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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返还专项稽查工作汇报

发布时间:2020-03-02 14:48:1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土地出让金返还专项稽查工作汇报近年来,江西省政府为加快沿江开发,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鼓励沿江各区、县政府根据自身特点制订出相关经济优惠政策。处在赣皖交界的彭泽县由于历史及交通等各方面的原因,经济比较落后,为此,彭泽县委、县政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扩大对外开放,特别是通过土地出让金返还、税收奖励等经济优惠政策吸引了一批境内外客商来彭泽投资创业;这些来彭泽投资的企业取得土地出让金返还、税收奖励等资金款后,充实了这些投资企业的流动资金,增强了他们的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为企业初期的发展提供了活力。有些企业对这部分资金确认了收入并申报缴纳了相关税款,但大部分企业由于对土地出让金返还的税收政策不懂或了解不够,从而未做收入,也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涉税企业税收秩序,有力地打击各类涉税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震慑作用,促进税收征收管理,我局在市稽查局和县局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我县实际,认真按照省局、市局、县局工作会议及税务稽查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治税、为民理财、务实创新、廉洁高效”的工作理念和“实、稳、优”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了我县辖区内土地出让金返还税收专项稽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此次专项稽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了使此次税收专项稽查工作落到实处,县局张局长就专项稽查的目的和意义向彭泽县委、县政府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得到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

县局及时安排部署,为此专门召开了县局局长专题办公会,成立了以县局局长张可珂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王元日为副组长,稽查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税收专项稽查领导小组;从稽查局抽调了一批业务水平精、政治素质高、爱岗敬业的稽查人员成立稽查小组,从组织上保证了税收专项稽查工作的落实。同时,县局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土地出让金返还税收专项稽查工作方案、研究制定了相关预案,明确了税收专项稽查的工作任务、目标和要求。稽查局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了税收专项稽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 加强税收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税企沟通

为确保本次税收专项稽查工作早开展、早落实,县局要求稽查小组首先将土地出让金返还的相关法规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税收优惠政策税收规定,企业取得相关资金后会计账务处理等的法规条款资料收集整理,并发放给涉及此次专项稽查的企业。稽查小组提出了“加强税法宣传实行人性化执法”的理念;深化应用查前集体约谈、查中加强政策辅导,责成自查等多种形式,增强投资企业对土地出让金返还税收法律法规的了解,密切了征纳关系,提高了税法遵从度。由于稽查小组采取的方法正确,措施得当,宣传到位,做到了依法、公开、公正、合理,使专项稽查工作得到了大部分投资企业的理解和支持。

(三) 加强纳税辅导,提高企业的自查自纠能力

在“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我局明确提出无罪推定、执法与服务并重、人性化执法等稽查执法新理念,并把执法理念同此次税务专项稽查工作各环节有机结合,维护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使稽查工作更趋人性化,投资企业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高。稽查小组针对被稽查企业的特点,结合他们财

务会计制度和以往案例,认真分析他们可能出现涉税违法处理的环节,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查前分析和查前培训工作,并组织相关企业召开税企座谈会,要求企业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进行自查,认真纠正企业自身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努力做到既不少收税款,又不收过头税,防范执法风险。使稽查小组在规范稽查执法的前提下,更加凸显稽查的服务职能,做到执法与服务并重;更好地发挥税务稽查惩戒、威慑与教育、引导的双重作用。

(四)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

在此次专项稽查中,我局高度重视各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对内加强了与征管、征收、法规等部门协作,稽查中遇到的税收政策、法律法规等疑难问题提请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稽查中发现涉及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政策缺陷的整改意见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对外建立了与地税、公安、国土、工商等部门联动的协作办案机制,定期交换涉税信息,提高了稽查质量和效率。如在专项稽查中,就土地出让金返还涉及营业税部分,我局及时与地税联系,让地税掌握第一手资料。

(五)重点突出,稳步推进税收专项稽查工作 根据彭泽县财政局提供的土地出让金返还和税收奖励涉及的投资企业的数据进行了统计,2009年至2011年彭泽县实际返还土地出让款:3569.6万元;税收奖励款:2624.04万元。 我局根据《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1]7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等三个文件,通过稽查小组人员到投资企业实地核查和企业自

查等统计,有的投资企业对土地出让金返还款和税收奖励款没有确认收入,而是将该上述款项记入“无形资产”、“专项应付”、“预收账款”、“其他应付”科目贷方;有些投资企业虽然确认了收入,但却没有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根据投资企业提供的数据和稽查小组人员实地核查的数据整理汇总后与税务CTAIS系统中投资企业所得税申报数据、财务报表数据对比后认真分析,确保专项稽查工作准确无误。同时做到边干边总结,及时发现并解决专项稽查中出现的新问题。

(六)加大税务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提高了税务稽查的威慑力

截止2012年6月25日,稽查小组已对20户投资企业进行了实地核查,对以上投资企业取得的土地出让金返还和税收奖励资金统计如下:2户已经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并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了税款;13户投资企业未确认收入、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对这部分涉税违规企业,我局进行了稽查处理,共计查补企业所得税460.96万元。通过对这些涉税违规的投资企业的查处,大大提高了税务稽查的威慑力,对规范和引导在彭泽投资落户企业依法纳税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同时也优化了全县的税收执法环境。

(七)土地出让金返还税收专项稽查工作取得的实效

一是 “以查促管”的作用充分发挥。2012年,我们坚持每查结一户纳税人,都及时组织稽查人员讨论,结合涉税违规事实,查找暴露出来的征管方面的薄弱环节,制作征管建议书,及时向县局反馈,通过管查互动,切实发挥出了以查促管的作用。

二是稽查执法行为日趋规范。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我局在强化稽查执法、维护税法权威的同时,大力倡导和践行公平、公正、规范、文明稽查,执法行为规范化程度不断提升。通过强化稽查执法与纳税服务相结合的

新理念,为稽查人员能客观、公平、公正执法起到了较好的保障作用。

三是此次专项稽查工作得到市稽查局的充分肯定,并且将我局的成功经验上报省局,由省局在全省推广。

(八) 在专项稽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我局优秀的稽查人员普遍老龄化,导致后续专项稽查工作难以持之以恒。

二是我局稽查手段比较传统单一,在运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开展稽查非常薄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进展。

三是我局稽查人员现代会计知识储备不足,一定程度影响到了财务会计报表等方面检查的质量和效率。 通过此次税收专项稽查工作也反映出的这些问题,我们将进行认真进行整改,进一步提高稽查工作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职能作用。

(九) 后续税收专项稽查工作的筹划

一是进一步加强同地方政府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增强信息互通。

二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举办各种形式稽查技能和法律法规培训班,提高稽查干部业务素质。 三是继续加大对各类纳税人涉税违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达到“以查促管、以查促查”的目的。

土地出让金返还

土地出让金返还猫腻

土地出让金返还的税收问题

关于申请返还土地出让金的请示

返还的土地出让金应冲减开发成本

关于申请借款返还企业土地出让金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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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财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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