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风建设责任书
根据教育局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抓好教育行风建设,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对本校的师德师风、教育收费切实负起责任,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加大教育行风建设和收费管理力度,办人民满意的一流教育。为此,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坚决执行小学教育收费“一费制”政策,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坚决杜绝一切源于学校内部的乱收费和乱摊派行为。
二、坚决执行“收支两条线”教育收费管理规定,严禁任何学校私设小金库。
三、规范有偿家教行为,凡具备有偿家教资格的教师,必须到所在工商税务部门注册登记,依法纳税,绝不允许在校施教的对象成为本人家教对象。坚决制止和整顿混乱、无序以社会力量名义学校整班补课行为。
四、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安全防范体系,居安思危,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的法规建设,坚决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特别是责任事故的发生。
五、优化办学质量,注重学校事业的内涵发展,铸就自身的特色,打造品牌优势,着力提高教育教学的质量效率。
六、创建群众满意学校,打造特色与品位。
违反上述条款,按照年度考核标准“一票否决制”,并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中心学校:各小学校长:
二0一0年月日二0一0年月日
《教育行风建设责任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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