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粮食直补暨农资综合直补兑付工作
实施方案
区财政局:
咸阳市财政局关于2012年度粮食直补暨农资综合直补工作相关文件现已下达我局,为切实保证此项惠农政策的顺利实施,现将我科室拟定的《2012年粮食直补暨农资综合直补兑付工作实施方案》报告如下:
一、资料报送
正阳、北杜等六个涉农镇(办)须于2012年3月5日前,向区财政局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最终核定的种粮面积(以镇政府或办事处正式文件上报)
2、明细电子数据
3、面积变动证明材料。
二、资金调拨(划转)
1、根据市局要求,为理顺管理程序、确保惠农专项资金的安全,各相关镇(办)财政所必须在3月5日前将以前年度结余的补贴资金共计397632.39元(明细见附件)退回我局在渭城区信用联社营业部开设的“咸阳市渭城区财政局惠农补贴资金专户”。
2、局国库科应于3月8日前将2012年下拨的本年粮食直补资金156.24万元、农资综合直补资金1058.58万元及以前年度结余的补贴资金13.46万元(明细见附件)共计1228.28万元从“咸阳市渭城区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全部转入 “咸阳市渭城区财政局惠农补贴资金专户”。
三、资金兑付
1、按照人行按小额支付系统要求,通过省财政厅的财政专项资金动态监控系统由西安市人行电子结算中心将粮食补贴兑付到各农户“一折通”。
2、兑付完成后,即刻按照要求,通过惠农补贴系统将兑付情况上报省财政厅、财政部。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整个兑付工作计划于3月15日完成。
2、补贴标准:61.04元/亩(其中:粮食直补8元/亩、农资综合直补53.04元/亩)
3、调入以前年度结余的主要原因:市局今年实际拨款数中已抵扣了我区以往年度的结余。
上述意见妥否,请批示。
附件:
1、《关于拨付2012年农资综合直补资金抓紧做好对种粮农民补贴工作的通知》(咸财经建[2012]7号)
2、《关于拨付2012年粮食直补资金抓紧做好对种粮农民粮食直补工作的通知》(咸财经建专[2012]4号)
3、《各镇(办)财政所06-09年度沉淀资金明细表》
4、《区财政局06-09年沉淀资金明细表》
经济建设科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