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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师范大学级师范生教育实习计划

发布时间:2020-03-03 09:59:5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徐师大教〔2008〕31号 关于印发《徐州师范大学2005级师范生教育实习计划》的通知

文章作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08-09-19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

《徐州师范大学2005级师范生教育实习计划》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九月十六日

徐州师范大学2005级师范生教育实习计划

教育实习是高等师范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性强,对于进一步加强学生专业思想教育和师德教育,培养学生独立从事中等教育工作的能力,使之初步了解中学教育、教学、管理的方法和规律,从而成为合格的中等教育师资,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目的要求

1.通过教育实习,使学生受到深刻的专业思想教育和师德教育,激发其献身教育事业的热情。 2.使学生将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综合运用于教育和教学工作的实践,检验和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开展教育调查,引导学生认真学习和研究教育科学,探索教育规律,积累和总结中学教育改革的经验。

4.通过学生教育实习,检验我校的办学思想和培养规格,不断改进教育工作,提高师范教育质量。

二、实习内容(详见《实习手册》) 1.课堂教学工作实习

实习课堂教学时数为8~10节。

2.班主任工作实习

在原班主任指导下,学习班主任工作的基本方法,掌握班主任工作的基本内容及特点,学会教书育人。

3.中等教育调查研究和第二课堂活动。

中等教育调查内容及范围:

(1)了解实习学校的基本情况、历史和现状,以及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情况;

(2)调查了解优秀教师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教育、教学经验及教学改革的情况;

(3)研究中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学习态度与方法,知识结构与智能水平,以及德、智、体诸方面的情况;

(4)中学新课改情况。

教育实习调查报告参考选题见附件1,实习生也可以自己选题或联合选题,拟订计划,经指导教师审批后进行,但调查报告必须分别独立完成。

三、实习时间安排

2005级师范生实习时间从2008年10月6日至11月14日,共6周,其中1周见习,课堂教学和班主任工作实习为4周左右,第六周完成实习总结后返校。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师范生实习时间按照学院教学计划自行安排,法律与政治学院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师范生实习时间安排在第八学期。

四、实习生安排和组织领导工作

1.实习生安排

本届实习生共计1298名,采用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相结合的方式。各学院应在实习生进入实习单位前做好实习生的动员工作,把实习的各项工作安排到位。

2.校教育实习指导委员会

主任委员: 韩宝平 副主任委员: 方 忠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 峰

伍 斌

孙巍巍

苏简兵

李宗芸

吴汉全

沐来龙 张 伟 张永常

张蓊荟

陈 琳

胡福年 段作章

黄德志 彭长德

管 华 潘永亮

魏 晨

教育实习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成员有:廉 澄徐四海

3.各学院成立教育实习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教育实习工作。

4.各实习学校成立由校长、教导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原任课教师代表、我校指导教师代表组成的教育实习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实习生的指导和管理,做好实习的组织工作和实习生的成绩评定工作,安排好实习生活。

5.指导教师

(1)各学院应根据实习生人数安排一定数量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一般一位教师指导15─20名学生)。

(2)在一所中学有两个以上学院的学生实习,且有两名以上指导教师者,由校实习办公室与有关学院商定,由一名教师任领队,协调解决实习中的问题。各学院指导教师应切实负责好实习指导工作。

6.各学院要确保对每位实习生状况的了解,保证联系畅通。

五、实习成绩考核

1.教育实习成绩评定应严格按评分标准〔见《徐州师范大学教育实习细则》(徐师大教〔2003〕55号)〕,根据实习生表现及完成实习任务的质量全面考核。

2.教育实习成绩在百分制的基础上换成五级计分制,即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

3.实习成绩由实习学校指导教师、班主任、校领导在实习结束时写出评语和评分建议,学院实习小组在听取实习指导教师的意见后,根据评分建议和校际之间的情况进行平衡,核定成绩并记入实习成绩考查表。“优”控制在20%以内。

六、实习总结工作

1.实习结束后,各学院指导教师应认真总结实习指导工作。本次实习结束后,准备召开“教育实习工作研讨会”,为进一步做好今后的教育实习工作积累经验。

2.各学院应认真开好“实习生教育实习汇报会”,总结经验和教训,并书面送交教务处。教育实习办公室亦要认真做好书面总结。

3.各学院在总结的基础上,根据《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条件》,按20%的比例评选出“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根据《优秀实习生评选条件》,按20%的比例评选出优秀实习生。

附件:

1.教育实习调查报告参考选题

2.关于教育实习经费的若干规定

扬 州 大 学

2008年师范生教育实习计划

教育实习是高等师范院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巩固高师学生专业思想、培养合格的中等学校师资的重要环节,是一门体现师范生专业特色的具有综合性和实践性的必修课程。为切实搞好本届教育实习工作,特制定计划如下:

一、教育实习的目的

(一)使实习生受到一次深刻的专业思想教育,增强学生从事教育工作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为培养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品质打下基础。

(二)使实习生将所学的专业知识、技能和教育学科知识,综合运用于中学教育、教学实践,培养学生从事中等教育教学的独立工作能力。

(三)使我校高师教育的办学思想和实践受到一次检验,肯定成绩,发现问题,以便改进工作。

二、教育实习的内容与要求

(一)教学实习

内容:包括备课、写教案、讲课、实验、批改作业、课后辅导、听课与评课、组织课外学习活动等环节。

要求:每个实习生课堂教学不少于8节课(原则上指授新教案的课)。上课之前,要进行预讲,教案经指导教师审阅批准、预讲通过后方能上课。课堂教学认真、严谨,课后认真听取评议意见。每个实习生参加评课活动不少于2次。

(二)班主任实习

内容:在原班主任指导下拟定实习班主任工作计划。调查了解班级基本情况,参加实习班级的早操、晨会、课外活动等各项工作,运用多种方式(集体教育、个别教育、主题班会、家访等)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组织班级活动。

要求:了解班主任工作的意义与基本内容,培养做中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实习小组要统筹安排,分工合作,每个实习生都要做一些实际工作,组织一两次有意义的集体活动。

(三)教育调查研究

内容:调查研究实习学校的历史和现状、办学方向与指导思想、教学方法和教学经验、优秀教师的品质作风、教育教学成就,以及学生的年龄、心理特点、知识积累、思想状况、思维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可重点调查校友的工作学习情况。

要求:每个实习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并写出专题调查报告。调查可以2—3人合作,共同完成。每个学院要抓好两、三个典型材料。

三、教育实习的指导形式

(一)联合指导:在扬州城区的实习学校,由各学院按1:8—10(指导教师与实习生人数之比)(体育学院可按1:12)选派指导教师,与中学原任课教师一起,共同负责对实习生的管理与指导。

(二)委托指导:集中安排实习学校在外县、市的,实习生的教学及班主任实习环节(含实习生的思想表现、组织纪律、生活安排等)全部委托实习学校的有关领导和指导老师负责。我校带队教师主要负责集中委托指导的实习生与实习学校、指导教师之间的联系与协调。自行联系实习的按扬大教(2006)70号《关于印发〈扬州大学关于学生自主选择单位进行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要求执行。 不管采取何种指导形式,均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四、教育实习成绩的考核与评定

(一)教育实习的成绩根据实习生的教学实习、班主任实习、调查研究以及实习中的思想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评定。

(二)指导教师和班主任分别负责评定“教学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的成绩,在此基础上,学院实习领导小组综合实习生的“调查报告”、“工作表现”等情况评定总成绩。

(三)实习成绩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优秀学生数一般控制在实习生总数的30%以内。

(四)实习成绩的考核、评定要坚持标准,从严掌握,使成绩呈正态分布,防止分数贬值。

五、组织领导

(一)全校成立教育实习指导委员会,负责全校实习的安排、检查、督促工作。

(二)各学院成立实习领导小组,负责安排、管理本学院实习生、指导(带队)教师的有关实习工作。

(三)各实习学校成立指导小组,负责本校实习生的具体指导、考核以及实习生生活的组织管理。

六、经费开支

(一)实习管理费。作为实习学校原任课教师、班主任及其他参加指导工作的有关人员的酬金等,具体办法由各校自定。本校按每生100元的标准支付。

(二)差旅费。外地实习生的接送,由师范学院统一安排车辆,费用实报实销;扬州城区的指导教师每人一次性补贴车费10元和误餐费150元(按一个误餐费5元标准计30个误餐费进行计算,不再发夜餐费);带队教师按学校出差规定报销差旅费。

(三)个人联系实习学校的各项经费支出,除实习管理费外,其他均由各人负担。

(四)以上各项费用由师范学院统一支付。

七、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选派的指导、带队教师必须是思想作风好,工作认真负责,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在实习期间,对实习生思想与生活应予关心,对实习生的实习情况要经常检查了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实习期间,各学院领导要深入实习学校检查、了解实习情况,掌握各实习点的动态。

(三)各学院在划分实习小组时,要尽可能从实习生的思想素质、工作能力、业务水平上予以统筹安排。

(四)带队教师负责与实习学校的联系,2008年6月23日前与实习学校就本届教育实习有关方面进行联系、落实;2008年9月1日随车将实习生送赴实习学校;中期巡视检查一次,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处理实习中发生的有关问题;实习结束时,要认真听取实习学校的反映和意见,做好离校的结束工作。

(五)各有关学院和职能部门必须认真加强对教育实习的管理和指导,全体指导、带队教师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全体实习生必须按照《教育实习细则》的各项要求认真实习。对因责任心不强、工作马虎、在教学和管理上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按照扬大教(2007)63号《关于印发〈扬州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的有关条款进行责任追究。

(六)全体实习生必须模范遵守实习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实习纪律,与中学生保持正常师生关系。严禁与学生谈恋爱,一经发现,即停止实习,返校等候处理。各学院要切实加强这方面的纪律教育。

(七)实习结束后的两周内,请各实习学校教导处将已评定并盖好公章的实习生“成绩评定表

(一)、

(二)”汇总装袋(封口并加盖公章)派专人或挂号寄、送扬州市四望亭路180号扬州大学瘦西湖校区师范学院陈加荣同志收,邮编225002。

八、日程安排 春学期──

(一)联系落实实习学校(师范学院)。

(二)召开教育实习工作会议;实习学校校长会议;编印实习计划;召开带队教师、实习组学生大组长会议(师范学院)。

(三)完成本届教育实习的准备工作(有关学院)。

1.划分实习小组,确定指导(带队)教师名单报师范学院办公室;

2.带队教师赴实习学校送实习计划并联系有关工作(6月10日~23日); 3.召开本院指导(带队)教师会议;指导(带队)教师召开实习组成员会议;

4.实习生学习《教育实习细则》,准备实习所需参考资料、教材、教具、表格和生活用品等。 秋学期──

(一)各学院召开实习动员大会(8月30日前)。

(二)实习生进入实习学校与返校日期:

各专业实习生于9月1日进校,10月25日返回(第1周—第8周),具体出发、返校安排详见附表

5、6。

(三)实习中期由师范学院统筹安排有关学院领导到实习学校看望实习生,检查实习工作。有关学院领导也可自行安排巡视检查,但事先应与师范学院联系,以便统筹安排。

(四)学院召开本届实习工作的总结会议及评定实习成绩(实习生返校后两周内完成);师院分别召开指导(带队)教师、实习生代表座谈会,回顾总结本届实习工作。

(五)学院报送材料:每个专业书面总结一份,实习生优秀教案、调查报告、个人小结各两份,实习生成绩表(三种表格)各一份,返校后两周内交师范学院办公室。

九、附录 1.实习生分配表 2.指导教师名单 3.带队教师名单

4.指导、带队教师工作注意事项 5.实习生赴外地实习学校车辆安排表 6.实习生返校车辆安排表 7.实习生分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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