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绿化管理制度
1、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园林绿化地,不得破坏绿化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
2、住户有义务和责任保护花草、树木、盆景及自然植被,遵守园林绿化管理规定。
3、禁止损坏花草树木、人造景观,不准擅自砍伐、移植和把小区名贵花草据为已有。
4、不得穿行绿地和爬树、摇树、攀枝、折枝、摘花、剥皮、刻划,不得破坏花基、花栏。
5、不得在绿化地内倾倒垃圾,投掷杂物、废物、果皮,不准向花草树木泼洒污水和有害物。
6、不准在树上钉钉子,拴铁丝、架电线、拴绳挂物、晾晒衣物。
7、不准在绿地停放车辆、堆放物料、倚树搭棚、圈围花草树木。
8、凡违反上述管理制度,得由有关部门分别进行教育、限期整改、赔偿损失。对情节严重、不听劝阻而一意孤行者,依法处以罚款和追究有关责任。
《小区绿化管理制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