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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3 19:01:4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项目经理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工程项目管理,是以整个工程项目为对象,施工图预算、合 同为依据,安全优质工程为目标,创最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目的。项目经理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范围、时间和内容,对工程项目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面的管理。

2.项目经理为项目经理部的第一责任人。

3.工程项目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集体承包,风险抵押,单独核算,按劳分配,全员管理”的承包经营责任制。

4.项目开工应具备的条件:

(1)工程项目报建手续齐全,经投标取得中标通知书,已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2)工程技术资料、施工图纸等技术文件已提供,并具有了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

(3)项目管理人员已组成并到位,经招投标确定的具有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队伍已到位,并签订劳务合同。

(4)工程预算书及材料计划已具备。

二、项目经理部的组织机构及人员组成

5.项目经理部的组建

项目经理部的组织形式:项目经理部是以完成一次性工程项目施工和经营管理为使命的临时机构,其人员配备应根据工程的规模、特点而定,要求做到层次少,人员精干得力,除大型和重点工程外一般不再下设部门。

6.项目经理部的人员组成

(1)项目经理的产生:采用推荐、自荐或竞聘等形式择优产生,由相

关工程主管部门及领导确定通过,公司总经理任命。项目经理为公司总经理在工程项目上的委托代理人,直接对公司总经理负责,与公司总经理是上下级关系,同公司是经济合同关系,双方经过协商签

订“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无特殊原因一般在项目未完成前不应更换。自工程开工,项目经理部以项目名称命名,工程竣工后,命名自然取消,所刻制的公章交公司办公室封存。并负责完成工程技术资料整理移交、工程结算、协助财务处工程款回收、回访服务等事项。。

(2)项目经理部专业管理人员的组成:由项目经理在公司内部提名确定,相关主管领导批准,项目完成后回公司待命,迎接新项目经理聘用,也可发挥积极能动性,自己承接公司外新工程。

(3)项目经理的条件:

a.思想觉悟高,热爱集体,有敬业精神,联系群众,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是具有坚持原则,善于决策,敢于管理,勇于负责,不怕吃苦的事业型人才。

b.具有三到五年以上现场施工生产实践经验,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应具有相应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特殊情况,经领导办公会议通过可破格任命。

c.具有组织领导工作和分析解决问题以及对内、对外工作协调、业务洽谈开发、信息交流的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有较广的知识面和开拓精神。

三、承包内容及核算分配体制

1.项目经理部为公司内部相对独立的核算体,在公司内部设立帐号,由公司财务处全面管理。

2.承包方式

工程项目管理承包的主体是项目经理个人全面负责,项目经理班子集

体承包。按照工程项目一次性全过程管理的原则,公司与项目经理部签定整个项目的一次性承包合同,并以施工预算为依据,在保证计划总额和形象进度竣工按期完成的前提下,实行施工成本、管理费的核定与工期、回收工程款、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五项指标挂钩,并一次核定包死的办法,合同外利润则采用按比例提成处理。

3.项目经理及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的工资及风险抵押

工资实行风险工资制度,项目经理以及其余管理人员的工资按公司核定的工资总额的40%进行风险抵押,项目完成后按照实际完成情况发放抵押工资.四、项目经理的职责和权利

10.项目经理的职责见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11.项目经理的权利

(1)对本工程项目有生产指挥权,对进入现场的人、财、物有统一调配使用权。

(2)在与公司有关部门协商的基础上,有聘任项目班子的权利,有对相关施工环节分包队伍使用的建议权.(3)有项目承包费结余的分配权,以及按合同和有关规定对职工有奖罚权;对职工的辞退有建议权。

(4)对公司和有关部门违反合同行为的摊派,有权拒绝接受,并对其违反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有索赔权。

五、项目经理部的内外关系

12.项目经理部的内外关系

项目经理部作为公司的派出机构,有代表行使与建设单位合同条款的职能,与分包单位是利益平等的劳务合同关系和总分包关系,各方必须履行合同,并以合同条款作为来往的关系准则。

13.项目经理部与公司的关系

(1)在行政管理上,根据公司总经理的指令和公司的管理制度,项目经理部受各分管经理的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

(2)在业务管理上,项目经理部必须接受公司职能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各种报表,包括技术、质量、安全、材料、预算、提成及分包队伍使用计划等各种资料都要按业务系统管理的有关规定准时报送公司。

六、项目经理部的解体

14.项目经理部解体的有关规定

(1)工程项目在竣工验收使用后十五天内,项目经理部须向公司人力资源部写出解体申请报告,同时提出项目全体人员的使用建议,由公司统一安排。

(2)工程完工后的善后工作,由项目经理部负责,一般应在1~3个月内完成。

主要工作有:协助财务处进行剩余工程款的回收,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移交和结算的提出,与甲方或分包队伍的有关遗留问题的处理等。

七、项目经理部承包指标的考核及其他事项的处理

15.项目经理部各项指标的考核

由审计牵头,预算、财务、材料等部门参加,全面对项目经理部各项承包指标进行审计,于项目部解体后(或工程完工后)二个月内写出审计评估报告,交经理办公会审核批准。

16.其他事项的处理

项目经理部剩余的材料原则上由公司负责处理,其结果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因工作需要,项目经理部自购的办公等小型固定资产,必须如实建立台帐,向公司办公室办理移交。

八、奖惩兑现

17.奖励

(1)风险抵押金的返还:在项目完成的同时,项目部上报项目完成情况报告提交主管领导,主管领导在确定项目基本正常完成的情况下,当月公司返还风险抵押金,如主管领导确定项目部未能正常完成,则根据审计评估报告按完成情况依比例发放抵押金。

(2)承包结余费用的发放:项目部完成项目施工后上报公司,公司在项目审计评估报告递交后,根据报告结果对承包费用进行计算,按照项目部70%,公司30%的原则,并根据到款情况同比发放承包结余。

18.惩罚

(1)公司有关部门有权对项目部进行考核,并根据施工状况核定工程完成过程,如根据进度情况公司认为项目部无法完成指标,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对项目部人员进行更换,并根据情况对项目部人员扣发相应风险抵押金,直至全部扣完,并不再发放

(2)关于工程停工和拖期。因甲方和公司原因形成工程停工,自停工下月起暂停执行合同,项目部人员工资执行原标准,开工后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因项目部项目实施原因形成工程停工,停工期内停发风险抵押部分工资并按责任情况扣减项目承包费,且公司有终止承包合同更换项目人员的权利;因甲方和公司原因形成工期拖后,承包合同顺延并对施工费用根据情况进行核算追加;因项目部原因形成工期拖后,拖后期内停发风险抵押工资并扣减承包费。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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