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防措施
确保“冬季行保”工作,强化对消防、治安、交通、煤气中毒、传染病、用火、用电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做好冬防、预防煤气中毒及传染病、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定措施如下:
1、不定期的对消防、治安、交通、防煤气中毒、防传染病、防食物中毒及环境卫生、安全用电等进行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及隐患即时整改。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冬防有关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乱接电源、不点大灯泡及碘钨灯,不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热器具。
3、不得一人一室烧煤取暖,生火之前必须经过行保部门主管人员检查符合冬季取暖生火标准后,发放用火证后方可生火,否则一律按违章处理。
4、在生火期间必须安排专人负责,配备看火人员,负责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准喝酒、不准睡觉,不准擅离职守,严格交接班制度。看火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要掌握扑救初期火灾的技能,了解预防煤气中毒的知识,认真巡视检查民工队所有宿舍人员的安全,严禁私自堵塞风斗,必须保证室内空气正常通风,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宿舍内不准卧床吸烟及长期明灯,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居住人员不得随意往门前地上倒水,必须将水倒进沟池内。
6、禁止将个人使用鞋、袜、衣服、毛巾等可燃物品洗后,凉搭在烟筒上、火炉上、用电器上等一切不安全部位。生火取暖时,严禁不盖炉盖、敞烧,要经常检查烟道,保持畅通。烧过火的煤渣出炉后应及时清出室外,严禁在室内存放带有红火的煤渣。火炉必须距墙壁、床铺一米以上,烟道及出口符合要求。严禁使用稀料、汽油引火。
7、必须遵守冬防的各项管理规定,不准私拉乱接电源线,禁止在施工现场和禁止吸烟的场所及易燃的部位吸烟。工程内严禁使用电热器,不准积存易燃物,废弃可燃材料必须及时清理干净,严禁在施工现场和工程内生火取暖。
8、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经常检查确保灵敏有效,严禁挪用、围堵。
9、保管好个人的财物,做好自卫,防治防盗,管好用好生产及宿舍内的各种设施设备。
10、严格遵守执行冬防管理制度,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11、冬防措施启用时间为2014年11月15日起至2015年3月1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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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城北区政府环卫停车场综合办公楼项目部
201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