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全国人大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关于成立香港各界庆祝香港回归祖国活动委员会的决定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96-05-25 【生效日期】1996-05-25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
关于建立香港回归祖国纪念碑的决议
(1996年5月2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1997年7月1日我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的一件盛事,也是世界瞩目的一件大事,它实现了一百多年来全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望。为了永久纪念香港回归祖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决定建立香港回归祖国纪念碑,建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筹建。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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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15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届政府就职典礼上的讲话[定稿]
庆祝香港回归祖国15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届政府就职典礼隆重举行 胡锦涛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关于建立香港回归祖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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