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2东华大学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积极培育、深入挖掘和大力宣传、表彰先进典型,集中展现我校学生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决定举办“2012东华大学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2年11月28日
二、参选对象
所有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
三、参选要求
1.参选人在热爱祖国、关注社会、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2.参选人事迹应主要集中近两年;
3.曾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学生也可参加评选。
四、报名方式
(一)本次评选报名方式采用学院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
1.学院推荐:报名表和参选人事迹材料需经过学院总支核实,并加盖学院公章,于2012年11月28日前送学生处。
2.个人自荐:学生可登录东华大学易班(dhu.21campus.cn),进入东华大学易班公共平台下载报名表,并将相关资料于2012年11月28日前送学生处。
(二)报名材料要求:
1、报名表(见附件),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应为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
2、参选人事迹材料,字数限3000字以内;
3、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尺寸不小于1024×768,其中包括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其他照片应能够反映参选人事迹和精神风貌;
4、鼓励提交视频资料,以增加推荐材料的生动性和说服力。
5、报名表和参选人事迹材料请于11月28日前交学生处。并将报名表、参选人事迹材料电子版及电子照片,于11月28日16时前发至glk@dhu.edu.cn(单个邮件不超过4M)。
(三)本次评选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五、奖项设立
本次评选活动设年度人物奖10名;设年度人物提名奖10名。经评选未当选为年度人物的正式候选人,列为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获得者。学校将从当选东华大学学生年度人物的获得者中择优推荐参评“上海市大学生年度人物”和“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
六、其他
1.各学院应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在本学院范围内推荐最佳人选参加“2012东华大学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
2.为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请各学院在易班上设置评选活动消息、文字链接,链接指向活动网址。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资雪琴
联系电话:67792508-80667792298-806 传真:67792360
电子邮箱:glk@dhu.edu.cn
希望各学院以本次评选活动为契机,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推荐,树立学生典型,形成良好的育人氛围和社会影响,切实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学生处、宣传部、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团委
2012年11月8日
附件1
“2012东华大学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参选人报名表
(学院推荐)
“2012东华大学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参选人报名表
(个人自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