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培养研究生证明
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证明
广西师范大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2009级硕士研究生______________同学与我单位签订了定向、委托培养协议。
___________同学在读研期间已经(没有)享受我单位职工工资,读研期间学费由我单位(本人)支付。
特此证明。
单位办公电话: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年月日
说明:
1、必需使用本单位的公函纸打印;
2、在“定向、委托培养”、“已经(没有)享受”和“我单位(本人)”等选处选择;
3、有人事权的单位盖本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无人事权的单位盖上一级主管部门公章;
4、未按要求开具的证明无效。
《委托培养研究生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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