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书
关于县老年公寓土建工程工资领取事项,本人自愿做出如下保证:
1.本人保证如实按照县老年公寓土建工程工人工资兑付工作小组的通知要求,申报工人个人资料和应领取的工资,如有不实、冒领、多报、多领的,本人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2.工资领取后,本人保证不再进行上访,不再干扰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
3.如有垫付工资的,本人自愿以垫付工资的10%,没有垫付的,自愿以应得工资的10%作为保证金,保证没有漏报、错报、多领、冒领、少领等事项发生。如发生以上不诚信甚至违法的事情,本人自愿不再领取保证金。
班、组长签字:
2013年1月日
《承诺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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