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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中国工程院有关问题的请示
国科委字〔2011〕5号
中科院字〔2011〕7号
国务院: 绝密★5年
近年来,我国科学家、工程技术专家和人士曾多次提出建立中国工程院问题。
全国政协七届五次会议和中国科学院第六次学部委员大会期间,不少政协委员、学部委员和工程技术专家又先后提出了提案的建议。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十分重视这一建议。曾就建立中国工程院问题,多次做过批示。根据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组成了专家研究小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人士和有关产业部门的意见,进行反复酝酿和讨论,形成工程院的初步方案。现就建立中国工程院有关问题报告如下。
一、关于建立中国工程院的必要性(略)。
二、关于组建中国工程院的一些原则:
(一)关于名称(略)
(二)关于中国工程院的性质和作用(略)
(三)关于中国工程院成员的称谓(略)
(四)关于中国工程院和中国科学院(学部)的关系(略)
(五)关于中国工程院士的标准与条件(略)
(六)关于中国工程院第一批院士的产生及一后的增选制度
(略)
(七)关于中国工程院的领导体制与学部设置(略)
三、关于中国工程院的领导体制及学部设置(略)。以上请示当否,请批示。
附件:中国工程院筹备领导小组名单
主题词:中国工程院问题请示
国家科委(盖章)中国科学院(盖章)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请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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