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银行)开展反洗钱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县联社的文件通知和工作安排我社于四月底到五月初期间对本社在##年7月1日至##年3月31日的反洗钱工作进行自查自纠,现将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客户身份登记制度。按照“了解客户”制度原则,在客户办理开户时,柜面业务人员严格审查客户提供的材料、证明文件和资料(如身份证、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代码证以及国地税务登记证等)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经自查,未曾发现开立有匿名账户或假名账户,没有为身份不明确的客户提供存款、结算等服务。
二、能够按规定每月报送大额交易、可疑交易报告的相关资料及报表。对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和对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包括现金缴存、现金支取和现金汇款解付以及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建立大额支付台账,并对其中的交易逐笔进行分析、定性,确定是否为可疑交易。
三、对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分析和识别,未曾发现以下的情况。
(1)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
(2)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
(3)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
(4)企业日常收付与企业经营特点明显不符;
(5)周期性发生大量资金收付与企业性质、业务特点明显不符;
(6)相同收付款人之间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收付;
(7)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8)短期内频繁地收取来自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个人汇款;
(9)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
(10)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累计100万元以上现金收付;
(11)频繁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四、反洗钱工作存在的不足,由于反洗钱还是一项较为陌生的工作,基层从业人员对反洗钱缺乏系统的理论知识和足够的实践经验,有待进一步提高辨别可疑支付交易的判断能力。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反洗钱工作,确保反洗钱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