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信息处理规范
为保证我局开展的业务工作能得到及时宣传,同时保证信息管理有条不紊、处理及时,制订如下规范:
一、局办公室负责整理印制《食品药品监管信息》,《食品药品监管信息》为不定期信息。
二、各科室每月至少上报1期信息,食品保化所每月上报3期,信息经主管领导阅后同电子版一同送交办公室编印。
三、办公室将科室上报信息电子版贮存在信息文件夹中的科室文件夹,文件名称统一规则为:科室名称+期数+报送日期。比如:监督科2012年11月12日上报本科第9期信息,贮存在电脑中命名为:《监督科第9期20121112》;保化所2013年1月1日上报第1期信息,贮存在电脑中命名为:《保化所第1期20130101》。
四、办公室应将科室上报信息及时处理,对内容丰富,有价值的信息进行编印,经主要领导阅后上报。对各科室上报信息的使用情况,办公室每月进行统计并公布。
五、上报信息存贮在信息文件夹中的上报文件夹。统一命名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期数+ 编印日期。
六、信息上报单位:市委督查室、市委办信息科、政府督查室、政府办信息科、州日报社、==市食药监局、==日报社。按信息实际内容可酌情增减。
七、规范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食药监局信息处理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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