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体彩杯”第26届迎春足球赛中学组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比赛名称为“博罗‘体彩杯’第26届迎春足球赛中学组比赛” ,简称“体彩杯”。
第二条“体彩杯”第26届迎春足球赛由博罗县文体旅游局主办,博罗县足球协会承办。
第二章 参赛资格、报名
第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以组队参加体彩杯邀请赛: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彩杯报名。
第四条 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
二、
三、参赛运动员为博罗县在校中学生(博罗县域内普通中学、成人中专、技校学生),年龄在13岁至19岁之间。
每队报名队员中可含本县户籍的专业足球学校学生两名,非本县户籍的专业足球学校的学生不可报名。
所有报名运动员必须拥有有效的意外保险。
第五条 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1月5日截止。
二、报名办法:可以,填好后连同队员身份证明复印件、意外险保险单复印件、球员一寸电子相片,一起交由庄燕楠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每队官员限报:领队1人,主教练1人。
(2)报名队员14名,领队和主教练如须上场比赛必须同时填报为队员,即可上场人员不可超过14人。
(3)参赛球队到“博罗足球群”群共享里下载报名表格并填好。 (4)必须提交参赛队员身份证明复印件(无身份证的用在校的学生证)、意外险保险单复印件,如无意外险则交70元/人由组委会代为团购。
(5)参赛队伍报名时须申报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包括上衣、短裤、球袜,说明主色、副色;守门员的上衣、短裤要跟球员比赛服有明显区别,球队球衣颜色在整个邀请赛内不得更改。
第三章 竞赛安排及决定名次办法
第六条 竞赛安排
一、体彩杯赛制将根据报名队伍多少来决定。
二、比赛为七人制,用时为每场60分钟,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不延时。
三、比赛用球为四号球。
四、上场球员只能穿布面胶钉足球鞋,不得佩戴护腿板、金属饰品、眼镜(运动眼镜除外)上场。
第七条 比赛地点
博罗县体育中心。
第八条 比赛时间
本次比赛安排在2014年元月18日至20日,具体时间和对阵报名后再抽签决定。
第九条 计分与名次决定办法
一、在循环赛中,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一)在循环赛中,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次根据以下条件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4、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净胜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5、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进球总数多者,名次列前。
6、抽签决定名次。
(二)淘汰赛中,法定时间结束后,双方比分相等,则补时30分钟,如比分仍相等,互射点球决胜。
第四章 奖励与升级
第十条 整个比赛中共设如下奖励
一、体彩杯迎春足球赛冠军、亚军、季军奖杯;
二、最佳运动员:本次比赛结束后,评选一名体彩杯 “最佳运动员”。
三、最佳射手:本次比赛结束后,评选一名体彩杯 “最佳射手”。
四、公平竞赛奖:本次比赛结束后,评选一队体彩杯 “公平竞赛奖”。
第五章 规则与规定
第十一条 竞赛规则与规定
一、执行当年已由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翻译编制最新版本的国际足联《足球竞赛规则》。
第十二条 比赛服装
比赛双方球队必须将两套颜色明显不同的比赛服带到赛区;联席会上确定的比赛服装比赛前不得再进行更换。
第十三条 比赛运动员
对列入上场名单和替补名单的运动员进行资格检查,检查不合格的运动员不能报名参加比赛;
在每场比赛中,每队报名上场运动员7人,报名替补运动员6人,并可从中选择4人替换上场。
第十四条 竞赛礼仪规定
比赛结束后,除执行常规握手程序外,双方球队须列队到对方球队替补席前集体行礼致谢。向本方球迷致谢礼应在与裁判员和对方在中圈握手礼以及向对方替补席行致谢礼完毕之后方可进行。
第十五条 红、黄牌
一、运动员累计2张黄牌停赛1场,1张红牌停赛1场,除非纪律委员会对该运动员另有纪律处罚。
二、分组赛期间的红黄牌不带入淘汰赛阶段。
第十六条 弃赛、罢赛、退出比赛
一、如参赛球队被认定有弃赛、罢赛、退出比赛的行为,体彩杯组委会将取消该球队的参赛资格,所有在赛程中规定与之比赛的球队,比分均计3:0获胜,如已进行的比赛实际比分高于此,则以实际比分为准。
二、如有不符合参赛资格的球员或在受处罚期间不得参赛的球员代表球队上场比赛,所涉及的球队和相关比赛将按照弃赛进行处理。
三、若比赛双方弃赛或罢赛,双方所涉及比赛均无成绩,均计0分。
四、体彩杯邀请赛组委会将做出进一步的处罚决定。
第十七条 关于比赛中断
一、如遇恶劣天气、照明中断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在做出重新安排本场比赛之前,除非裁判员认定比赛可重新开始,比赛可首先被推迟30分钟。
二、30分钟后,依据裁判员判断,如认为再延长一些时间可重新开赛,则可再延长30分钟;如果第二个延长30分钟结束时,比赛仍不具备开赛条件,裁判员必须宣布比赛取消。
三、比赛如决定被取消,体彩杯组委会在裁判员做出取消比赛决定后两个小时内,将根据相关因素研究确定是否重新安排该场比赛等事宜,并及时将研究决定通知有关各方。
第十八条 严重违背公平竞赛原则和不正当交易
一、如参赛球队被认定有严重违背公平竞赛原则和不正当交易的行为,体彩杯组委会将取消该参赛球队的参赛资格,所有在赛程中规定与之比赛的球队,比分均计3:0获胜,如已进行的比赛实际比分高于此,则以实际比分为准。
二、体彩杯邀请赛组委会将做出进一步的处罚决定。
第六章比赛监督、裁判员
第十九条 裁判员
一、体彩杯的裁判员由博罗县文体局选派。
二、裁判员参加体彩杯裁判工作,必须遵守中国足协、中国足协裁委会的各项规定。
第二十条 参赛费用 (无)
第七章罚则
第二十一条 比赛阶段的纪律处罚
在比赛过程中,如俱乐部球队、教练员、运动员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由组委会讨论并做出处罚。
第八章 争议与仲裁
第二十二条 争议
所有参加本次比赛的参赛队及其工作人员、教练员、运动员必须遵守《中国足球协会章程》第十一章有关争议处理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仲裁
一、在体彩杯范围内出现的争议,须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体彩杯组委会提出仲裁申请。
二、申诉期间不停止处罚的执行。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规程由博罗县足球协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博罗足球协会确定。
2013-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