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定向培养协议书
甲方: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
乙方:镇江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推进校企合作,培养具有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服务社会、相互支持、诚心协作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校企合作定向培养协议:
一、合作事项
甲方与乙方建立数控车床操作工定向培养合作关系。即乙方选择甲方中级工及以上学生作为乙方定向培养的对象,委托甲方代为培养,该班级冠名为“镇江液压班”。
二、定向培养的实施
1、学生招生。乙方在甲方2014级新生中,招生不少于50名学生组成“镇江液压班”。冠名班学生的挑选按以下方法进行:
①甲方依据乙方提供的宣传资料进行宣传,由学生自愿报名; ②甲方依据乙方招聘要求进行筛选,对报名学生的品行和素质严格把关;
③经乙方审核通过的学生签订《培养协议》,编班登册,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2、进入冠名班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持有镇江市户口(丹阳、扬中、句容等户籍需提供镇江市暂住证);
②1998年9月1日前出生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③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
④两眼裸视达到对数视力表4.7以上,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
⑤四肢、躯干、颈部运动能力正常,无残疾和传染疾病; ⑥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热爱机械行业,无不良习惯等。
3、甲乙双方共同制定冠名班的人才培养计划,共同组织教学。甲方选派专人负责冠名班的管理,并与乙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沟通管理问题以及教学进度,以确保教学质量。
4、冠名班学生须接受企业的素质教育,包括企业文化、规章制度、职业道德等;须完成甲乙双方共同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教学任务。
5、冠名班学生采用“2+1”模式组织教学。即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由甲方负责完成教学任务。对年满18周岁、考核成绩优秀、综合表现优秀的学生第三学年进入乙方进行正常岗前培训、实习、考核录用等环节。
6、冠名班学生享受由乙方设立的奖学金,在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乙方提供50元/生/学期的奖学金,用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在第三学年,乙方负责按学生实际出勤天数发放50元/天的奖学金。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开展招生宣传。甲方招生简章的文本、广告信息,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确认后方可发布。
2、甲方负责办理冠名班学生录取手续、入学报到、学生管理、教学管理、毕业证办理及其他在校期间的各种教育管理工作。
3、甲方应按照甲乙双方商定的标准,严格挑选和推荐参加冠名班培养的学生,不得安排不合格的学生进入冠名班。
4、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做好冠名班学生实习期间的管理工作。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参与对冠名班学生的基本资料与报考资格的审核、健康体检等工作。
2、乙方与甲方共同制定人才培养目标及方案,并委派专人参与甲方教学计划的制订与实施工作。
3、乙方按照双方约定保障冠名班学生学习与实习期间的相关待遇。
五、其他
1、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应在协议期满前三个月内进行磋商,并另行订立协议。
3、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方(盖章):代表(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