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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整治方案11年3月

发布时间:2020-03-01 19:10:0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中共山海关区委办公室 山海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山海关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

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及驻关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山海关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总体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山海关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总体方案

为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根据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区委、区政府决定自2011年3月21日至2011年12月底,在全区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围绕“旅游立区”战略实施和更好更快发展大局,统筹兼顾、综合治理,抓好交通规划、建设和管理,逐步形成设施完善、功能齐全、衔接顺畅、安全环保的综合交通体系格局,使我区交通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实现全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规范、市民交通守法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明显通畅、交通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的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区文明办、区公安分局、交警六大队、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乡建设局、区规划分局、区财政局、区安监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文广新局、区司法局、区工商局、区物价局、区广电分局、区残联为成员单位的山海关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调度、督导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区政府办公室、交警六大队、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各抽调一人,集中到区政府办公室办公,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调度等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打通受阻道路。区城乡建设局要打通港山路东段、南园大街西段、靖远路等断头路,解决道路“瓶颈”问题;同时要打通受阻支路,修复破损路面。区规划分局对侵街占道的违章建筑进行清理,科学规划停车场和停车泊位。区城管局要对沿街门店占支路摆摊行为进行清理。2011年6月底前完成50%以上,其余受阻道路列入“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计划实施。

(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局、区规划分局、区城管局)

(二)取缔马路市场。区城管局要摸清马路市场底数,采取强有力措施,对侵街占道违法经营行为予以清理取缔,做到退路进场、退路进厅、退路进市,还路于交通,坚决禁止占用道路公共资源进行经营的行为。其中要对严重影响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的4处马路市场进行取缔搬迁。2011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三)规范静态停车秩序。一是区城管局对沿街门店占用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摆摊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治理;要督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规范门店前的停车秩序,确保城市干道两侧停车整齐划一,秩序井然。二是按照《秦皇岛市停车场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配合,对全区的停车场进行规范管理。区规划分局要对停车场挪作他用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恢复停车场功能;将配建停车场纳入大型项目建设,实行交通影响评价分析。三是拓展停车资源,区规划分局要结合实际做出停车场建设规划,区城乡建设局要按照我区停车场规划,新建一批公共停车场。四是交警六大队对在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上违法停车行为要加大整治力度,严管重罚,在符

3 合停车条件的道路两侧施划临时停车泊位,规范停车秩序。2011年6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交警六大队、区城管局、区规划分局、区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

(四)推进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交警六大队要本着规范管理、安全出行、美观大方、美化城市的原则,在主次干道易发生交通拥堵的重点路段、路口设置隔离护栏,规范通行秩序。交警六大队、区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要加强全区道路交通枢纽、立交、重要节点的指路标志体系建设。区财政局要拨付专项资金对本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进行建设和维护。2011年6月底前完成60%以上,2011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

(责任单位:交警六大队、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

(五)建设完善智能交通管理系统。通过改造提升交警指挥中心功能、完善道路监控系统、新建交通诱导设施等有效措施,实现道路交通流分配、信号配时、交通诱导、违法证据固定等项工作的智能化、自动化,提高城市交通管理的科技含量和综合效能。其中:我区要新建9处智能卡口系统,实现车辆识别、轨迹分析、超速控制、违法行为监控等功能,有效规范机动车行车秩序。2011年5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交警六大队)

(六)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宣传。交警、交通、安监等部门要深化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教育,提高驾驶人摒弃交通陋习,抵制危险驾驶行为的自觉性;教育部门要开展创建文明交通校园活动,推进中小学生文明交通教育课堂化进程,教育学生从小养成遵守交通法规、文明交通的良好习惯;文明办、交警六大队要动

4 员广大青年和热爱交通事业的积极分子参加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发挥好文明交通社会风尚的示范引领作用;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短信等传统和现代媒体作用,不断整合宣传资源,引导文明交通行动的社会主流声音;文明办、交警、城建、交通部门要加强文明交通环境宣传,在群众生活、工作场所以及收费站等交通活动区域普遍建立和设置一批美观醒目的宣传橱窗、宣传牌和宣传栏,营造浓厚社会氛围;文明办、交警六大队要会同相关部门行业开展文明交通“十争创”活动,树立各行各业文明交通典范;区司法局要把宣传交通安全法作为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推进文明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2011年6月底前要达到95%以上,并转入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交警六大队、区文明办;配合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安监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广电分局)

(七)治理交通违法行为。一是整治行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行人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路口,横过道路不走行人过街设施或人行横道,在车行道上发送物品、广告或乞讨的,要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教育一起,处罚一起。通过整治,行人交通守法率城市区要达到80%以上、城乡结合部要达到75%以上。二是整治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对非机动车逆向行驶,不按交通信号通行路口,横过机动车道不下车推行,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不按规定停放的,要依法通过罚款、暂扣等手段坚决予以纠正。通过整治,非机动车交通守法率要达到85%以上。三是整治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对酒后驾驶、涉牌涉证、三超车上路、机动车不按规

5 定车道行驶、随意调头、越线超车、乱停乱放等行为严管重罚。通过整治,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处罚率要达到100%,机动车交通守法率要达到85%以上。2011年6月底前实现上述目标,之后转入长效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交警六大队,区公安分局)

(八)逐步停止机动三轮车营运。采取两步走的方式进行整治。第一步:规范管理,整治非法营运。按照“依法整治,分步实施,疏堵结合”的原则,对于本区户口且下肢残疾的残疾人轮椅车(含有证和无证)营运的暂不停运,要求在允许通行的时间和路段规范营运;对非山海关区户籍的外地人、我区健康人和非下肢残疾的残疾人驾驶三轮车非法营运的,坚决予以停运。交警六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区残联等相关责任单位要联合执法、共同行动,形成强大震慑声势,确保实效。2011年6月30日前完成。第二步:在完成第一步的基础上,对本区户口的下肢残疾人所驾驶的机动三轮车营运行为予以停运,并做好相应的安置补偿工作,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心爱护,保障车主的合法权益,让群众满意、社会满意。2011年12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交警六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区残联、区民政局、区城管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物价局、区工商局)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交通秩序是城市形象的第一窗口,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各部门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全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精细管理理念,将

6 城市交通秩序管理的每一项工作做精、做细、做实,推动整体交通管理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各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细化责任,制定措施,抓好本部门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总体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狠抓落实。具体实施方案务于3月22日前报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密切配合,综合治理。交通秩序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巩固和加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做到协调联动、相互支持、相互配合,整体推动道路交通环境的持续好转,打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严格管理,文明执法。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整治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和改进管理模式,增强管理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完善、深化勤务管理及考核办法,提高管理效能,全面提高管控能力。在整治工作中,要处理好严格管理与文明执法的关系,把文明、公正执法贯穿整治工作的全过程。要制定和完善处置、应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的工作预案,避免因工作作风、态度和法纪等方面的问题而引发群众不满,发生矛盾纠纷。

(四)强化督导,搞好反馈。整治工作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成专门工作组,深入一线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调度,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不足,督促整改,推动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此外,领导小组还将定期向区人大、区政协报告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指导。督导检查中发现重视程度不够、工作要求不落实、工作标

7 准不高、工作一般化、成效不明显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工作成绩突出的将予以通报表扬。整治工作开始后,各单位要每月30日、13日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领导小组。各单位工作信息要随时上报,6月20日前要上报上半年整治工作小结,12月15日前报全年整治工作总结。

附件:山海关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8 附 件

山海关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卢爱兵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郭继东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成 员:

孙志川

刘建路吴景春冯 雷伊 军张奇海张敏利麻 宁李 钢宋贺斌郭 光杨玉栋李大伟韩国君刘志斌刘春祥庄 严陈晓霞张文顺区政府副区长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民宗局局长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区公安分局局长 交警六大队大队长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区规划分局局长 区城乡建设局局长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区文化教育新闻出版(版权)局局长 区司法局局长

区工商局局长

区物价局局长 区民政局局长 区广播电视局局长

区财政局副局长、国资办主任

区残联理事长

9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办副主任刘建路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公安分局副局长王建民、区文明办主任吴景春、交警六大队副大队长温万军、区城管局副局长程立东、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王金龙同志担任。

主题词:公安工作 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 方案 通知 中共山海关区委办公室 2011年3月18日印 (共印200份)

道路交通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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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汇报1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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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整治方案11年3月
《道路交通整治方案11年3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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