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尊敬的邵阳市公安局看守所领导:
邵阳市高峰砂石场在2012年5月7日与另一砂场发生纠纷,由曾伟、阮邵林、阮灿、阮伟涛、唐亮、钟雨田、孙超、刘纪雄、谭有明、吴红希、岳敏凯、朱勇军12人来我场帮忙、协助处理,当晚被邵阳市公安局大祥分局治安大队治安拘留15天,后转入刑事拘留,被关押在市看守所。6月16日下午,我场预交9500元现金作为上述12人的生活补助和监票,原有3500元左右监票也未使用完,6月16日晚10点左右,上述人员经市公安局法制办审核材料后,因不构成犯罪,予以释放,故剩余监票一万三千元左右的现金存入贵所,特呈此报告,请求贵所领导根据上述情况核实后将余款退还我场,不胜感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邵阳市高峰砂石场负责人:曾可望2012年10月12日
《报告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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