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协议
发包人(全称):哈密地区兴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全称):哈密建设工程施工有限责任公司
发包人、承包人就哈建高层住宅楼(10层) 工程,为达到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经双方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人必须按政府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及要求组织施工,若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不文明施工行为,所有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发包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包括如下:
1、七牌二图费用。
2、施工现场临时设置的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淋浴室、娱乐室、仓库、材料加工场(棚)、水电设施等按规定标准设置而增加的费用。
3、封闭施工围墙及装饰、大门、门卫室、进出大门口、施工道路及场地的硬化等增加费用。
4、现场污染源的控制,粉尘控制、噪音控制、施工垃圾入池、生活垃圾入桶加盖、排水措施、除四害、预防传染性疾病等措施费用。
5、工地绿化、美化费用。
6、其他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三、安全施工措施项目包括如下:
1、安全资料、特殊作业专项方案的编制,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安全宣传等费用;
2、安全培训及教育费用;
3、‘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费用;‘三宝’指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四口’指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五
临边’指:阳台围边、楼梯围边、屋面围边、坑基围边、卸料平合两侧。
4、施工用电的费用;包括: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5、起重设备(起重机、塔吊、外用电梯、井架、龙门架)的安全防护措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安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
6、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7、隧道、人工挖孔桩、地下室等地下作业和楼层、楼梯口等需照明作业的低压电配送等有关设施、监测和上、下层间安全防护的费用。
8、水上、水下作业的救生设备、器材及临边防护、警示设施费用。
9、预防突发事故、预防自然灾害、抢险应急措施、包括供水、燃气工程抢险工作中所需的特殊防护设备费用。
10、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费用。
11、基坑支护、检测费用。
12、提升架体围护用安全网的购置费用。
13、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配置费用。
14、其它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其支付方式:
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工程总造价的 %计取,共计。
2、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措施费用分阶段拨付的比例如下:
工程类别施工阶段评价合格措施费划拨比例 房屋建筑施工准备评价(第一阶段)50%达标评价(第二阶段)10%结构施工评价(封顶阶段)10%装饰施工评价(完成装饰量30%)(装饰阶段)10%竣工评价(竣工安全评价)20%
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福依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评定机构出具的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确定的费率计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进入工程结算。
五、违约责任
1、承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必须专款专用,落实专职安全文明施工负责人,若承包人组织管理不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发包人或监理有权责令其整改,若整改仍不合格,发包人有权扣除相应安全文明措施费。
2、施工中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或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承包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四、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安监站壹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签字或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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