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能
一、对于校级组织:
1.组织学院同学参加校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文艺活动和比赛,如“纺大之声”等,加强校级的文艺交流、组织、协调,做好优秀节目的选送与汇演工作。
2.协助校艺术团负责人搞好日常训练和活动开展,组织排练、编排节目。负责管理好学生会的学生文体活动场所及相关器材、演出道具、服装。
二、对于自身:
1.负责文艺部工作计划的制定、检查、落实;每学期末,对本部门工作进行总结汇报,并制定下学期工作计划,以及负责提出对本部门成员考核计划。
2.积极配合我院分团委、学生办公室以及学生会各部门作好各项工作。
3.主办学院计划内的大型文艺活动(如迎新晚会);承办全院性质的大型特色活动(如啦啦操)。
三、对于学生会内部:
1.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各类大型文艺演出、联欢活动等并筹备、策划、组织、协调等工作。
2.运用多种形式和途径进行文艺工作的宣传,发挥文化载体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配合其他部门,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四、对于活动的开展:
1.定期督促各班班长、文艺委员开展工作,推动和指导各班文艺活动的开展。
2.充分了解同学对文艺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不断改善设施及条件,改进工作方法,推动文艺工作的开展。
3.发动和组织同学参加课外文艺活动,发现和培养文艺活跃分子,挖掘院内文艺特长人才,为大型文艺活动及对外文艺交流做储备。提高素质,充分发挥文艺骨干作用,组建有特色的文艺队伍。提高学生的鉴赏能力。
部门规章
一、部长职责
文艺部长领导在文艺部中,领导着各干事文艺工作的展开,控制着整个文艺工作的运行。负责队上的一切文艺活动,完成院学生会安排下的节目,是文艺工作顺利进行的中坚力量。 1.负责文艺部工作计划的审计、检查、落实;负责对本部门成员分工工作,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工作方法及工作制,大胆改革创新。
2.根据学校对校园文化的总体要求和本院的特点以及人力、物力、财力的实际情况,选择正确的文化娱乐活动的内容形式。
3.负责召开本部门的工作例会,并协调其他各部门的关系,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4.负责对干事的考核工作及培养指导,提高文艺部干事工作水平和能力。
5.兢兢业业,努力工作,开拓创新,遵守有关规定,树立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全力支持团委和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并应在学期初递交本部门工作计划在每项活动结束后及时递交工作总结
二、干事职责
1 文艺部干事在平时的工作中需要积累一定的工作能力与协调能力,处理好与各班文艺委员的关系,认真负责的完成部长交给的任务。
2 要树立全面观念,服从安排,在文艺部举办的活动中应积极参与,勇挑重担,不回避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3 应具备协调配合精神,同舟共济,互相帮助。
4 要严格要求自己,遵守组织纪律,秉公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