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目的
为减少交通事故对人员、设备、环境.货物的损害和影响,做到有备无患,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厂内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 3 引用文件
3.1 SAGA/446/01《济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3.2 EALH/446/03《道路管理办法》 3.1 SSP447/01 《应急预案与响应管理程序》 3.2 SSP452/01《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4职责
4.1生产部物流中心负责对内、对外联系,协调组织人员及车辆;负责清理事故现场,恢复生产。负责事故上报、调查、分析及处理和物流的平衡。 4.2鲍山分局交通科负责组织对人员车辆疏散和现场的保护。
4.3鲍德汽运、国际物流和有车单位负责本单位驾驶人员的教育培训及事故的处理和各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 5管理内容及要求
5.1成立应急机构
成员单位:生产部物流管理中心、鲍山分局交通科、鲍德汽运公司、国际物流公司。
5.2发生事故后,如有人员伤害,驾驶员应立即拨打88858120进行伤员救护;并拨打88858122报警。同时向物流中心电话汇报;如有火情,济钢总公司区域拨打88858119火警救助,传递信息要迅速、准确,并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态扩大。
5.3物流中心接到事故报告电话后,应快速组织小组成员,同时向领导汇报。接到通知的单位及人员,应在规定的反应时间内,携带救援物资、机具赶赴现场。事故反应时间:20分钟以内。
5.4现场伤员急救方法:执行《现场卫生救护手册》(山东省公安厅、交通厅、红十字会编印)。 5.6联系电话
(1) 厂外火警:119
急救:120
(2) 交警:122
公安:110;
(3) 厂内火警:88858119,
(4) 急救:88858120,厂内事故:88858122,
公安:88858110;
(3)生产部物流调度88869760(24小时值班);
(4)交通科:88868308
(5)鲍德汽运:88859615 (6)国际物流:88869389 6预案考核
6.1传达信息拖延5分钟以上罚款500元,下岗学习一个月,重大事件传递信息拖延5分钟以上,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罚款1000-2000元。
6.2接到信息反应时间超过10分钟以上,罚款500元,重大事件反应时间超时10分钟以上,罚款1000-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