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票制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卫计委等9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鲁卫发(2017)31号)要求,做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实行“两票制”工作,本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配送的所有药品均符合两票制的规定。
二、
送货时携带生产企业到配送企业(我单位)的发票、随货通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配送企业(我单位)公章。
三、送货时携带配送企业(我单位)到医院的随货通行原件。
四、
生产企业到配送企业的随货通行复印件、配货企业到医院的随货通行原件、实货,三者批号一致。
五、按照发票管理有关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统称“发票“),项目要求填写齐全。汇总开具发票的,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清单。
六、我公司如不按规定执行“两票制“,医院有权取消我公司配送资格和拒付货款。 本承诺受企业职工、医院、社会监督。
公司名称:
法人代表:
公 章:
日 期
《两票制配送企业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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