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审批制度
1、正常的办公用品及清洁用具按学校规定由各部门、年级组、教研组、班级和个人向保管室领取,购置办公用品及清洁用具以外的其它物品的购置按属教务、政教、总务三个部门分口管理,购前先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
2、各部门需要购置物品应先填写“购物申请单”,购物申请单一式三联,经审批后部门留存一联,其余二联交总务处以作采购,报销之用。必须由主管财务的校长审批。
3、专用物品(教学实验器材,专门设备等),部门需自行采购的,应向总务处说明情况并将“购物申请单”交一份给总务处后,方可请领现金或使用转帐支票,大宗物品的集中采购由学校办公会议讨论,委托专门采购小组购置。
4、采购人员必须凭履行过审批手续的“购物申请单”所注明的采购项目、数量进行采购,采购人员应廉洁奉公,注意采购物品的质量和价格,不购买质次价高的商品,对未履行申请办法而只是口头打招呼的,采购员一律不予采购。
5、凡购置的物品一律到保管室登记入帐,属固定资产范围的物品需选经固定资产保管员验收签证后,方可到保管室办理入库手续,保管人员对购进的各类物资应按规定进行分类、编号。
6、会计员在办理报销手续时对未经同意自行购置的物品一律不予报销,对所购物品的项目、数量超过“购物审批单”的部分,应予以剔除不予报销。
《购物审批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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