,结合省直管县改革试点工作要求,由县法制办、编办、行政服务中心、省直管县办公室抽调专门人员对各单位行政审批项目逐条逐项梳理、审核,详细了解各部门审批情况,反复征求各部门清理意见,最终形成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汇总表,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共1424项(含省市下放项目),经清理,保留584项、取消448项、暂停实施3

54、下放38项,精减率达59%。

二是做好“放”的文章,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按照“合法、效率、利益、便民”原则,重点做到“四个下放”,尽可将权力下放到乡镇和基层站所,实现权力下放、办事提效。一是凡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能极大方便群众办事且乡镇有条件能办好的一律下放;二是法律法规规定由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行政审批权,但未具体明确审批权限,原则上直接下放乡镇行使;三是省、市已直接下放县级行使的行政权利,乡镇能够办理的,原则上下放给乡镇;四是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由县级行使的行政审批权,原则上以委托方式下放给乡镇行使。经清理,目前我县下放到乡镇的行政审批项目共38项。为确保权力下放的规范有序,确保乡镇和基层站所接得到、接得稳、接得好,我县重点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按下放原则对下放项目进行审定,确保下放行为合法有效;二是坚持以书面形式办理委托下放手续并报县政府备案;三是坚持下放单位对乡镇办理项目审批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管;四是坚持对下放项目进行清理归类,规范管理,形成了《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清单》。

二、强化“三项举措”,提升行政效能

我县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重新审查其设立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审批程序、法定时限、承诺时限等依据,切实简化办事流程,并明确要求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办理,切实精简办事环节,优化办事程序,规范办事制度。

一是在行政效能上提速。首先,精简申报材料。在事项办理过程中,对可要可不要的材料、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都坚决予以取消,同时细化、明确申报材料要求,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大厅设立办事申报材料公示,形成项目办理材料清单。其次,压缩审批时限。在各单位全面推行“一审一核”制,制订了《**县行政审批即办事项申报表》,尽量精简不必要的审核环节,提高即办件比率,尽最大努力做到当场、当天办结,同时对即办件做好记录。县行政服务中心对同一审批事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中心窗口的,实行并联审批,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确定一个并联审批项目的主办窗口,申请人只需直接向主办窗口申请,由主办窗口统一受理,再将项目信息抄告相关窗口,并要求相关窗口限时提出本单位的审批意见,最终由主办窗口将结果告知申请人,较大地提高了审批效率。如企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我县实施“一窗受理、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统一发证”工作模式,工作时间由9个工作日压缩到4个工作日,全县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时间均压缩在法定时间的40%以内。

二是在行政服务上提质。首先,完善和落实便民措施。在各单位开通“绿色通道”,通过采取设立窗口、制作表格、公示办事流程等措施,对申请人面对面解说疑难事情;不可当场办理的,利用网络、电话等方式,主动与申请人互动联系,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通过在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建立项目办理电子评价制度,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办事能力和服务水平。其次,规范窗口办理。按照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要求,所有项目均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因特殊情况暂不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需经县行政服务中心审核后报县政府决定。为提高窗口办理质量和水平,我县健全了办理体系,建立了一个中心、六个专业办证大厅(国税局、地税局、计生委、交警大队、就业局和农机局)、十九个便民服务中心的便民服务体系,确保群众办事“不进衙门不见官”;全面推行了窗口首席代表制度,指定一名干部担任窗口首席代表,首席代表原则上由行政服务股股长担任,并由各部门下发《授权委托书》,明确窗口首席代表、工作人员职责、审批权限和权利义务;推行了审批专用章制度,为窗口统一配备“行政审批专用章”,对于简易事项和一般事项,由首席代表现场审批、发证,真正实现“一站式”办理;建立健全了县行政服务中心监督检查工作的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管,特别加强了对项目、人员、授权“三到位”、流程优化、首席代表,窗口单位办件程序、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避免办事群众两头跑,真正做到便民、为民。

三是在行政收费上减负。为增强收费透明度,整顿乱收费行为,我县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契机,加强对审批项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制订了《**县行政审批项目事业性收费自查表》。按照能减则减的原则对涉及收费的项目进行梳理,公开各收费单位的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清理整顿不合理收费行为,重点整治当前市场中介组织执业中存在的服务和收费行为不规范、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并形成制定了《行政事业收费项目清单》。

四、健全“四项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建立规范有效的工作机制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根本保障。

一是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制度。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效能,我县全面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在完成全面清理审定后,县政府于今年10月向社会公布了《县本级行政审批权清单》、《县本级办事权清单》,其中行政许可253项,非行政许可106项,保留公共服务216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征收5项,同时明确对未纳入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得审批。同时对所有审批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形成了《即办事项审批清单》和《一审一核事项审批清单》、《重大行政审批事项清单》。

二是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行政审批从讨论、决定、审定、备案等环环相扣的各项工作制度。完善了集体讨论制度,明确要求各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审批事项,要按照“以不批为特例,由班子集体讨论;以批为正常,按程序直接办理”的原则,对申请人提出的审批申请,只有经本部门集体讨论才可作出不予受理(不含材料不全)或不予许可的决定。进一步完善了审批事项听证制度,对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公众利益等重大审批事项,积极推行社会听证。建立了重大行政审批事项审定制度,对重大的行政审批事项除经审批部门集体讨论以外,还需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建立了行政审批备案制度,各部门对重大行政审批事项和作出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不含材料不全)决定的,自决定之日起15日内报县政府备案。

三是建立健全行政权力公开制度。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完成后,我县各部门都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本部门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内容包括:项目编码、审批部门、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对象,以及收集社会各界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意见的具体方式等。同时,明确要求各部门不得在公布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事项,不得对已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等行为。

四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不断强化行政审批的后续监管职责。首先,明确责任主体。明确了委托项目的委托单位、下放项目的承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其行政行为承担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要求各部门和乡镇对承接下放的行政审批权,应依法依规行使下放行政审批权,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其次,加强监督检查。完善了放权单位和县监察部门建立健全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明确实施监督检查的具体办法和程序,对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并追究责任。再次,强化责任追究。建立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完善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各部门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审批项目,如无正当理由仍采取体外循环以及超越权限、超时不办、违反程序等行为给群众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严肃追究部门和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推荐第7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五十三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五十三团纪委 2012年10月22日

五十三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今年,我团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推动我团职能转变,以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监督等为主要内容,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扎实有效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清理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

我团在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团规章制度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许可项目、行政许可事项予以保留的大前提下,对全团机关各科室及各基层单位总计68项行政审批事宜,清理了不合经济发展的、程序过多的事项12项,占17.6%。

二、简化审批程序,实效显著

我团按照“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能,优化行政服务,改善发展环境”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主要简化了如:贫困大学生申请补助的行政审批,从中简化了连队领导签批,可由贫困大学生本人直接向分管团领导申请,交团社政科审批;连队基层建设资金的申请,不再需要各部门联合审查、商定,可直接由连队主要领导向团主管领导递交申请书,由团主要管理科室审核通过后,由团财务科下发资金,团纪委监督检查连队资金使用情况。通过减少审批环节,提高我团行政审批效率。

三、为便民服务,制定办事指南

针对大多数职工群众对机关各科室职能不了解的情况下,各科室部门将办理各类行政审批的必要材料、有关注意事项、各类专业术语、名词解释装订成册,共职工办事时预览参考,并将各科室部门主要领导班子、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等制作成版面悬挂于各科室部门办公室。目前,团纪委根据一年度的各科室职权分析,潜心研究出各科室的权力运行风险点,现已制作成版面,共计27块,已分发给各科室领导,各科室的职权更加明确,办事的流程更加清晰,方便了职工办事,提高了机关的服务效率。

四、探索网上办理行政审批

实施网上行政审批是团机关规范行政行为、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行政监督、改善服务的重要举措。这使全团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得到了进一步优化,审批效率得到了提高。开展网上行政审批流程调整工作,是适应审批事项清理、审批环节变动以及审批岗位人员调整等情况而进行的动态调整,是我团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后续工作的重要环节,目前我团以开展准生证网上申请,职工仅需进入我团网站进入相关页面输入个人信息,即可拿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团计生办领取准生证,目前已办理88人次。

实现网上审批,不需要人员来回跑动,减少了人力投入和时间消耗。 但目前网上审批还存在很多局限,各个科室“各自为政”,数据无法互联互通;我团职工互联网知识匮乏,导致网上审批开展难度较大。

五、进一步完善机关绩效考核

针对少部分机关干部效能低下、作风散漫,存在着“僵”、“虚”、“卡”、“推”、“苛”、“慢”的通病。我们从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绩效、改善发展环境抓起,立足实际,先行先试,着力构建目标明确、操作规范、奖惩严明、监督有力的机关作风建设综合绩效考评体系,促进了机关干部提劲、办事提速、服务提质、工作提效、形象提升、环境提优。本年度,我们开始着手建立效能建设的工作机制,率先展开了以效能为核心的机关作风建设和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将行政审批工作开展的情况纳入到机关绩效考核的体系中,将行政审批工作细化为行政审批立项是否合理、程序是否合法、监督是否到位、主管领导是否亲自审核、是否报团纪委备案等共占15分,将目标落实不明确、违规胡乱操作的相关责任人员应该负怎样的责任,全部落实明确,与年度奖金挂钩。

六、今后的工作打算

严肃审批工作纪律,切实加强监管。各单位要建立规范的运作机制减少行政审批的人为因素,减少随意性。对于清理中保留下来的审批事项,要建立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程序科学、制约有效的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人的自由裁量权。团纪委要强化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建立并实行审批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权责对等”的原则,明确审批单位、审批人对审批过错的责任。对擅自变更、新设定或变相设定审批事项,以及滥用职权越权审批,甚至吃、拿、卡、要、徇私舞弊的,要追究行政审批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五十三团纪委 2012年10月22日

推荐第8篇:市经贸局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查报告

市经贸局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查报告

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检查工作的通知》(春府办〔2007〕170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紧紧围绕检查的内容、方法和步骤认真组织自检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清理行政审批项目情况

我局首次清理之前的行政审批制度项目有7项,分别是:

1、典当行核准;

2、生猪屠宰场的设立核准;

3、酒类批发证审核;

4、酒类零售许可证审批;

5、酒类生产许可证审核;

6、废旧金属收购企业设立核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我局对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省政府规章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取消1项废旧金属收购企业设立核准。经查核,我局无变相审批行为。

二、规范审批行为和提高行政效率情况

我局保留下来的行政审批项目有5项,分别是:

1、典当行(核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典当行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五十三条

2、生猪定点屠场的设立(核发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标志牌)(核准)

依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五条,省人大《广东省生猪屠宰条例》第六条、第七条

3、酒类零售许可证审批

依据:省人大《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十六条

4、酒类批发许可证审核

依据:省人大《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十五条

5、酒类生产许可证审核

依据:省人大《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九条 据《广东省第一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省人民政府令第98号)我局直接审核或核准、报市备案事项:(共2项)

(1)非收费的县道、乡道、(县)区内其他公路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2)非收费的县道、乡道、(县)区内其他独立公路桥梁(隧道)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转正常业务事项:(共6项)

(1)旧机动车交易中心的设立、终止审核

原依据:国内贸易部《旧机动力交易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一条

(2)鲜茧收购资格认证(核准)

原依据:《广东省鲜茧收购资格认定暂行办法》(粤经贸外经[2007]797号)第十二条

(3)成品油零售批准证书(核准)

原依据:省政府《广东省加油站管理办法(暂行)》(粤经经贸资源[2001]445号)第五条、第六条

(4)重要工业品进口(核准)

原依据:省经委《广东省经贸重要工业品进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二十六条

(5)废旧金属收购企业设立(核准)

原依据:国务院《废旧金属收购治安管理办法》第三条、

第四条

(6)煤炭经营许可证(核准)

原依据:省人大《广东省煤炭经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以上审批项目均已采取公开栏上墙方式向社会公布。目前我局行政审批全部为零收费,审批手续简捷,全部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采取一条龙式审批,简化了程序,提高了效率,获得了群众的好评。

目前我局根据省经贸委相关政策,对投资额度在3000万元以下(含3000万元)的工业和商贸流通技术改造项目实行网上备案作业,属于正常业务事项。

三、完善相关制度情况

我局根据国家、省有关行政许可的法规规定,建立了完善的行政审批制度:一是公开行政审批项目;二是公开行政审批程序;三是公开办事承诺制度;四是禁止越权审批;五是禁止行政审批过程中乱收费。确保我局在行政审批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得到社会的认可。

四、行政审批行为的检查和监督情况

为保证局机关在行政审批过程中不出现偏差,局成立了以副局长杨海波同志为组长的政务监督领导小组,负责对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制度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刻予以纠正。近年来,我局未接受过涉及行政审批的有关投诉。

二○○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推荐第9篇: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贯彻行政许可法工作汇报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在广东省民政系统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贯彻〈行政许可法〉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粤民办[2005]23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贯彻行政许可法工作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紧紧围绕监督检查的内容、方法和步骤认真组织自查和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保留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基本情况

从这次检查的情况看,我市各级民政部门能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对现行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规定、实施主体和行政许可收费项目进行全面的清理,行政审批(许可)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目前,我市保留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主要是市(县、市、区)属社会团体及其分支机构成立许可、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许可、骨灰堂设立许可、殡仪服务站设立许可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成立审批等4项。实施主体是市和各(县市、区)民政局,以上行政审批(许可)项目是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殡葬管理条例》和《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的。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是强化领导、提高认识。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许可法》能否在本单位贯彻落实并取得实效,领导重视和抓好学习是二个关键环节。根据上级有关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贯彻和《行政许可法》的有关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它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来抓,召开有关会议进行学习动员,要求全体公务员要提高认识,把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贯穿于政务公开和机关作风建设的全过程,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扎扎实实抓好贯彻落实,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抓好学习提高。

局办公室及时购买了《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教程》、《行政许可法释义》和《民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办法释义》等有关教材,并分发到各科室,先后采取自学、集中学习、以会代训相结合等形式组织了学习,并积极开展《行政许可法》宣传活动。此外,根据市法制部门的安排,2004年 5月10日上午还组织了局机关及列入公务员管理的市救助管理站和殡葬管理所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行政许可法》考试,以考促学,使民政系统干部加深了对《行政许可法》的理解,为切实、有效地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是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和贯彻《行政许可法》结合起来,积极开展行政许可事项及实施主体的清理。

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从体制上了规范政府行政审批权限,是对行政审批制度的规范化。为确保行政(审批)许可清理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审批)许可清理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和贯彻《行政许可法》结合起来,对现有的行政许可事项、规定、实施主体和行政许可收费进行了全面的自查清理。组织民政系统业务骨干对民政业务中有哪些属于行政许可的事项、民政系统如何改革实施行政(审批)许可的体制和机制、如何加强对行政(审批)许可的监督工作等问题进行研讨,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与严格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统一起来,一并推进。

四是结合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管理。

我局坚持实用、实际、实效的原则,把行政(审批)许可工作与政务公开工作结合起来,并按照民政部制定的《民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办法》的要求,从规范行政(审批)许可的内容、形式、范围、程序等方面入手,抓住关键,加大力度,深入扎实地开展行政(审批)许可工作。首先,在办公大厅内,将业务科(股)室的工作职能、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名称等通过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在服务窗口中、把实施行政(审批)许可项目的法律依据、须提交的材料、审批标准和审批时限,审批流程图和所有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等上墙公布。其次,采取积极措施确保抓出成效。一是抓责任制的落实。实施行政(审批)许可工作列入干部考核的内容,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局领导按照分工,对分管线条及科室负相应领导责任,有关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负领导责任,责任到人;二是抓配套制度建设。按照《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和国务院的要求,我局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首问告知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通过这些制度,进一步规范民政部门的行政许可行为,转变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改革行政管理方式,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三是抓重点环节。从行政(审批)许可的实际看,重点环节是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方面。我市民政系统把收费项目、收费价格和收费依据全部上墙公布,让办事群众一目了然,防止以权、以职、以业谋私。同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四是抓监督检查。把是否依法设定行政(审批)许可、是否依法受理行政(审批)许可申请、是否依法审查并做出行政(审批)许可决定、是否依法收取费用、是否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等情况作为重点内容进行检查,发现违法实施行政(审批)许可的,坚决予以纠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而,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便捷地向民政部门申请行政(审批)许可;使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能够进一步树立以民为本的观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使民政部门能够进一步强化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五是结合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许可服务水平。

为提高行政(审批)许可服务水平,我市把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与民政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机关作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通过加强理论武装、弘扬先进性典型和开展“三有一好”主题实践活动,机关作风有明显改进,广大机关党员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和公仆意识得到强化,把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作为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本部门形象的根本标尺。同时,还坚持边学边查边议边改,从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从群众最迫切要求的事情做起,加强行业管理,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许可服务水平。

推荐第10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切实转变工作职能,根据《###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和省、市、区有关部门的要求,我局在##系统具有行政管理职权的部门,全面开展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及贯彻力度

自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开展以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一是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贯彻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统一思想,加强对贯彻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文件精神的落实,局领导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参与宣传,认真落实上级会议精神,使水利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有了充分的认识和理解。三是定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贯彻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通过以会代训等方式,全面准确理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内容和精神实质,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认识此次改革的重要意义。

二、切实加强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和省、市、区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我们结全本单位实际,在对局系统行政审批职能梳理的基础上,实行集中受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制度,即将原先

分散审批的事项,归并到一个“窗口”受理,再由有行政审批职能的科室进行审查并按规定送分管领导审批,最后通过“窗口”告知(送达)当事人,为社会提供了更为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审批人员的培训,按照要求,从事行政审批的工作人员必须对行政审批制度了如指掌,我们将重点对从事行政审批的工作人员进行一次重点培训,全面提高水利系统行政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圆满完成。

二是加强对贯彻实施行政审批制度、程序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实施行政审批的各项制度,使行政审批行为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第11篇:广电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广电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关效能建设,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府厅发[2009]3号)和《关于印发××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广播影视工作实际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省委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以行政效率提速提质为重点,继续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制约,着力推进行政管理方式、管理手段的创新,促进服务型、责任型、法治型和廉洁型政府机关建设,促进广播影视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为促进全省科学发展、加速崛起服务。

2、总体目标。全局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期限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审批行为实现公开透明、规范运作,行政审批相关制度和制约监督机制较为健全,行政不作为、慢作为现象得到杜绝,人民群众对广播影视部门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任务

1、继续清理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和该取消的必须取消、该调整的必须调整的要求,对目前我局行使的各类审批事项(含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非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再清理。凡是国务院、省政府和国家广电总局已经明令取消的,要停止审批并及时公布取消;作出改变管理方式等其他调整的,要及时调整到位。凡由设区市广电行政部门作实质性审查、我局只作程序性批准的行政审批事项,应按照便于监管、方便群众的原则,委托或下放给设区市广电行政机关实施。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由局办公室负责按程序报省政府法制办备案,并通过局政务网站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布。

2、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加快建设我局办公局域网,完善局政务网站,加强与省政府政务网和国家广电总局政务网的联通,推进我局电子政务建设,建成全省广播影视系统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即建立涵盖全省各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系统,建立具有实时监察、预警纠错、绩效评估、信息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逐步实行全省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统一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网上办理,建立全省广播影视部门统一的电子监察信息数据库。

3、全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各职能处室要按照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听证、发证、变更、延续、撤消以及特别规定程序实行流程再造,明确实施条件、审批程度和时限要求,完善各环节工作流程和管理规范。对取消审批后仍需加强监管的事项,要根据事项的性质、内容和要求,建立健全后续监管制度,加强事中检查和事后稽查,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对委托或下放市、县(区)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行使审批的事项,要抓紧做好有关工作衔接和指导,防止行政审批事项取消或调整管理方式后出现监管职能“缺位”或“不到位”的现象。

4、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按照便民、及时的要求,减少环节,简化手续,大幅度缩短审批时间。不能变相设置审批,增加办事环节;对联合审批事项,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应相互配合,共同制定管理办法,加强沟通、协作,确保审批工作有序、快捷进行。为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每个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期限,在法定期限的基础上,一律缩减为法定期限的50%。对有利于优化投资环境的审批项目,要主动做好相关审批办证等服务。

5、健全行政审批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审批办理规范文本和“行政许可专用章”使用办法,完善行政许可决定公示制度、行政许可听证制度及行政许可的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制度,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防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坚持新增行政审批事项上报备案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审批收费收费依据、标准和程序,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黄晔明任组长,局纪委书记刘玉东、局副巡视员陈峰任副组长,兰丽华、万里波、吴建刚、朱汉伟、鞠亮生、李炳江、汪东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兰丽华任办公室主任,局有关职能处室和今视网等单位落实人员参加具体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及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涉及部门多、环节多、事项多,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各职能处室和相关单位要精心组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局办公室牵头、会同各相关处室和单位,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报审备案和规范,负责

第12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结

转职能工作小结

2012年初春,学校还没开学,我有幸借调到省编办参加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怀着一颗好奇之心,学习之心,来到了省编办报到。看到了很多,听到了很多,也学到了很多。正如华江主任和晓方处长指出的,这是一次我们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的大好机会!确实,我带着一些想法而来,又带着一些想法而去!

总体上来说,这些想法和收获可以概括为如下三点:

一、两点认识变化

没来之前,对于一些问题,有一些认识。来了之后,这些认识发生了改变。通过这一段时间的借调工作,我深深感受到了理论和实践的距离。

1、改革实践和改革理论是不同的。理论和实践的辩证关系,大家耳熟能详。但是理论如何指导实践,理论如何保持与实践的一致性,却是一个现实问题。来之前,我希望能够发挥专业优势,提供一些建设性意见,来到之后,我发现这些理论都太宏观,直接的指导意义并不大。我深深感到,并不是任何理论都能够对理论提供指导。只有真正符合客观实际的理论才更有力量。

2、机关工作实际和理论认识也是不同的。没来之前,我对省编办的工作有一些想象。因为了解不多,我对编办的了解停留于做编制。想当然的以为这些工作可以“闭门造车”,应该会很清闲。但来到之后发现,我错了。编办的工作有更加丰富的内容,涉及到的职能是我所没有想到的。编办工作又忙又累,整天加班加点,白加黑,五加二,加班是上班,不加班就是放假。这是我们这些外部人士所没知道的。所以,编办干了活,但是却没人知道,做了无名英雄。

总之,这两点新认识告诉我,要多参加挂职锻炼,多向实践学习,让自己掌握的理论能够经受实践的检验,在实践中得到发展。这可能是我们这些理论工作者必须要走的路。

二、四点改革体会

1、改革是一种博弈。朱小丹省长在今年两会广东团开放日活动上指出,“当前改革最大的阻力是既得利益集团,政府改革最大阻力也来自政府自身,改革改到政府头上,究竟是真改革还是假改革,这是一次很大的考验。”事实上,参加改革的过程,我们也深深体会到了这一点。在梳理政府职能提出审核意见的时候,我们不仅要根据法律法规和审核工作指导意见来进行,还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来和政府部门讨价还价。在面对强势部门的时候,对于我们来自学校的人员来说,会感觉底气不足。这时候只有请出“尚方宝剑”。没有领导的强力支持,我们的博弈很难占据优势,更不用说取得“战果”了。

2、改革需要积极主动。说实话,一开始参加政府职能梳理的工作,我并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想当然的以为,以自己的专业能力,工作应该会很容易。所以,对于准备工作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对于和部门的沟通联系也比较消极,觉得即使上门沟通,人家也不一定会理你。所以,在工作的起步阶段,有些落后。后来经领导的督促指导,转变心态,积极参与,工作局面才有所改观。所以,开展改革,积极主动的心态是很重要的。被动消极只会“挨打”。被改革的部门不会将自己的“礼物”拱手相让。

3、改革需要激情和勇气。省长朱小丹在今年以来的多次讲话中强调,“要拿出革自己的命的勇气”。事实上,也是如此。没有革自己命的勇气和激情,改革是难以推进的。早在今年 2月14日上午的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会议上,朱小丹省长就指出,“改革最大的阻力来自既得利益格局,没有革自己的命的决心和勇气,就突破不了与科学发展、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政府部门权力利益格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就难以深入。”在转变政府职能工作的动员会上,志红主任充满激情和勇气的动员讲话,让我们心潮澎湃。这是我们能够持续开展这项工作的精神动力。

4、改革需要做好准备。在参加转职能的工作过程中,有两个明显的感觉:一是在提出审核意见时开始很迷茫,不知道应该如何提出审核意见,究竟是依据指导意见提的标准,还是以理论所揭示的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宏观趋势,标准如何拿捏是一个问题;二是在填写审核表格的时候,不断回炉再造,反复进行调整修改,浪费了很多人力物力。这两点都与改革的时间比较仓促有关,一些理论准备和技术准备可能还不够成熟。所以,改革体现了一种渐进主义实用主义的特征,大家都是在摸着石头过河。不知道如果事情准备的更充分一些,事情的进程会不会有所不同。

三、三点对未来的看法

借调期间,我一直在反复思考着一个问题:下一步改革的方向和动力哪里来?我们进行了一轮又一轮改革。改革还没有进一步开展的空间呢?改革还没有持续推动的动力呢?从具体工作的角度,个人以为还有两点改革相对容易做,还有一个动力可以引入了。

1、方向之一:公布权力清单。经过政府职能的梳理,各部门各处室的权力清单已经梳理出来。如果将这些权力清单对外公布出来,可以让社会对政府的权力有一个相对明晰的认识。这有利于明确政府权力的边界,明确政府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有利于对政府权力运作的制约和监督。如果能够明确,只有经过公布的权力,才是合法的权力,没有公布的权力,都是非法的,即使行使也是非法无效的。这将可以利用社会的力量形成一种监督制约机制,限制政府权力的无限膨胀和扩展,对于推动中国政治发展和政治文明进程将功德无量。

2、方向之二:厘定交叉职能。在政府职能梳理的过程中,也可以发现存在着很多政府职能交叉的情况。政府职能交叉重叠并不完全是坏事。但是如果能够进行科学的厘定和重组,将更加有利于形成职责明确,分工科学的善治格局。个人认为,对于交叉重叠的职能可以分为两种情况进行处理:一是职能归并一个部门可能造成一权独大不利于监督,而交叉重叠有利于职能部门相互制衡,保障公民权利不受侵犯的,可以保持现有格局;二是交叉重叠只会导致推诿扯皮,进行职能整合更有利于明确责任,便于市场和社会办事的,可以进行归并整合。

3、动力来源:发扬民主,鼓励社会参与。现有的政府改革模式体现了压力型体制的典型特征。很多改革的开展都是自上而下进行的。它有赖于中央政府的权威和领导的高度重视。这种改革在当前具有很强的现实可行性。但是从长远来看,改革的动力机制不完善,改革的持续性也不够稳固。十八大提出,必须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这实际上为改革指出了持续的动力源泉。未来的改革必须引入社会的力量,必须鼓励广大人民的参与。只有这样,才能够为改革建立起内生的动力机制。

第13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探析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行政审批制度在中国的广泛运用与计划经济体制有紧密联系。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这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行政审批制度已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势在必行。

1、现行行政审批制度不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审批那一世小说网 http://www.daodoc.com是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管理经济与社会的基本方式和手段,其最大弊端是限制了社会经济资源的合理流动、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和自主决策,妨碍了市场机制对社会经济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的正常发挥,严重影响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市场经济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政府不再事无巨细地对经济和社会实行直接管理。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我们必须按经济规律办事,减少政府过多的、不规范的行政干预,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调节经济运行,提高社会经济的运行效率。实践证明,在很多方面,市场调节远比行政审批更公正、更有效,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更大。

2、现行行政审批制度不适应wto的有关规则。wto的基本原则及各项规定、协议都是基于市场导向基础之上的,内在要求各成员国政府创造开放、统

一、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我国现行的行政审批制度,给予审批者直接支配社会资源的权力、自由裁量的空间较大,加之审批标准公开度不高、审批程序不规范,随意性较大,透明度较低。这与wto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平等竞争、开放市场、非歧视性、公开透明等基本原则的要求有一定距离。改革现行行政审批制度已不再是改不改的问题,而是必须按照wto规则和中国政府的承诺,有计划地依法进行改革的问题。

3、现行行政审批制度不利于建立一个高效、协调、规范的政府。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实行的是\"大政府,小社会\"模式,政府审批事项过多、范围过广。审批手续繁杂,存在多头、重复、层层审批现象,导致审批时间无限延长,群众和企业办成一件事往往要跑几十个部门,盖几

十、上百甚至更多的图章。有的甚至搞\"暗箱操作\",在外界因素的作用下,不少审批带有一定随意性,腐败现象即由此滋生,损害政府应有的公正性和客观性。重审批轻管理、重收费轻服务现象普遍。审批责任不明确,很多审批部门和审批人员的审批行为缺乏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对审批后的执行情况也缺乏必要的后续监督。

总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呼唤审批制度的改革,并要求其不断深化。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探索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进程有别于其他政治体制改革,因为它是一项自下而上、从地方再到中央的改革。2001年,国务院批转了关于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而在此之前,在计划经济非常薄弱的浙江省,很多县市早已建立了以集中审批、承诺办结为特点的审批便民机构,金华市更在1999年便将46个具有行政审批权的局委的审批办证窗口全部集中于大厅,而因此获得浙江省政府200万元重奖。由于浙江省在审改中的先行者地位,吸引了众多邻近省市前来参观取经,安徽的学浙江,邻近的河南、山东学安徽、再远的山西、河北又把河南、山东当成了老师,而最先起步的金华,又返过头来向河北保定、河南焦作学习。各种经验、做法被不断的复制、完善、创新,虽然最后各地审改的结果都有大同小异之感,但毕竟在探索中成燎原之势在全国铺开。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可以概括为:减、集、分、联。

所谓“减”,就是审批项目的大量削减,这是审批制度改革的最大成果。在各级政府的强势推动下,各个拥有审批权限的部门不论愿意不愿意,从削减比例上来看确实有大量的项目被减掉了。而在为这些数字欢欣鼓舞的同时,不禁心惊审批项目的如此之多!而且,从绝对量上来看,各部门仍然保留了数量不少的审批项目,而且这之中的一部分已经触及了各审批部门的最敏感部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要想再有进一步动作,难度会显著增大。

所谓“集”,就是各地方集中审批机构的成立。这是普通群众最直接感受到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的地方,使审批办证从“你来这儿找我”变成了“我在那里等你”。耳目一新的运作模式、严格的内部管理、大大提速的工作效率使各种中心成为政府部门的示范单位。

所谓“分”,就是审批和监管的分离。长久以来,审批人员和监管人员一套人马,审批烦琐而监管不力,事实上降低了行政审批的严肃性。前置审批承诺制推行以后,门槛进一步降低,审批变得简易而监管的压力增大。可以说,正是因为监管力度的增大,才使审批项目的精减、时限的缩短成为可能。

所谓“联”,就是上下联动,共同开通快速审批通道。浙江宁波、金华的不少地方已经组成了审批网络,从市到县,再从县到乡镇,市县一级普遍建立了集中审批机构,而在乡镇一级,则全面推行全程代理服务制,使更多的人享受到了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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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创新大河西先导区行政审批管理及运行机制,提高政府工作的服务质量,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大河西先导区行政审批试点改革的总体要求,现就行政审批流程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改革目标

通过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力争审批环节明显减少、审批行为得到规范、审批效率显著提高、审批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构建科学、规范、透明、高效的行政审批快速通道。

二、审批原则

(一)集中原则。一是集中受理行政许可申报,先导区管委会设置一个专门的政务窗口,统一受理44项行政许可事项的报批卷宗,统一对外发卷。二是集中统征土地,先导区范围内征用土地,由先导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统一进行。三是涉及项目建设的行政事业性税费集中在三个环节收取,即所有土地税费统一在土地呈报批准后、用地审批发证之前收取,商品房项目报建费统一在商品房预售许可前收取(非商品房则仍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前收取),房产契税统一在产权证发放前收取。

(二)公开原则。先导区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工作流程、项目申报条件、行政许可时限、办理责任人等内容将全部向社会公布,为办事人创造一个公开透明的办事环境。

(三)精减原则。先导区管委会将履行11个市级行政审批部门44项行政许可或审批工作职能。先导区建设项目审批以规划审批为主线,国土、建设、环保、房产等审批为辅线,其报建总时限利用大部委办公的平台,通过各审批环节的整合、并联,原体外环节的纳入、简化,统筹利用各部门资源来予以压缩,而并非简单的压缩某个办事环节时限,并力争单个审批项目报建总时限在原各部门承诺的总审批时限基础上再缩短50%。

(四)便民原则。为减少当事人往返行政审批机关的次数,降低项目报批成本,对当事人申报的行政许可事项所必需的资料,窗口工作人员须一次性告知。根据当事人的自主选择,对所有行政报批事项均可由先导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实行全程代理,跟踪服务。

(五)廉洁原则。在行政许可过程中,明确界定各级行政审批人员的职能职责,保持政策的刚性与连续性,实行电子化办公,建立部门之间、处室之间相互监督办事机制,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和效能考核机制,真正做到精减廉洁,公开便民。

三、土地征用、转用、供应基本流程

(一)土地征用、转用、供地分三个阶段进行,即用地预审,土地征用、转用报批,土地供应。先导区所有用地均由先导区管委会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下称储备(交易)中心】统一征、转,统一储备,统一安置补偿,统一供地。

1、用地预审。由储备(交易)中心准备下列资料:

(1) 用地、规划申请表

(2) 选址意见书(由国土规划部规划处提供)、立项文件(由项目建设部提供)或土地开发利用方案【省级审批部门有要求的即需要该项资料】

(3) 1:500至1:2000地形图

(4) 土地规划调整批文(若需调整规划的)

(5) 其他相关资料

报国土规划部国土处审查,由国土处组织本部规划处、环境资源处进行用地预审,主要审查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是否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是否符合环保的要求、是否属禁止、限制供地范围(项目用地)等,审查通过出具预审报告,规划条件,划定规划定点蓝线。

2、土地征用、转用报批。由储备(交易)中心准备下列资料:

(1) 用地预审阶段的所有资料及预审报告

(2) 地籍调查表、土地权属汇总表及拟占土地权属证明(国土分局承担)

(3) 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和勘测定界图、土地利用现状图

(4) 预征土地公告(国土分局承担)

(5) 听证笔录(有听证要求的、国土分局承担)

(6) 补充耕地验收文件(占用耕地的)

(7) 相关部门意见

(8) 其他相关资料

报国土规划部审查,规划处审查合格发《规划用地许可证》,国土处审查合格划调查红线,编制一书四方案,环境资源处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情况及压覆矿产、地质灾害等情况,各处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上报先导区管委会、省、国务院审批。

3、土地供应。上述地块经省、国务院审查批准后,交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统一储备。根据土地开发进度,由储备(交易)中心协调区级政府搞好土地安置补偿工作。

4、土地划拨。地块符合划拨条件的,由项目申请人准备下列资料:

(1) 用地申请表

(2) 选址意见书(由国土规划部规划处提供)、立项文件(由项目建设部提供)

(3) 1:500至1:2000地形图、红线图

(4) 测量测绘成果表

(5) 单位资质证书、工商营业执照

(6) 法人委托书原件

(7) 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8) 先导区管委会同意土地划拨批文

(9) 其他相关资料

报国土规划部国土处审查并上报先导区管委会审批后发划拨决定书及划拨土地红线图。

5、土地出让。地块进行招、拍、挂出让,由项目建设部就项目准入、投资强度等问题提出审核意见,由国土规划部规划处尽可能做好该地块的规划要点及控制性详规。规划一旦确定即不再变更,土地招、拍、挂出让后,不得改变土地性质,不得修改容积率,不得减少公共绿地,不得占用公共配套设施用地。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由用地人将土地交回管委会重新招、拍、挂。储备(交易)中心根据规划编制土地出让方案,测算土地出让金,测算土地供应后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有税费,一并列入土地成本,报国土规划部国土处审批后,上报先导区管委会批准,由储备(交易)中心组织招、拍、挂出让,项目用地单位取得出让土地后在建设过程中不再向行政管理部门缴纳任何税费。

项目用地单位通过划拨、出让途径取得土地使用权,交清所有税费后,准备相关资料报国土处审查,核发《土地使用证》。

四、项目建设报批、预售、竣工验收

(一)项目建设报批分五个阶段,即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竣工验收。

1、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项目建设人准备下列资料:

(1) 建设用地规划申请表

(2) 土地权属资料(红线图、土地使用证、土地出让合同等)

(3) 总平面图

(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经国土规划部规划处审查总平面图,环境资源处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后,规划处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由项目建设人准备下列资料:

(1) 上一步骤中所有资料

(2) 相关设计文件和图纸

由建筑房产处牵头,规划处、环境资源处参与,审查合格后签发批复文件。

3、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两证分别由规划处、建筑房产处牵头,环境资源处参与,同步进行。

4、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项目建设人准备各类设计图件报规划处审查,规划处审查上述资料,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各部门同意,签署意见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家投资项目及国有(控股)企业先由项目建设部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社会化运作模式组织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招投标。再由项目建设人准备下列资料:

(1) 施工项目报批表

(2) 中标通知书(非公有制企业不须提供)

(3) 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4)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核实表及建筑工地计划生育管理登记表

(5) 建设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报告

由国土规划部建筑房产处审查上述资料,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6、商品房预售。由项目建设人准备以下资料:

(1) 房地产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2) 土地使用权证

(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6) 审查批准的报建图

(7) 工程进度证明材料

(8) 商业房预售及物业管理方案

由建筑房产处审查合格后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7、竣工验收。项目建设部以向符合条件的各级质监、安监部门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在建项目实行全程监管。项目建设完工后,由项目建设人准备上述流程各项资料,由项目建设部组织,国土规划部各处参与,会同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对竣工项目进行综合验收,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书。由国土处发分户《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房产处发《房产证》。

第15篇: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主题的服务工作调

——2013年度省直“双服务”专项行动工作交流材料

省水利科技推广与发展中心 杜鹏飞

根据组织安排,我于今年参加了由省财政厅牵头,省委统战部、省发改委、省人力社保厅、省国土厅等9个省直部门、高校、金融单位参加的省直第六服务组,赴绍兴市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在各成员单位和全体组员的团结协作下,我始终珍惜机遇,认真学习,积极调研,主动参与,深入思考,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主题的服务工作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主题的服务工作基本情况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审批效能,营造一流发展环境,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2013年3月1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浙江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省级联合审批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浙委办传„2013‟7号)和10月8号省“双服务”集中汇报会精神,按照双服务组第六组整体的安排,我参加的第三小组于10月16日至18日赴上虞市、诸暨市进行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主题的服务活动,采取了召开企业座谈会、政府职能部门座谈会、走访行政服务中心、走访办理审批事项中的企业等服务形式,共召开座谈会4次、走访行政服务中心2家、乡镇分中心1家、走访企业2家,收集有关资料,摸清了上虞市、诸暨市行政审批事项改革面上情况。

二、调研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效

1、上虞市自2000年以来,相继开展了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较大的成效,提高了行政服务效率,创优了发展环境,并进行了审改标准化建设。今年上虞市政府确定了“能减必减、能放则放”的工作要求,对全市涉及审批部门的所有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全市各部门(单位)积极行动,配合默契,按照审改工作开展的进程要求,完成41个涉及审批部门所有事项的清理和规范。根据事项清理结果和标准化建设要求,对发改局、经信局、规划局、工商局和建管局窗口牵头负责的联审联批“五联动”机制进行了重新梳理和优化完善,适当调整审批流程并由市府办发文明确,确保审批机制的顺畅高效运行。完善了多证联办、联合验收、前臵联用等审批机制,建立由牵头办理窗口一次性向业主收取所需全部材料,相关部门共享资料信息、同步审批办理、缩短承诺办结时间的联动式审批方式。

2、诸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每年突破一个重点,在职能归并和集中审批、提速增效和联合审批、创新方式和优化服务、简政放权和构建三级便民服务体系、规范运行和全程代办等多个方面做了大量的探索和实践。今年三月份以来,诸暨市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手段,按照“合法合理、高效便民”的原则,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加、减、乘、除”四篇文章(做好“加法”文章,实现审批运行集中化;做好“减法”文章,实现事项程序简约化;做好“乘法”文章,实现项目审批效率化;做好“除法”文章,推进中介机构改革),认真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提速,努力做到行政服务效能最大化,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并于2013年8月份向省政府提出了“关于将诸暨市列为市场主体设立快速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请示”。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摸底和调查,了解到地方各级政府都已经按省里的通知要求组织实施,半年以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审批项目的动态管理、审批流程的优化、审批方式的完善、审批监督制度健全、政务服务中心的完善等等方面,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与企业和群众不断提高的服务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不少差距和问题,地方各级政府面临一定的困难。主要表现在:

1、设定行政审批项目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动态性与相关调整信息传递的滞后和不对称。如根据发改能源1381号文件,分布式项目发电业务的发电许可证可以豁免,但是相关部门认为审批部门没有明确规定;

2、行政审批项目申报资料设定有待优化简化。当前办事对象对部分审批项目繁多的申报资料和复杂的流程等方面意见还是有,比如申报资料原件,涉及到的部门都要求提供原件,而有些原件的数量毕竟有限;

3、受重审批轻监管的习惯影响,对于审批事项的监管和取消审批后仍需监管的事项,也存在只批不管和监管缺乏措施等现象,监管的制度和措施有待建立和完善;

4、网上审批拓展办事统一平台有待探索建立,提高办事效率。企业投资的项目审批流程过于冗长,如化工企业新上项目一般从市场调研到项目生产至少需要18个月,涉及到“浙江”两个字的企业名称核准预登记需要跑省会杭州两趟;

5、行政审批放权导致基层业务量过重,地方专业人员较缺;

6、土地审批过慢,影响到项目的投入;

7、涉及到环保等中介机构评审时间过长;

8、在基层的中介服务机构受到区域性、垄断性和排他性影响,竞争不充分,有些单位自身没有资质,采用挂靠形式,人员力量得不到保障;有些中介机构受到行业性政策保护等等。

四、意见和建议

通过参加“双服务”工作,我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理解:行政审批工作是体现行政机关服务效能的重要窗口,行政审批服务效率与质量,体现政府服务形象,行政审批制度的不断完善优化到位,也是体现政令执行力的一个重要方面,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环境,鉴于一段时间以来就审批项目和办理时限已作了几次整合提速,故今后在项目缩减、效率提速的空间在客观上会受到一定限制。因此,在继续尽可能挖掘潜力,进一步整合项目、效率提速的同时,今后的工作着力点应放在探索加强行政审批制度建设和优化运作机制上。根据实地了解到的情况,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1、建议由省委省政府牵头建立全省性的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建立审批流程图,明确流程、期限,实现联合审批和资料共享;

2、建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权建立双向选择机制,由县一级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需要省级部门放权;

3、建议加大推进中介机构改革机制建设,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行业协会及中介机构分开”的原则,分类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机构在人、财、物等方面与单位脱钩,大力发展中介机构,建立充分竞争机制和追责机制;

4、建议建立全程代办机制,对列入市产业项目年度计划表所有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由指定的部门根据委托全面推行全程代办服务。

5、针对行政审批项目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的滞后,建议建立免责条款,解决审批人员的后顾之忧;

6、建议建立审管分离的机制,加强内控管理。

第16篇: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丰政发【2009】35号文件,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入驻率和办结率,切实对窗口授权到位,坚决杜绝“前店后厂”、“两头受理”,实现在窗口完成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接件、审查、签批、制证、盖章、发证工作,做到在窗口一次性办结,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

第17篇:释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红利

释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红利

省政府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要求更好地——

释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红利

17日,省政府召开全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决定专项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精神,推进实施《广东省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主持会议并讲话。

徐少华强调,此次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一批企业投资审批事项,事权和责任同步下放。广东要以积极态度、有效方法贯彻落实,更好地释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红利,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做好衔接和监管工作,确保对下放的审批事项接得住、连得上、管得好。在推进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中,省有关部门要开展“串联”改“并联”的内部审批流程再造,特别要解决好互为前置的问题,同时要利用网上办事大厅实现办理信息互联互通,进一步简化和优化审批流程。

第18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XXX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工作总结

2006年,我区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为重点,以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监督等为主要内容,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扎实有效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完善组织机构

区政府历来十分重视依法行政工作。特别是今年以来,区主要领导曾多次在政府常务会议和区长办公会议上强调,要求全区各部门以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体系和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为目标,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对依法行政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成立XXX区依法行政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法制办,具体负责指导、督察全区的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实。

二、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落实自治区、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精心部署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根据自治区、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区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在XXX区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按照“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的要求,分阶段、按步骤有条不紊的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以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推进XXX区依法行政工作。

(二)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本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认真梳理执法依据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步伐的加快,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变化较为频繁,区政府法制部门坚持把执法依据梳理作为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在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执法主体的同时,要求各执法单位将执法依据的废止、更新、颁布等变化情况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文本及时上报,对各执法单位的执法依据进行了再次梳理,确定依据311项。

(三)依法分解执法职责、量化考核目标

按照实行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各执法单位对执法职责进一步分解细化,落实到每个科室和执法人员,使执法权限、执法标准、执法程序、职责范围和执法责任更加明确。在此基础上,各部门制作了本单位执法程序流程图。通过流程图制作使人一目了然,既明确了执法内容、执法范围、执法种类、执法岗位职责、执法岗位标准和执法岗位依据,又使法律赋予的每一项职能都落实到各科室、细化到具体执法岗位,确保对考核目标的量化准确。

(四)建立配套制度,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的建设是完善执法责任体系的基础。在区法制部门的指导下,各执法部门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了一系列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如参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各行政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行政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各部门相继制定了行政执法人员岗位责任制、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评议考核制度等配套制度,为行政执法提供了制度保障,切实做到了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用制度推动工作。

(五)健全科学考评机制,促进XXX区依法行政工作跃上新台阶

年初,根据自治区、市人民政府要求,区法制办积极与区考核领导小组协商,将区各行政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各行政执法单位也制定了切合部门实际的年度考评办法和细则,使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真正受到监督和约束。

三、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结合实际开展调查研究 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行政许可事项的公示、档案管理、执法文书是否规范合法、配套制度的建立等。同时对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是否合法、是否依法收取费用、是否履行监督职责等方面也进行了督查。对存在的问题给予及时指导,提出整改意见。对问题较严重的部门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适时复查,做到了工作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从而规范了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如对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在现场执法中执法票据和区文化旅游局执法文书不规范等问题,及时给予纠正。尤其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隆湖经济开发区在交由XXX区管理后,存在事权不清,在推行执法责任制的工作中无所适从,而且在实际工作中行政执法也只是变成了单一的说服教育,影响了该地区的行政管理效果。针对问题,区法制办与区编办联系,结合三定方案和市政府有关文件,帮助他们完成了执法责任制落实工作,也使隆湖经济开发区相关职能部门明确了职责和执法权限,为今后更好的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加强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执法责任制能否落到实处,依法行政的目标能否实现,最根本的在于能否建立一支政治可靠、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秉公执法、训练有素、精通业务的执法队伍。由于区划调整,XXX区政府执法队伍建设任务艰巨,原执法岗位上的人员调整较多,执法证件不是过期就是失效,而且相当一部分执法人员无执法证件。为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规范化的行政执法队伍, 区法制办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协调,邀请自治区法制办的专家来我区为执法人员授课,举办了两期培训班,为98名综合执法人员换发了《执法证》,培训新上岗和无证执法人员130人,增强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

五、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区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依法行政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如个别执法单位执法主体不合格,部分执法人员存在不文明执法行为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抓好行政机关执法责任制的落实,继续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做好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备案等工作,使政府法制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XXX区政府办 2012年4月3日

第19篇: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汇报

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汇报

一站式服务

自20**年“中心”成立以来,不断强化窗口服务功能,审批服务、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一并集中进驻,实现“进一家门,办百家事”。一是两集中两到位。为解决窗口审批事项少,授权不到位,只能受理、不能办理的“收发室”问题,20**年,我市大力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即部门的审批职能向行政许可科集中、行政许可科向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集中,窗口事项进驻到位、授权到位。全市33个审批部门职能整合,单设行政许可科,并集中行使部门审批权力,承办行政审批的科室由改革前150个减少到44个,分管领导由88名减少到35名,窗口集中进驻事项增加至634项,占全市许可、非许可审批事项的88%(不含社保服务中心)。同时,推行窗口首席代表制,刻制部门审批专用章,扩大窗口授权,实现窗口审批、窗口办结、窗口发证,进驻事项中一审一核比率高达91%。二是市民之家。为进一步增强办事大厅服务功能,我市于20**年建立市民之家,移动、电信、华数、水务、电力、燃气等8个服务单位的开户、变更和收费等49项业务进驻窗口,既方便了在房产过户登记等事项办理过程中,同步完成有关服务的过户手续,又方便来办事的群众完成服务缴费。同时,在咨询导服窗口扩展档案查询功能,市档案局派专人进驻,并开通电子档案自助查询等功能。三是中介超市。行政审批过程中往往涉及中介服务前置,为此,在“中心”专门安排10-12楼共3000余平米场地,通过行业规划和竞争,择优引进26类共70余家中介机构集中办公,形成了门类齐全、信息公开、服务优质的中介服务超市,解决了多数企业不熟悉中介的问题。 一单式清权

建立审批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定时清理事项、下放权限和简化前置,促进简政放权。一是削减审批事项。加大对无法定依据、不适应管理要求和有碍于科学发展等事项的清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从20**年初的724项减少至299项,削减425项,削减比例达58.7%;针对转移转化为监管和服务的事项,专门建立配套的监管机制,优化服务质量,强化事后监管。同时,加大审批权力向乡镇一级下放和延伸,农村宅基地审批等共23项审批事项直接由乡镇政府办结,再生育审批等145项审批事项,下放业务受理权限,由乡镇便民服务窗口受理,并通过网上联动办理。二是“十五条”简化意见。在投资项目审批领域,制定出台“十五条”工作意见,对计划内项目取消资金来源、项目建议书等9个审批事项和7项中介技术服务,项目规划方案、初步设计等15个审批环节合并为5个审批环节,另有24项前置审批条件得到简化或延后。“十五条”工作意见出台后,项目流程得到简化,一般政府投资项目全程审批从原来的39个审批环节、17项中介服务直接减少至20个审批环节、10项中介服务,节约时间超过60天。横向比较于萧山余杭,审批环节减少10个以上。三是审批标准化。在做好事项清理削减的基础上,对保留的审批事项开展审批标准化建设,大幅度的精简和严格规范审批事项的实施依据、申报材料、审批流程、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13项运行要素。目前,进驻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中,一审一核率达到91%,审批事项平均承诺时限进一步压缩至4.7个工作日。20**年,共受理审批业务近49万件,其中即办件比例达到93%,剩余承诺件中的一审一核率为99.2%。 一张网运行

20**年,我市建立了审批权力公开、审批业务运行和审批效能电子监察三位一体、全市统一的网上行政服务中心。一是网上实时审批。全市除公安等7个具有上级垂直审批系统的部门外,其余26个具有审批职能的部门全部统一进网审批,通过审批流程固化和电子化报件,打造审批申请、受理、审核、审批、收费和发证等环节全流程网上办理的“信息跑人少跑”审批新模式。网上审批推行以来,累计承办各类审批业务20余万件,投资项目审批相关事项实现全网运行,在压缩审批承诺时间的基础上,网上审批提前办结率达到64%。二是网上申报。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站成为全市行政审批权力集中公开的平台,办事群众可通过查询办事指南,了解审批事项的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材料和收费等具体情况,并直接下载申请表格,提前做好审批报件准备。同时,对有条件的办事群众,可直接通过该平台进行网上申报,上传审批材料,相应窗口在规定承诺时限内完成预审后,办事群众可直接将申报材料到窗口即时换取正式审批结果。三是全程电子监察。网上审批平台对审批事项从受理到办结的运作流程进行逐个固化,并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人员,表制式收取申报材料,最大限度地压缩自由裁量空间,规范了权力运行;同时,通过网上实时运行,平台自动记录每一笔审批业务的运行轨迹和时间节点,并自动实现办理时限的黄牌预警和红牌警示,做到审批过程痕迹保留,全程跟踪。对于投资项目审批,还实现了全流程进度跟踪督查。

一窗式受理

为方便群众办事,提升审批效率,富阳实行投资项目综合进件,推行“一窗进一窗出”的网上并联审批,并实现审批材料网上跨部门共享。一是综合进件。为加强项目审批综合协调和进度跟踪,设立了投资项目综合进件窗口,由市行政服务中心派驻人员开展综合进件。凡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均需从综合进件窗口统一收件登记,并扫描入网后,解锁相应部门审批事项进行审批,有效解决了窗口“收件不受理、受理不登记”的体外循环问题,并大大减少了企业跑窗口数量。二是并联审批。加强各项创新工作举措整合利用,推行“一窗进一窗出”的网上并联审批机制。如网上施工图并联审批。由综合进件窗口一次性收取规划、住建、消防、人防、气象五部门的审批材料,经电子化后扫描入网,启动五部门并联审批,结合住建局统一督促施工图设计中介限时完成图纸变更过程,最终由综合进件窗口统一代发五项批复。实行施工图网上并联审批后,部门收取材料从原来的50余件次减少为24件次,群众从原来的跑5个窗口减少至1个,审批时间从原来串联的50余天减少为6个工作日。网上并联审批模式还同时推广至施工许可证七项规费缴纳环节和房产四证联办领域,通过并联,涉及投资项目审批规费缴纳的5个部门的7个收费事项,实现一窗受理、一次核算、一并缴费,让办事群众少跑窗口十次左右,少交材料20份;房产四证联办,不仅确保在90分钟内立等办结,且办事群众提供资料从原来分开办理的32件次减少至10件次,减少跑窗口数量5次,在全国走在前列。三是资料共享。在网上审批的基础上,建成网上批文资料共享信息库,实现审批材料跨部门共享。列入共享目录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及各审批部门出具的审批批复或证照等共计45项审批共享材料,或由综合进件窗口收取并实时扫描入库,或由部门审批结束后自动入库,后续相关部门便可通过网上共享,并一律不再向办事群众重复收取。推行资料共享后,实现了一个项目、一套材料、一次收取,投资项目审批全流程可减少业主单位重复提供各类审批材料300件次以上。

第20篇:行政审批窗口工作汇报

XXX行政审批窗口工作汇报

2011年,XX行政审批服务中心XX窗口在党政服务审批中心和计生委的共同领导下,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紧紧围绕“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工作目标,坚持“服务经济、方便群众”宗旨,认真履行行政审批各项职责,较好地完成了XX下达的各项行政目标任务。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审批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依法行政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的需要,我委历来重视计划生育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委主任、副主任、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提升行政效能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支部责任目标,行政“一把手”列为第一责任人,对窗口审批工作负总责。每年至少召开2次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分析、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制定工作规划,把责任任务分解到具体科室和责任人。在此基础上,注重行政审批窗口工作人员的选派工作,召开会议研究选派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行政审批事项的同志充实到XX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作,设立AB配角制,保持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相关业务科室积极支持和配合审批中心计生窗口工作,及时沟通信息,相互到做好补台。XX分管领导坚持每季度到窗口1次,思想上、工作上和生活上关心、指导窗口工作,及时与中心领导进行沟通和交流,确保窗口工作顺利开展。

二、健全服务机制,实现行政服务的提速增效

近年来,按照上级要求XX在解决问题抓整改、借鉴经验抓创新、切实加强XX窗口效能建设上动脑筋,想办法,出实招, 1

求实效。根据XX经济社会的发展, 2011年XX对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清理,及时调整不适合形势需要的规范性文件,印制了《XX法律法规及政策汇编》手册。二是进一步规范窗口审批项目。对窗口审批依据进行了认真梳理,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计划生育审批XX个事项已全部纳入窗口办理。三是优化审批流程。为方便办事群众,实行“窗口围着群众转,单位围着窗口转”的工作运行机制,在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限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窗口和相关业务科室密切配合、协调运转,受理业务时,只要申请人资料齐备,符合条件的,当天办结,不随意延长办结时间。四是重新修订《XX工作制度手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审批责任追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民主评议制度以及审批工作年度定期报告等制度,对因工作造成失误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避免了只纠正错件不惩戒责任人、只考核不奖惩或者只奖优不罚劣现象的发生。一年来,XX窗口受理办结各项业务XX件,做到了XX受理,XX当场或承诺期内办结,未出现一起业务滞办、拖办现象。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

坚持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宣传教育氛围。一是年初制定了《XX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十二五”时期人口计生系统“六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原则、主要任务、实施步骤以及基本要求。二是通过节假日、纪念日集中宣传,利用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免费为群众提供技术服务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及时将XX的相关政策

法规在各种媒体进行发布和更新。四是利用XX政府网计生委网站优势,将涉及到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等法律法规、办事规程、政策解答等内容设置成网页专门栏目,方便群众查询、检索和监督。通过宣传,增强了XX群众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

四、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全面建设学习型单位

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干部职工综合素质是关键, 2011年开展了以“XX”为主题的各项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文件精神,统一思想。201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下发后,XX班子成员高度重视,对《意见》进行认真学习和讨论,分析当前行政服务工作的形势和任务,针对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进行具体安排。二是将《行政许可法》、《文明礼仪》、《公务员法》等书籍发给窗口工作人员,制定学习计划,把接待礼仪、审批权限、法律和法规等列为重点学习内容来抓,要求工作人员对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耐心热情,细心办理,业务解答做到“一口清、一次清”。三是“班子”成员带头学法,结合培训班、讲座和学习日等载体开展对行政许可法、XX法等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倡导干部职工勤奋学习,尊重法律,维护法制权威,积极规范自己的行为,树立自己的良好形象。通过学习,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五、实施政务公开制,强化社会监督,有效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实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监督是关键。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制定了《关于加强计划生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申了政务公开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规范了政务公开的内容,

明确了政务公开的时间、方式和程序,建立了政务公开监督检查体系和考核评估体系,狠抓落实。二是通过XX热线、设立公开栏、聘请社会监督员等形式,将XX窗口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监督投诉电话向社会公布,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将XX行政审批权的运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三是加强行政审批件、信访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四是积极参与XX监察局纠风办、XX广播电台“行风热线”节目,就XX优惠政策、XX管理与服务等内容进行系统、全面的介绍,并对现场热线提问进行解答,群众参与度很高,得到了好评。由于宣传到位、措施得力,一年来,XX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无一例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虽然我们在行政审批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整体要求和人口计生工作向高层次发展的需要还有较大差距,行政人员队伍素质与新时期新任务的要求还有待于提高;创造性开展工作不够。

六、下步打算

(一)加强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和政策理论知识的学习,积极参与中心和主管单位开展的学习活动,进一步巩固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和理论水平。

(二)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力度,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氛围。

新的一年中,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为不断推进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市农牧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汇报
《市农牧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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