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建区30周年职工运动会 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
为热烈庆祝广州开发区建区30周年,集中展示开发区职工顽强拼搏、团结奋进的精神风貌,提升广大职工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凝聚起全面深化改革的强大力量,根据建区30周年系列活动安排,现将职工运动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4年5月底至8月
二、地点
区内各体育场馆
三、承办单位
区群众工作部
四、各竞赛项目比赛时间及报名期限
(一)集体项目
1、气排球:男女混合组(4男1女制+替补3名+领队教练各1名)竞赛时间2014年6月28日—29日(周六全天、周日上午),6月12日前报名。
2、拔河:男女混合组(8男4女制+男女替补各2名+领队教练各1名)竞赛时间2014年5月30日—6月1日,5月23日前报名。
3、篮球:男子组(5人制+替补7名+领队教练各1名) 竞赛时间2014年6月-7月,5月27日前报名。
(二)个人项目
(各分青年组(<45周岁)、中老年组(≥45周岁)两个级别)
4、网球:男子组、女子组竞赛时间2014年6月14日—15日, 6月5日前报名。
5、羽毛球:男子组、女子组竞赛时间2014年6月21日—22日,6月5日前报名。
6、乒乓球:男子组、女子组竞赛时间2014年7月5日—6日,6月17日前报名。
五、参赛范围和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范围
1.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均可组团参加;
2.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报名参加运动项目;
3.各代表团设团长1名,副团长1名,工作人员若干名,教练员、运动员人数按各项目竞赛规程确定。
(二)运动员资格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2014年5月1日前按国家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为本单位在职的干部、职工(包括异地务工人员);
2.参赛运动员必须向劳动管理部门缴交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费用资料,劳动关系在劳务公司的职工必须有劳务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
3.参赛运动员必须经由卫生部门核发有医疗资格的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合格才能报名参加;
4.专业、职业运动队的运动员,在校学生(研究生、高校代培生、中专中技、中小学)不能参加;
5.不能聘请外单位运动员参加,违例者取消资格和成绩,代表团不能参加评奖;
6.运动员不得以双重身份参加,否则将取消资格和成绩;
7.报名表必须由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才能有效;
8.比赛中出现技术问题,由单项竞赛仲裁委员会作出最终裁决;
9.大会设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违例资格运动员。
六、竞赛规程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各单项最新竞赛规程、纪律规定,具体见各单项竞赛规程;
(二)各项目设仲裁委员会。
七、奖励办法
(一)集体项目奖励前8名,个人项目奖励前6名,设奖牌和奖品;
(二)集体项目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和优秀组织奖。
八、报名方式
各单位于规定时间(见竞赛规程)前将参赛报名表报送至组委会。逾期未报名不再受理。
九、附则
本竞赛规程和各单项竞赛规程解释权归本次大会组委会竞赛部。 报名注意事项:
1、集体竞赛请自行组队报名和训练。
2、每人只能报名一项竞赛。
3、运动员健康证明由公司统一组织去体检,费用公司工会支付。
4、已报名运动员不得无故弃赛。
请在规定时限内到行政人事部报名,欢迎各位员工踊跃参加!
行政人事部
2014-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