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 用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因甲方公司发展需要,需聘用乙方兼职在甲方友好合作公司兼 任市政专业中级工程师资格职务。
经过真诚友好协商,甲方、乙方一致同意,乙方自愿作为甲方友好合作公司的兼职工程技术顾问人员资格,具体条款如下:
一、经双方商定,甲方同意聘用乙方12个月,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支付乙方兼职聘用工资人民币共计元(大写 仟 佰元整)。此工资已扣除甲方友好合作公司、乙方所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并已扣除乙方个人所得税。甲方确认收到乙方职称证书原件、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评审表扫描件验证无误,一次性付清乙方应得工资。
二、
1、合同期间,甲方仅有权使用乙方的职称证书申报企业资质及年检,乙方仅作为甲方合作公司的工程技术顾问。
2、甲方使用以上证书使用期限为从合同签定之日起12个月,合同到期后退还给本人退还日期以乙方收条日期为准,超过合同到期日五天后,因甲方原因延迟退还,违约金自合同到期日开始按每天150元计;
3、在证书使用期间,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的职称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甲方使用完应及时交还乙方本人保管,甲方如需使用乙方身份证原件及现场核查时,甲方需提前三日通知乙方(如需到场核查,补助500元误工费;由此产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甲方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参与实际工程管理,且核查期限以三日内为限。
三、
1、双方签定协议后,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向甲方提供职称证书原件、
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
2、如乙方证书未能通过北京市区建委或市建委核查,乙方须退还甲方支付的聘用工资。
3、由于乙方隐瞒本人证书的使用情况或提供虚假证件及资料,导致证书使用不成功,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聘用工资。
4、由于甲方原因发生的乙方职称证书丢失情况,甲方应负责为乙方挂
失和补办,费用由甲方承担,(如30日内仍未补办成功,甲方自乙方知道丢失或要求甲方挂失和补办之日起须每天补助乙方人民币50元,直到补办成功。)
四、
1、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协议,如因此造成
损失,由擅自解除协议一方负责。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无需返还甲方所付聘用工资。如果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需要变动协议,应本着相互支持与理解的原则,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以便另一方做好工作安排。
2、如果双方同意解除协议,甲方应返还乙方的留存在甲方处的所有
证明文件,不得无故刁难。
3、乙方提供的以上证书仅限于甲方申报企业资质及年检,不得用于
其他用途。协议期内乙方职称证仅须注册到一家甲方合作公司,如需注册到其他公司,必须征得乙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违约金为甲方支付乙方一年工资的50%并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4、乙方在合同期间使用本人职称资格证参加考试,甲方须同意并及时
交付乙方,使用期限一般以河北省人事部门公布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以官方公布期增加半月;
5、合同解除时,甲方必须开出乙方兼职的甲方友好企业的解聘证明;
五、争议解决办法:原则上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
电话:电话:
QQ:QQ:
传真:传真: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今收到职称证书一本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