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 作 协 议
甲方:昆明申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乙方:昆明紫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到昆明房交会现场进行相关产品展示和协助甲方进行相关工作等事宜,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协议期限为__2__天。
本协议于___2012__年__12__月__29__日生效,至__2012____年__12___月 30 __日终止。
第二条 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
1、礼仪16人,女子乐坊6人,魔术1人,萨克斯1人,迈克尔杰克逊模仿秀1人,歌手1人,主持人1人。工作时间拟定为2012年12月30日上午9:00-11:30。主要工作内容是开工仪式表演(具体工作安排有甲方指挥)。
演员礼仪服装自备
第三条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时间:
一、支付标准:礼仪400/人, 女子乐坊800/人,魔术1800/人,萨克斯1200/人,歌手800/人,主持人1000/人。
二、支付方式及时间:甲方在活动结束后全额支付与乙方,共计:17500 元
第四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期满;
二、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条款约定支付款项,属甲方违约,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款项3%/天的违约金;
2、乙方不按合同条款执行,即不按照甲方安排工作或无故解除合同,属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款项3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依法索取赔偿。
3、乙方人员出现严重迟到:迟到10分钟-20分钟 处罚 30元RMB 迟到20分钟-30分钟处罚80元 迟到30分钟以上我方有权扣取半天个人工资,情节严重着甲方有权拒付单日活动费用。
第七条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昆明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条 本合同首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协议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仲裁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公 章)乙方(签 章)
日 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