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2015酒吧入股合同范本 2015酒吧入股合同范本
酒吧入股合同是关于酒吧运营与有经验的酒吧运营公司或者个人签订合作协议,达成双方合作约定,下面是这篇酒吧入股合同范本 酒吧入股合同范本 酒吧商户合作协议书
甲方:杭州吧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北部软件园祥茂路99号6-705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本合作协议书由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双方签署盖章并生效。
甲方为吧点平台运营方,具有稳定的潜在酒吧消费用户群体,用户可通过吧点平台查看酒吧信息,以及获取酒吧最新动态,为乙方酒吧进行宣传和扩大酒吧知名度;并通过吧点预定系统引导用户进行乙方酒吧订位和消费。
乙方为实体酒吧场所,具有自己的固定经营场所,营业期间会有艺人或歌手进行现场演艺。
甲乙双方现就酒吧商户合作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合作内容及方式 1酒吧推广合作:
1.1虚拟酒吧互动房间创建:甲方为乙方开通以酒吧名称为名的虚拟酒吧互动房间,在吧点平台泡吧栏目下显示。由mc在线上主持互动房间,吸引用户进入互动房间交流互动,达到酒吧推广目的。
1.2酒吧商户信息创建:甲方为乙方创建酒吧商户信息,显示酒吧名称、电话、地址、酒吧环境图片。在吧点平台酒吧栏目下显示找到。
1.3酒吧活动推广:乙方酒吧有重大演出或活动时,甲方可在吧点平台配合线上宣传,具体方式细节另行商议。 2预定合作
甲方将通过其酒吧预订系统为客人预订乙方卡座、散台、包厢等,乙方应根据客人的实际进店消费情况向甲方支付约定比例的佣金。
(注:具体预定合作细节/佣金金额/比例,详见预定合作附件。)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和乙方的独家合作权。
2.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所提供的资料在平台上更新和维护。
3.乙方酒吧有重大活动或节日时,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进行吧点演艺平台的线上活动。 第四条、保密条款及其它
1、本协议任何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未向社会公开的技术情报和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者,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在本协议终止之后,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协议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受的保密义务,直到对方同意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第五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双方在订立协议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
2、若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经书面通知另一方、本协议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之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中止履行。
3、如是政府行为因素产生的不可抗拒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提出方必须出示相应的政府文件,否则以违约责任论处。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如双方就本合同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该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2、本合同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第七条、合作时间与合同的变更
1.本协议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双方如无异议,协议将自动顺延; 2.协议有效期内,如双方需要增加合作业务种类,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 第八条、其他
1.本合同的标题及各条款的标题是为检索方便拟定,不应用来解释合同的含义。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杭州吧点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盖章(签字):盖章(签字):
日期:2015年月日日期:2015年月日 相关推荐:
入股合同范本大全篇2:酒吧合作协议 酒吧合作协议
甲 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由甲乙双方共同出资,依照出资份额,享有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盈利分成的权利。
二、出资份额
1、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一次性缴付股本金人民币元(大写: 元整),乙方以其出资持有酒吧(大写:)份股份。
2、双方一致确认,乙方股本金转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开户名称: 账号:
3、甲乙双方出资后,甲方应向乙方出具银行到款凭证。
三、甲乙双方享有酒吧盈利分成的比例
1、甲方在酒吧有盈利的情况下享有15%的管理股,乙方的实际利益分配权:股份×85%
2、在酒吧实际上有盈利的情况下进行盈利分成。本协议所指盈利即指酒吧的净利润,即税后利润。
四、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投资项目店名:
2、投资项目地址:
3、核算方式:投资项目独立核算
4、投资项目总投入额暂定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
五、股东权利保障
1、甲方如出现经营问题,不能继续支持营业,终止营业后,依法按照出资比例分得剩余财产,甲方不会按照乙方的出资数额在甲方终止时的实际折价来返还乙方出资本金。
2、从正式营业起一年内,所有股东愿意承担人民币100万元以内的经营亏损,并及时出资。
六、盈利的发放时间
甲方向乙方发放盈利的时间为以月核算及发放。
七、股份的转让
1、如乙方希望通过转让或议价出卖的方式将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时,由市值评估,最高转股金额不得超过原始股本金额的80%。首先发起人有优先权收购转让股份,发起人书面同意放弃收购优先权,才有权利对外转股,股东会2/3人同意方可转股。同时需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否则,转让行为无效。
2、如乙方向甲方提出股份转让书面申请后30天内甲方必须作出答复。
八、关于对外债务以及责任的承担
若甲方对外产生了债务或者责任的,乙方只依照其出资本金的限额来承担相应的债务和责任。对此,甲、乙双方均表示认可。
九、乙方自愿表示并确认:乙方因获得甲方发放的盈利而应当申报纳税的(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所得税),由乙方自行申报、缴纳。乙方由于未依照法律规定申报纳税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乙方的应当缴纳的税务以及乙方是否缴纳税务同甲方无任何关系,甲方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若甲方为此而承担了相应的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十、股东权利义务
1、股东权利义务
2、其他权利义务: (1)本协议期间,乙方有权享有相应的权利,例如部分商品的签单权以及享有消费折扣优惠,但同时乙方应当履行《股东权利义务书》当中的相关义务和责任,若违反,甲方即有权立即停止发放本协议所约定的公司盈利给乙方。
(2)乙方应当保证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应当为甲方(或者甲方指定公司、单位、个体)的经营场所保守自己所知晓的商业秘密。本协议所指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财务信息、税务信息、经营信息及客户名单等。 十
一、违约责任
1、在经营期间,未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乙方不得擅自转让股份,否则,其转让行为无效。
2、在经营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及本协议附件、其他经双方认可确认的与酒馆相关的文件(包括且不限于:甲方公司股东会决议、往来函件等)的,均应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及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二、协议的解除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
2、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十条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十
三、其他
1、本协议经过甲方盖章(含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捺印)、乙方签字(含捺印)后即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律师事务所存档一份。 (以下无正文)
(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 甲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捺印):联系地址: 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乙 方(签字、捺印):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电话: 年月日篇3:酒吧合作协议 (3) 酒吧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酒吧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入股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酒吧消费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酒吧,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酒吧名字为: 经营场所位于:面积: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欧美式酒吧,范围包括烟酒销售、特色小吃等。 第四条:合伙期限
入股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乙方的出资,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______,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不得随意请求分割资金随意挪用资金。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风险承担
1、工资分配:每月15日至18日以公司经营的利润分配。如酒吧出现持平状态或负收入时,可延迟3个月再统一利润分配。
2、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3、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入股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4、风险承担:当酒吧遇困难时期或者淡季,入股人应当与酒吧共进退。不得因个人原因拒不承担。
第七条:入股、退股、股份转让 (一)入股
1.新入股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入股人同意; 2.新入股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入股协议;
3.除入股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股的新入股人与原入股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二)退股
1.自愿退股。在入股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入股人可以退股: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股事由出现;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股;
③发生入股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入股人擅自退股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入股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股。入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股: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股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股生效日。
3.除名退股。入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入股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入股。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入股人转让其在入股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入股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入股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股对待,否则以退股对待转让人。入股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入股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入股协议即成为入股企业的入股人。 第八条:入股人的权利
1.入股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入股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入股人同意方可执行。 2.入股人分配入股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但入股人的利润不得少于百分之领点八
3.入股人在入股期限到期有主动退股的权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在入股期限内乙方除协议中内容,否则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股。如强行退股,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2.如甲方不能按协议中履行自己应履行的义务,乙方有权主动退股。而且保留上诉的权利,要求甲方履行应履行的义务。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