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单位申请办理
1、业务事项名称:设立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单位
2、业务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所需提交的材料
(1)书面申请(申请表、申请书)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①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单位的名称、地址或者从事零售、出租业务的个人经营字号、地址;
②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或者从事零售、出租业务的个人姓名、住址;
③注册资金;
④经济性质;
⑤经营范围。
(2)拟任的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公司章程(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等非公司企业不需提供);
(5)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任职证明;
(6)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包括:租赁协议、房产证明复印件、场所交通方位图(无产权证的按照工商局关于场地要求执行)。
4、业务(政策)依据:《音像制品管理条例》、《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
5、办理条件:
(1)有零售、出租单位的名称或者个人的经营字号和章程;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职从业人员;
(5)单位违反《条例》的规定,被处以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自许可证被吊销之日起10年内不得担任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出租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议您在网上搜下【宝家公司】,宝家的网站里有详细的资料说明,当然了,也可以直接向宝家咨询哦,宝家可以为您提供专业解决方案,另可办理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呼叫中心许可证等。
《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单位申请办理(推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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