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安全驾驶须知
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行业、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驾驶技能及自身素质,自觉遵纪守法,安全生产。
1、遵守公安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接受公安、行业管理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服从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调度;并按规定参加安全宣传学习、教育培训和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2、服从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违反相关制度规定的,接受《安全奖惩制度》给与的处理。
3、严格遵守行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制,对车辆重点部位,如:制动、转向、传动、灯光信号装置等,以及车辆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维护修理,不能及时维护修理的,应立即报告。
4、维护车容车貌,保持清洁卫生,随时体现车辆整洁,车辆要及时保养,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寿命。
5、车辆巡查途中发现故障时,应将车辆停靠在宽阔的地段或紧急停车道,车后按规定距离设置警示标志牌,及时消除危险因素,并妥善处理,如自己不能排除故障的,要及时与设备维修人员联系。
6、机驾人员中午严禁喝酒,并做好午休,以减少驾车疲劳。文明驾驶、礼貌行车,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质量。驾驶员一律不得私自出车,上班时间实行坐班制,听从项目部领导调度和安排。
由于驾驶员工作的特殊性,在每日的24小时任何时间因单位工作要求,无特殊理由应做好随时出车准备,并且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安全交底人:接受人:
二0一二年一月五日
《驾驶员安全驾驶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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