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承包合同
甲方: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甲方将新出租车运输公司皖A桑塔拿轿车承包给乙方营运,为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承包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自合同签订之日把车辆交给乙方营运,乙方负责车辆所有项目和保养、维护、维修。
三、乙方交纳承包任务费人民币每月伍仟陆佰元整(5600元)若市场行情有变任务费也随之变化,双方协商解决。次月5日前不论什么理由,必须交给甲方。
四、车辆运营过程中出现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承租期间内违反有关交通法规,国家法律法规所发生的一切费都有乙方承担(保险公司除外)。
六、乙方承租期间内负责车辆安全,如发生被盗、被抢和交通事故等所有意外事件,乙方承担所有费用(保险公司赔付的除外)。
七、乙方向甲方交纳风险金三万元。合同到期后,甲方暂押乙方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现金作为车辆是否有违章现象及车辆维修,维修好后若无违章记录,退还剩余押金。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2010年月日
《合肥出租车承包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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