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缴2015年上半年团费的通知
各团支部:
请将2015年(1~6月份)共6个月应缴纳的团费于6月20日前交至公司团委。(外地项目部团费可汇入建设银行账号:6227 0033 2201 0000 733户名:李全伟;团费收缴清单请发到团委邮箱:254530314@qq.com) 附:团费收缴操作方案(暂时) 凡有工资收入的团员,每月团费缴纳标准=(基础工资+岗位工资)x2‰。
注:
1、2014年见习生每月团费缴纳标准为2元。外聘人员缴纳标准为2元。
2、见习生转正后的团费按照新的工资标准计算。
公司团委 2015年6月15日
《关于收缴上半年团费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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