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民 航 大 学
硕士学位研究生中期筛选及分流淘汰办法
为了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激励研究生积极向上,勤奋向学,全面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指导思想
中期筛选是在硕士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后,对其政治思想、课程学习和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的一次综合考核和评定。其目的是激励硕士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使绝大多数硕士生毕业时能够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规定的要求,对少数不宜继续攻读硕士学位者尽早做出妥善安排。
第二条 组织和领导
硕士生的中期筛选工作, 由各培养单位组织进行。
(1)各培养单位应以负责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分党委或党总支书记为主,组成 5—7人的中期筛选领导小组,领导本单位的硕士生中期筛选工作。
(2)各培养单位按专业(硕士生少的单位可按培养单位)组成以导师为主的考核小组,指定1人为组长。小组成员一般由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上3—5人组成,成员名单由本单位中期筛选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3)各培养单位中期筛选领导小组,要对各考核小组考核的结果进行审核,着重对优秀和不合格的硕士生逐个进行认真审核,慎重
《中国民航大学中期筛选分流办法(最后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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