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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金纯副局长在全市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联席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20-03-01 16:34:3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高金纯副局长在全市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联

席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内容,是通报今年上半年以来全市广告监管情况,并对下一步广告规范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在此,我代表市工商局讲三方面意见:

一、今年上半年我市广告监管工作回顾

(一)全市广告业呈持续良好发展态势。据统计,截至今年7月底,全市广告经营单位已发展到1269户,从业人员7009人,广告经营额逾5.34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0.4%、7%、6%。国有广告经营单位21户,其广告经营额占全市广告经营单位总经营额的58%,比上年同期增长6%,国有大众传播媒体在广告业的主导地位进一步加强。

(二)广告市场整顿规范促进广告投放总量上升。据统计,今年1至7月,我市医疗服务、房地产、化妆品广告的投放额占据了前三位。新《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后,医疗服务广告内容逐渐规范,原先属于违法广告出现比较频繁的此类广告得到了改观,刺激了广告的投放量,使得上半年该项广告的经营额首次超过房地产类广告,以4617万元的投放额高居榜首,比上年同期增长22.1%。房地产广告经营额以4008万元次之,化妆品广告经营额以3035万元超过汽车广告位居第三,比上年同期增长了38.0%。

(三)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继续加大。一是监测力度加大。今年,市工商局投入30多万元资金,对广告监测中心的广告监测设备进行了数字化改造,从提高广告监测效率着手,加强广告监测能力,实现了市级媒体广告的24小时全天候监测,1至7月共监测媒体广告89114条。我局还组织人员对全市8个县级媒体单位广告播放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告知当地工商局,由当地工商部门对涉嫌违法广告依法进行查处。二是查处力度加

大。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立案查处违法广告案件331起,比上年增长16.1%。今年5月,在省工商局广告处的大力指导下,我市工商系统统一开展了“蓝光一号”专项整治行动,综合运用《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采取“釜底抽薪”的方法,集中对涉嫌虚假宣传所涉及的商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下柜等措施。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713人次,检查销售点281处,查封相关药品、保健食品3383盒。此次行动从源头上打击虚假违法广告,有效地改善了我市的广告市场秩序。

(四)部门协作共管机制有效运行。在对虚假违法广告的监管工作中,我局与市卫生局、市药监局联手建立的广告协查机制发挥了作用。今年1月1日《医疗广告审查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我局进一步密切了与卫生部门的执法协作,共接受市卫生局转送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41份,并根据广告监测、户外广告登记、案件办理等岗位分门别类建档备查。今年1至8月,我局共接收市药监局移送的案件6件,已全部立案查处。在全市统一的“蓝光一号”专项执法行动中,市委宣传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工商部门给予了很大支持,指派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指导、参与联合行动。

二、当前我市媒体广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少数媒体及个人在认识上不到位。对当前媒体发布违法广告问题,强调客观因素多,主观努力不够;与外省市攀比意识浓,对关系百姓民生、体现老百姓依法维权的愿望关注不够;强调经济效益多,重视社会效益不够。少数媒体把关不严,发布违法广告居高不下。今年上半年,媒体单位广告信用指数出现两极分化趋向。根据7月份省工商局通报的半年度广告监测情况显示,瑞安日报、乐清日报、温州日报、温州晚报、温州都市报累计广告信用指数属于良好档次,但有少部分媒体的信用指数明显下降。希望相关媒体单位负责人和广告部门引起高度重视和深刻反省。

(二)传统的三类违法广告问题仍然突出。监测显示,今年上半年医疗、药品、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在所有违法广告中的比重占78.7%。也就是说,在所有违法广告中,这三类广告占了四分之三以上。这些违法广告有几个特点:一是屡查屡犯,边查边犯多。我局对12种药品、保健品违法广告立案查处后,向全社会发布了违法广告公告,并对有关媒体单位发布通告责令停播,但8月初温州台都市生活频道仍播出其中的“八厘米高肽”违法广告。今年8月份省纠风办、市药监局等部门移送我局立案查处的8个违法广告案件中,温州商报占了6个。屡查屡犯,边查边犯现象十分严重。二是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医疗服务广告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主要出现在报纸广告中。三是电台专题广告的违法情况仍较为突出。主要是超出产品功效夸大宣传,以及雇“托儿”冒充“消费者”在热线反馈中对产品功效进行保证。四是欺诈性广告增多。今年我们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不少外省的广告主竟是皮包公司,无场所,无合法身份,靠发布广告卖高价药骗钱。

三、对下一步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在去年年底就国家工商总局的医疗广告整治情况汇报专门作出重要批示,对下一步加强广告监管工作提出了要求。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今年又把广告整治列入重点执法工作。因此,全市工商部门将继续贯彻上级对广告整治的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统一认识,强化广告整治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当前违法广告的重点是药品、保健品、医疗类广告,这一类的违法广告最终大部分是在大众传播媒体上出现。因此,我们希望媒体单位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违法广告已经成为社会热点问题,现在虚假医药广告受害人大多数是没有社会保障的农民、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媒体单位要树立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心,不能昧着良心通过欺骗群众来获取经济利益。媒体作为党和政府的喉舌,肩负着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和道德风尚的职责,应当强化行业自律机制,带头不发布违法广告。为此,我们建议:

媒体单位应当针对某些类别的违法广告比较突出的情况,主动开展市场调研,调整广告结构,促进广告转型,并且完善广告管理考核办法和发布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度,违法广告额不能列入正常广告经营额给予奖励。对问题较多的频道和栏目,合理调整考核指标,给他们调整广告结构提供一个过渡期。对承包的栏目要加强监管,切实履行审核把关义务。这样既能解决发布违法广告的问题,又能促进媒体广告的健康发展,实现双赢。

(二)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惩严重虚假违法广告。为进一步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继续把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列为下半年广告执法的重点,同时抓好教育、招生、房地产、网络违法广告的整治。二是继续加大对虚假广告的认定和惩处力度。继续依靠医疗广告专家咨询组的力量,分类分批认定、公布并查处虚假广告。三是对媒介单位继续坚持“攻大奸、戒小过”原则。对一般轻微违法广告,首先在红盾网上公布并短信提示各相关媒体单位,让相关媒体单位自己整改。但对以下五类严重违法广告,将在责令整改的同时予以立案查处:

1、虚假广告;

2、国家禁止发布的广告;

3、叫停不停、屡查屡犯的广告;

4、消费者举报投诉的违法广告;

5、有关部门移送的违法广告。同时,对发布违法广告数量大、情节严重、信用指数低的媒介,我们将依法采取责令停播某类广告、责令停止广告业务直至吊销广告经营许可证的措施;对于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企业将依法建议卫生、药监部门采取责令停止销售的措施。

(三)强化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广告从业人员守法经营的自觉性。今年4月份,我局组织了全市广告审查员、业务员培训班。上星期,又举办了全市媒体广告法律法规培训,邀请省局广告监测中心专家来温讲课。我们注意到,目前各级部门都在紧锣密鼓地制定出台广告管理整治的法规和政策。省人大正在对《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草案)》进行立法调研,很快就要颁布实施。去年底,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省广播电视局出台了《关于对报刊、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违纪违规行为实行扣点警示制度的实施

办法(试行)》的规定。最近,国家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叫停违规医疗、性保健品和性暗示广告。随着有关法规和政策的实施,我局下一步将继续举办相关法律法规讲座和业务培训,促使全市广告从业人员强化守法意识,提高业务水平。

(四)继续加强部门配合,进一步形成执法合力。去年下半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下发了一系列的广告管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我们要把这些规章和制度综合运用起来,加强与宣传、纠风、公安、药监、卫生、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形成新的监管机制和合力,共同努力管好我市广告市场,促进我市广告市场的规范、有序发展。

在虚假违法广告整治联席会议上的讲话

X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某市召开“整治虚假违法广告

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

虚假违法广告整治月活动方案

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虚假违法药品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高金纯副局长在全市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联席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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