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培养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一、安徽省太和县委(用人单位,甲方)委托 安徽师范大学(培养单位,乙方)招收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经双方协商决定
从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中,录取郭睿君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
二、根据教育部规定,在征得甲、丙方同意并由甲、乙、丙三方签定协议后,乙方确定拟录取名单。报主管部门批准后,乙方发给丙方录取通知书。
三、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全部培养费(不含生活费、医疗费和其他福利费待遇)由丙方付给乙方。
1、学制三年,培养费每生每年5000元,共15000元(上述收费标准如有变化,以国家当年公布的为准)。
2、培养费按学年度支付,在每学年开学时一次性缴清当年的培养费。
3、委托培养期间,不论何种缘故,少缴或中止缴纳培养费者,将不予报到、注册,并按自动退学处理,乙方不发任何形式的学历证明。
四、乙方按有关专业的培养方案对丙方进行培养。丙方应严格遵守乙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学习结束后,乙方按学籍管理规定发给丙方毕业证书和办理学位申请。
五、丙方入学时不转人事档案、户口粮油关系和工资关系等,在校学习期间,不享受普通研究生奖学金,毕业后,由甲方安排工作。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协议中的各项条款。甲、丙方协议另签,报乙方备案。
七、其他事项:考生领取三份本协议,回原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并于一周内将其中的一份寄回我校。我校对逾期未回寄协议书的考生按自费录取。
邮寄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安徽师范大学南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41003联系人:陈刚锋联系电话:0553-5910126
准考证号:104751060105004
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丙方:(签字)
年月日 (委培生,丙方,填写姓名)为历史学专门史
中国科技大学 0605183831_09接受委托培养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