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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补承诺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0:46:09 来源:承诺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粮食直补

粮食直补,全称粮食直接补贴,是为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和增加农民收入,国家财政按一定的补贴标准和粮食实际种植面积,对农户直接给予的补贴。长期以来,国家一方面在生产环节领域加大农业基础设施等投入,促进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另一方面,在流通环节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促进粮食有序流通,保护好种粮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粮食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其弊端也日渐突出,主要是:1.种粮农民难以完全享受到政策实惠。2.财政补贴效率较低。3.粮食流通不畅。4.国有粮食企业缺乏改革压力和动力。为此2003年10月28日,国务院召开的农业和粮食工作会议,决定从2004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粮食直补,主要用于对主产区种粮农民的补贴,粮食直补工作全面推广开来。

我市从2004年实施国家粮食直补政策以来,由于粮补政策落实到位,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发放,农民满意度高,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种粮积极性,为我市粮食持续高产稳产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今年我市粮食直补工作准备早、动手快、成效显著。春节前,在收到省厅2013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的通知后,市财政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2013年粮食直补工作并迅速下拨了全市2013年对种粮农民的补贴资金25613万元,其中:粮食直补资金4593万元,农资综合补贴资金21020万元。为了保证党的惠农政策早日落实到农户手中,市财政局制定了“五到位”措施,确保粮食补贴政策贯彻落实。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今年粮食直补资金兑现工作较之往年时间提前,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大局,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我市市县财政、农业、银行市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是政策宣传到位。为了让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了解直补政策,支持直补工作,通过发放宣传单、喇叭、横幅、公开栏、网络等各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粮食补贴惠农政策的补贴范围、补贴标准以及补贴程序等,确保将2013年度粮食直补政策宣传到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接受群众和社会的广泛监督。三是政策落实到位。实行对种粮农民补贴,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补贴工作实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分工协作,责任到人。对在落实粮食补贴工作中徇私舞弊,疏忽职守、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要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分。为了保证兑付工作,层层建立责任制,做到层层有压力。四是资金管理到位。为了保证粮食直补资金真正落实到农户,防止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现象的发生,全市严格建立了粮补资金专户管理制度、补贴财务公开制度、基础档案管理制度。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在同级农业发展银行开设了直补资金专户,乡级有关部门在信用社开设直补资金专户,补贴资金通过专户逐级下拨,封闭运行。资金向农户兑付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有关数据在村里张榜公示。发放补贴的有关资料分类建档,严格管理。五是部门协调配合到位。在实际工作中,农业部门、农发行、农信社和邮储银行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协调,形成了推进工作开展的强大合力。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的筹集、拨付,农业发展银行负责资金的划转,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负责资金兑付,农业部门负责做好粮食种植面积的核实公示等。

推荐第2篇:粮食直补

粮食直补

是指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就是把通过流通环节的间接补贴改为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原则上按粮食种植面积把粮食补贴直接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 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

1.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得到了提高

直接补贴改变了以前通过补贴流通环节的间接补贴方式,取而代之的是直接惠及农民。这种看得见的实惠,对农民的激励作用是巨大的,尤其是在政策实施的初期,这种激励作用体现得更为明显。以往通过粮食购销企业对农民进行价格补贴,由于存在压级压价等现象,农民实际上很难从中受益,而且效益损失严重。改革后,把补贴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农民受益明显。另外,直接补贴还向农民传递了中央更加重视和关心农业的信息,从而大大提高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2.为粮食购销市场化创造了条件

一直以来,我国粮食购销都在向市场化方向不断推进,但是速度相对较慢,除了考虑到粮食的特殊性不宜快速实现全面市场化以外,主要的障碍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长期以来存在政企不分的体制性问题。政企不分的主要原因是企业承担着间接补贴农民等一系列政府职能,造成企业不断增强对补贴的依赖性,缺乏走向市场的主动性。因此,要想实现购销全面市场化,并使国有企业继续发挥主渠道功能,就必须把国有企业塑造成具有市场化理念的市场主体。粮食直接补贴改变了长期以来沿用的间接补贴方式,取消了保护价政策,企业不再承担按照政府制定的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义务,政府也不再对国有企业进行超储补贴,国有企业与其他粮食购销主体以平等的地位进入粮食购销市场,按市场规则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公平竞争。因此,直接补贴的实施,促进了购销市场化和购销主体多元化的顺利推进,有助于培育和完善粮食购销市场。

3.粮食风险基金得到了有效利用

2004年粮改前,国家通过粮食购销企业执行国家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政策,支持粮食储备制度的有效运作和粮食收购保护价制度的落实,最终实现粮食安全和粮食市场稳定两大政策目标。但是,由于收购和销售的价格形成机制不同,以及长期以来存在一些体制性原因,国有收购企业连年亏损,库存增加,粮食风险基

金的投入增多,财政负担加重。2004年开始的直接补贴方式,通过将补贴流通环节转变为补贴生产环节,进一步调整粮食风险基金的用途,主要用于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支持粮食储备,稳定粮食市场等。实施粮食直接补贴政策后,改变了补贴流通环节效率损失严重的局面,直接把风险基金的部分资金用于直接补贴农民,并没有额外增加财政负担,使粮食风险基金得到了有效利用。

4.实现了农业补贴与国际惯例接轨

对农业实行补贴政策,是世界各国保护和促进农业发展的通行做法。在WTO《农业协议》框架下,我国原来实行的保护价收购、顺价销售的粮食购销政策,属于“黄箱政策”,会对粮食贸易产生明显的扭曲作用,这与国际的通行做法不相适应。而对种粮农民实行的直接补贴,属于支持性农业补贴,不会直接影响农业的贸易和价格,被称为“绿箱政策”,被大多数国家所采用,更有利于我国粮食产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从而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国家粮食补贴”有几种情况:一是粮食直补;二是种粮柴油化肥综合直补;三是良种补贴。 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是省里根据有关规定测算划拨到县市区,县市区依据金额和本地种粮情况制定补贴标准,每个县市区具体补贴标准不一致,但是每个县市区内补贴标准相同。 良种补贴今年统一规定标准为:早稻每亩10元,中稻和晚稻每亩15元,小麦每亩10元,玉米每亩10元。

推荐第3篇:粮食直补

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粮食直补工作制度的通知

镇政办发„2010‟5号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粮食直补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国有农林牧渔场,县政府有关部门:

《镇赉县粮食直补工作制度》已经县政府第十六届二十八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二日

镇赉县粮食直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贯彻执行国家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以下简称粮食直补)政策,确保粮食直补资金安全,保证种粮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最大限度地防止和避免违纪违法事件发生,严肃财经纪律,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和《吉林省2006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吉财粮[2006]1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县属11个乡(镇)、12个农、林、牧、渔场和白沙滩灌区管理局(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省属四方坨子劳改农场;沈阳军区65052部队直属八面台农场以及洮北区行政管辖的到保林场等27个单位(乡镇、场以外的4个单位,以下简称直补发放相关单位)的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行为以及粮食直补工作主管部门履行该项职责的工作行为。

第三条 粮食直补资金是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从2004年开始对种粮农民发放的、按各乡(镇)场粮食商品量和全省斤粮补贴率计算出的对种粮农民的补贴资金;农资综合直补是由于成品油调价,农资价格上涨,为弥补化肥、农药、农膜、柴油等农资价格的上涨对农民种粮成本上升影响,从2006年增加的化肥柴油等农资综合补贴。

第二章 基本政策

第四条 粮食直补原则。

(一)补贴向粮食主产区倾斜,补给种粮农民。

(二)补贴办法简便易行,便于操作。

(三)补贴兑现及时,严禁截留、挪用、集体代领,严禁抵扣任何款项。

(四)补贴政策公平、公正、公开。第五条 粮食直补范围。

区划前国家和省认定的商品粮基地县的种粮农户;非粮食主产区提供商品粮的县、乡的种粮农户和没有商品量乡村中的种粮大户;中、省、县直国有农场(包括国有林场、牧场、渔场)的种粮农工。

参场、水库和机关、部队、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所办具有福利性质的农场和基地,不纳入补贴范围。依法征占、退耕还林(还草)的耕地不发放粮食补贴。

第三章 工作部门及其职责

第六条 我县粮食直补工作2004年至2005年由县税改办负责实施,从2006年开始由县财政局和县农村经济管理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实施部门为全县各乡(镇)、场、直补发放相关单位。

第七条 县财政局及其下属财政所的职责。

(一)县财政局的职责。

财政局按照国家和省财政厅的文件要求,及时与各相关部门沟通,落实好国家有关粮食直补工作政策,按文件规定及时将粮食直补资金指标文件下达到各乡(镇)、场、直补发放相关单位,并与指定的粮食直补资金兑付银行协调沟通,将各乡(镇)、场、直补发放相关单位上报的粮食直补EXCEL电子表格明细数据审

核无误后,提供给兑付银行,督促兑付银行按要求及时将粮食直补资金兑付到种粮农户手中。

(二)各乡(镇)财政所的职责。

各乡(镇)财政所负责具体政策落实实施,将种粮农民各项基础数据录入到农民补贴网系统,并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从农民补贴网系统卸出的各项直补数据上报至县财政局。

财政所要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粮食直补政策的落实情况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 县农村经济管理局及其下属农经站的职责。

(一)县农村经济管理局的职责。

农村经济管理局按粮食直补工作的具体分工,要加强对各乡(镇)农经站有关粮食直补工作的监督管理,要对各乡(镇)农经站有关粮食直补工作负总责。

各乡(镇)、场、直补发放相关单位的种粮农户因粮食直补发生土地纠纷上访等问题,由农村经济管理局负责对问题的解释和解决。

(二)各乡(镇)农经站职责。

各乡(镇)的农经站负责种粮农民各项基础数据(各村屯种粮农民姓名、户口本、身份证号码、种粮耕地面积、粮食产量、耕地承包及变更流转情况、各种粮农民应得补贴标准、金额、通信方式等信息)的统计、测算、核实、确认,审核无误后,提交给乡(镇)财政所,作为兑付粮食直补的依据。

农经站要对提交给财政所的基础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 各农、林、牧、渔场及直补发放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 全县各农、林、牧、渔场及直补发放相关单位负责具体政策落实实施,负责各分场、村屯种粮农民姓名、户口本、身份证号码、种粮耕地面积、粮食产量、耕地承包及变更流转情况、各种粮农民应得补贴标准、金额、通信方式等信息的

统计、测算、核实、确认,财务部门负责对种粮农民各项基础数据的统计、录入、审核,审核无误后,将从农民补贴网系统卸出的各项直补数据上报至县财政局。

各农、林、牧、渔场及直补发放相关单位要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粮食直补政策的落实实施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条 粮食直补资金发放具体实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粮食直补的基础统计数据来源于各乡(镇)、场及直补发放相关单位,具体实施工作在各乡(镇)、场及直补发放相关单位,各乡(镇)、场及直补发放相关单位要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补贴资金发放的合法合规性,承担相应责任。

财政所所长(包括粮食直补具体工作人员及补贴网系统操作人员)、农经站站长(包括具体数据统计人员)、各场及直补发放相关单位财务科长和农民补贴网系统数据及相关工作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各乡(镇)、场及直补发放相关单位一把手、分管领导要对粮食直补工作负总责。

第四章 补贴资金管理

第十一条 粮食直补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县财政局在同级农发行开设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下设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专账,对直补资金实行单独核算。县财政局向乡(镇)、场及直补发放相关单位下拨粮食直补资金时,应向同级农发行出具拨款文件或划拨方案。

第五章 补贴资金的拨付、发放及补贴网数据信息管理 第十二条 补贴资金的拨付程序。

(一)财政局下达数据指标。

由县财政局牵头会同农经局,召开由全县各乡(镇)财政所、各场及直补

发放相关单位财务部门、乡(镇)农经站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的粮食直补工作会议,传达国家及省财政厅的相关文件精神,财政局向各乡(镇)财政所及各相关单位财务部门下达粮食直补资金指标文件。

(二)乡(镇)、场、直补发放相关单位落实指标数据及数据录入、审核、上报。

各乡(镇)财政所及各相关单位财务部门按照县财政局下达的粮食直补资金指标,根据各村及各场分场、直补发放相关单位下属单位每个种粮农户的计税耕地面积(以后如国家实行按播种面积补贴,则按播种面积统计上报数据),将直补资金落实到各村、各场分场、直补发放相关单位下属单位的种粮农户,各村及各场分场、直补发放相关单位下属单位将各种粮农户应享受的补贴情况,在当地村委会及各场分场场部、直补发放相关单位下属单位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各乡(镇)财政所、各场、直补发放相关单位财务部门将这些数据录入到农民补贴网信息系统,数据录完审核正确后,从系统“金融接口文件窗口”导出EXCEL电子表格,将表格明细数据(含说明)及系统卸出数据(二数据一致)上报县财政局。表格数据说明内容应包括该乡(镇)、场及直补发放相关单位的补贴面积、领取的补贴金额、领取补贴的户数等,并由各乡(镇)、场、直补发放相关单位法人、财政所所长(财务科长)、补贴网系统操作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能上报。

(三)直补资金的拨付。

财政局对各乡(镇)、场、直补发放相关单位上报的直补资金总额进行审核,经确认与下达的直补资金指标资金额无误后,按国家和省财政厅文件规定时间,将全县各乡(镇)、场、直补发放相关单位导出上报的EXCEL电子表格明细数据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供给兑付银行,并从粮食风险金专户将全县直补资金统一拨入兑付银行账户。

第十三条 补贴资金的发放。

兑付银行对EXCEL电子表格明细数据审核较对无误后,将全县每个种粮农户应享有的直补资金划入其个人账户(直补存折)。各乡(镇)财政所、各场、直补发放相关单位财务部门,应及时 对本地种粮农户开具“种粮农民直补通知书”(直补通知书应注明种粮农户享有补贴的计税耕地面积、直补资金金额、补贴领取的银行名称等,并加盖发放单位公章)。农户、农工持粮食直补通知书以及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银行领取直补资金或转存。享有补贴的农户每户一折,此存折全国通存通兑,可自由支取。

第十四条 农民补贴网系统数据信息的管理。

农民补贴网系统数据信息要真实、准确、全面,必须与提供给指定银行的EXCEL电子表格的明细数据信息完全一致,必须与实际存在的数据信息完全一致。否则将严肃追究农民补贴网系统数据统计、上报及操作等相关人员责任。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各乡(镇)、场、直补发放相关单位自查。

(一)自查内容及要求。

每年在粮食直补资金发放后,各乡(镇)、场、直补发放相关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查。自查可视工作量大小进行抽查,抽查面不能低于60%。自查后要如实填报自查表,自查表按2009年3月26日镇赉县关于惠农资金专项检查表格样式设计,检查内容不得漏项,自查表上必须有被检查种粮农民的签字,自查人员要在自查表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自查后的报告制度。

自查结束后,各乡(镇)、场、直补发放相关单位要对各单位的自查情况形成详细的自查报告。报告要说明各单位的补贴耕地面积亩数、全年补贴金额、

实际补贴户数、自查发现问题、原因以及整改处理建议等,各乡(镇)、场、直补发放相关单位一把手、财政所长、财务科长要在自查报告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自查应在直补发放后2个月内完成,各乡(镇)、场、直补发放相关单位的自查表要装订成册,随自查报告于自查结束后15日内报县财政局。

(三)自查的责任。

各乡(镇)、场及直补发放相关单位要对各单位自查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相应责任。

各乡(镇)、场、直补发放相关单位对自查出的违纪违法问题隐瞒不报,一经发现,将从严从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财政局和农村经济管理局将根据具体情况对各乡(镇)、场、直补发放相关单位有关直补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或移送相关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第七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对造成种粮农民的上访责任的追究。

各乡(镇)、场、直补发放相关单位应及时解决平息因自身过错而导致种粮农户纠纷及上访问题,由于工作不利而造成不良影响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从严追究主要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十八条 对粮食直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责任的追究。

(一) 各乡(镇)、场、直补发放相关单位如发生补贴耕地被征占或被毁(即实际种粮补贴耕地已不存在)或退耕还林(还草)等问题,各乡(镇)、场、直补发放相关单位应在每年发放直补前,将此问题形成文字报告,由本制度规定相关责任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县财政局,财政局将在发放直补资金时,将不应再享受补贴耕地面积和补贴资金从补贴网系统中剔除,对该直补资金请示省财政

厅后再做处理。

(二)发生本制度第十八条

(一)款问题隐瞞不报,出现虚报、冒领、套取、弄虚作假骗取、拖延滞留、挤占、截留、挪用、集体代领粮食直补资金,或以粮食直补资金抵扣各种欠款和贷款、抵顶村内“一事一议”筹资和其他经营服务性费用等违纪违法问题,由纪检监察机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从严从重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施行,如国家另有规定,县里再做调整。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县财政局和县农村经济管理局共同负责解释。

主题词:农业 粮食直补 制度 通知

抄送:县委有关部门,各人民团体,驻镇中省直有关单位。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法院,县检察院。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2月22日印发

(共印130份)

推荐第4篇:粮食直补广播稿

古寨乡村级2010年粮食直补广播稿

广大干群,同志们:

2010年粮食直补工作在我乡已经展开,今年粮食直补中,水稻补贴为每亩20元,农资补贴为每亩69元,一次性补贴到位。在补贴过程中,我们村干部将严格按照上级指示,政策宣传到户、面积核实到户、清册编制到户、通知发放到户、资金兑现到户。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收回农户存折代领补贴资金抵扣任何税费;不准改变补助范围和补助标准;不准以任何名义增加农户负担;不准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暗箱操作。确保农户认可率达到100%,农户投诉率为零。

我乡的兑付日期将由乡财政所会同乡信用社协商后,有序进行,以防止出于不安全因素。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二日

推荐第5篇:粮食直补工作总结

2010年高港区粮食直补工作总结

根据泰财基层[2010]5号文件精神,我区认真学习、精心组织,周密策划,确保了今年粮食直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现将我区的粮食直补工作总结如下:

一、粮食直补和农资补贴完成情况

今年全区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共计1269.389847万元,已于5月底前由区财政兑付到位。其中,水稻直补面积12.057582万亩,按水稻种植面积每亩补助20元的标准,共兑付直补资金241.15164万元。农资综合补贴面积14.902003万亩,按每亩补助69元的标准,共兑付直补资金1028.238207万元。省下达的补贴资金纳入区财政粮食风险基金,实行专户管理、专帐反映,单独核算。在规定时间内统一进行发放。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的专项经费按规定专款专用。在发放过程中,坚决杜绝资金截留、挤占、挪用和收回农民“一折通”代领补贴抵扣费用等违规违纪现象。

二、加强粮食直补政策宣传

今年水稻直补政策继续实行“三不变”,即补贴标准不变,每亩补贴20元;核定补贴面积不变;补贴资金负担政策不变。按照财政部关于“现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保持稳定”的要求,今年省市对我区农资综合补贴实行“三不变”,即每亩69元的 1

补贴标准不变;按核定补贴面积发放补贴的办法不变;省核定的补贴面积基本不变。为使广大农民了解今年粮食直补政策的稳定性,我区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使政策家喻户晓,并开通咨询热线,认真解答群众反映的问题,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把好事做好,把实事办实,确保让广大农民群众满意。工作开展以来,未发生一起群众来访来信事件。

三、严格规范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我区严格按照将补贴面积核定到户的要求和统一的补贴标准向种粮农民发放补贴,以进一步提高政策执行的透明度,便于农民监督。在补贴面积核定到户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农户申报、镇街审核、村组张榜公示(村干部及种植大户单独公示)、区核定等规范程序,认真细致地做好补贴面积核定到户工作。各镇街均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将补贴核实面积进行了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各镇街根据公示核实情况,将水稻直补、农资综合直补核定面积汇总表上报区农委和区财政局。各财政所将到户补贴数据通过“一折通”系统上报区财政局。目前,补贴资金一律通过“中国农民补贴网”软件发放,统一打入“一折通”专用存折,及时足额向农民兑付。

四、加大督查力度

为使直补工作准确无误,我区加大了对直补工作的督查力度,确保农民得益受惠。区农委会同区纪委和区财政局组成联

合督查组,于2010年6月23日-6月25日,集中对全区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抽查等方式,重点检查了各镇街2010年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和良种补贴)。各镇街均严格按照“宣传发动、农户申报登记、村委会核实造册、镇街审核、村民小组公示”等工作步骤进行,程序规范、手续齐全、公示结果无异议。

高港区农业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

推荐第6篇:粮食直补自查报告

XXX区

关于对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兑付

自查工作汇报

XXX:

XXXXXXXXXXX区共有行政村XXX个,总人口为XXXXXX万人,共有耕地XXXX万亩。

小麦直补政策是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对于调动农民种小麦积极性,扩大小麦生产总量,促进农业生产持续健康发展,将会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XXXXXX区对该政策高度重视,针对这项工作专门成立了以XXXXXXX牵头,以XXXXXX与XXXXXXXX为主的工作小组,层层落实责任。由XXXXX进行前期逐村核定补贴面积,每户进行签字确认并进行两级张榜公示,无异议后进行上报补贴面积;XXXXXX严格按照上级专款专用制度核对好每户账号并通过惠农“一卡通”及时将资金拨付到农户手中。在资金发放过程中遇到账号与实际申报人姓名不符或帐号已挂失打不进款的,我们将再次统计帐号重新核对,并仔细查找原因,核对无误后将资金拨付到位。

2012年XXXXXX区共有小麦种植面积为XXXXX万亩,补贴标准为XXX元/亩,共计补贴资金XXXXX万元。

现已全部、及时、准确、足额兑付到户。补贴档案已建立完毕,不存在虚报农户、夸大补贴面积等行为。

XXXXXXXXXXXX

XXX年XX月XX日

推荐第7篇:粮食直补工作总结

粮食直补资金发放范围广、工作量大,时间紧,政策性强,我局高度重视,在接到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拨付XX年对种粮农民直补资金抓紧做好对种粮农民补贴工作的紧急通知》后,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制定方案,强化措施,确保了工作落实。通过各乡镇(街道办)的共同努力,具体经办人员放弃节假日,加班加点,辛勤工作,于3月31日圆满地完成了对种粮农民的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兑付工作,将补贴资金存入了补贴农户的“一折(卡)通”上。现将XX年粮食直补、综合直补工作汇报如下:

一、制定实施方案,做到有章可循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加强对直补资金的管理,规范操作程序,我局按照德阳市财政局、农业局《关于拨付XX年对种粮农民直补资金抓紧做好对种粮农民补贴工作的紧急通知》(德市财建〔XX〕1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拟定了《德阳市旌阳区XX年对种粮农民粮食直接补贴、农资综合直接补贴实施方案》,并报区政府同意。方案明确规定了补贴对象、补贴资金分配方法、张榜公示、资金专户管理、补贴资金的兑付、监督检查、时间安排等要求。规范了各乡镇(街道办)直补工作操作程序和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有章可循。

二、加强政策宣传、使补贴政策家喻户晓

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是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的一项重大惠农政策。我局高度重视,要求各乡镇(街道办)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标语等媒介,加强政策宣传。广泛宣传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的必要性与重要性,补贴品种,补贴资金计算办法、补贴资金兑付办法、工作时间安排等内容。使补贴政策家喻户晓,让农民理解、支持、配合补贴工作,有力助推了补贴工作的进度。

三、加强业务培训,增强业务能力,促进工作顺利开展

今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工作要求在3月31日前完成,比去年提前了10天,时间紧、任务重,为了促进补贴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今年补贴工作,我局精心组织,于3月11日召集涉及粮食直补的乡镇(街道办)、经办银行等单位及部门召开了旌阳区XX年粮食直补工作暨农民补贴网络建设业务培训会。会上区财政局相关领导对XX年粮食直补工作进行了小结,对XX粮食直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相关业务人员就粮食直补、综合直补金额的计算及补贴软件操作进行了详细讲解。

四、加强指导与督查,扎实开展补贴工作

今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工作,我局由企业股具体承办,并落实了专人负责。补贴工作严格按照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3月9日至16日为核实测算阶段。今年,由于时间较紧,在接到上级关于粮食直补工作通知时,就电话通知各乡镇、街道办安排进行农户姓名、补贴面积核实。耐心解答及处理核实阶段出现的问题。第二阶段从3月17日至24日为张榜公示阶段。在此阶段,认真做好了补贴数据录入、补贴软件的指导工作和监督检查工作。深入乡镇、村、社检查了张榜公示情况。第三阶段从3月25日至3月31日为资金兑付阶段。3月25日,各乡镇、街道办上报补贴银行清册电子数据文件、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数据报财政部文件,并经审核通过后,将数据报送邮政储蓄银行德阳市直属支行将补贴资金存到补贴农户“一折(卡)通”帐上。

五、XX年粮食直补、综合直补兑付情况

截止XX年3月31日,我区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全部存到补贴农户“一折(卡)通”帐上,补贴兑付工作全面结束。今年,我区共发放粮食直补金额416.43万元、农资综合直补资金2503万元,补贴面积307217.10亩,涉及农户97374户,涉及农民279081人。据统计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亩均补贴95.03元,户均补贴299.82元,人均补贴104.61元。

推荐第8篇:粮食直补实施方案

粮食直补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 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对种粮农民进行直接补贴的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粮食直补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 粮食直补的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1号文件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 村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切实保护粮食生产能力和种粮农民利益,促进农民收 入增加;放开粮食购销市场和粮食收购价格,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深化国有粮食购销 企业改革,转换企业机制,减员增效;强化粮食宏观调控能力,继续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 的主渠道作用,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 粮食直补的基本原则:向粮食主产县倾斜,保护粮食主产县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加强 农业的基础地位,保证粮食安全;简便易行,便于操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农民手中 ;整体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转换国有粮食企业经营机制,减员增效。

二、粮食直补的内容

(一)粮食直补的范围。28个粮食主产县为粮食直补县(具体名单见附表),补贴品种为原 按保护价收购的小麦、玉米、稻谷三大品种。

(二)粮食直补的计算依据。以1998年至2002年国有粮食企业商品粮平均收购量和2002年农 村税费改革核定的计税面积(剔除半年内不能恢复粮食生产的经济作物和养殖面积)为依据 。

(三)粮食直补的标准。2004年粮食补贴标准按直补县前五年粮食收购平均数每斤0033元 (不分品种),一定三年。 

(四)粮食直补方式和计算办法。粮食直补方式按计税面积(剔除半年内不能恢复粮食生产 的经济作物和养殖面积)计算每户补贴额。

1、确定直补县享受补贴的商品粮常量。以1998年至2002年各县5年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 农民余粮的平均数为基数,确定直补县享受补贴的商品粮常量。

2、确定直补县补贴资金总额。按照确定的直补县享受补贴的商品粮常量乘以全省粮食补贴 标准,确定直补县补贴资金总额。 直补县补贴资金总额=该县5年平均粮食收购量×补贴标准(0033元)。

3、确定直补县每亩平均补贴标准。按确定的直补县补贴资金总额除以农村税费改革核定的 直补县计税面积(剔除半年内不能恢复粮食生产的经济作物和养殖面积),确定直补县每亩平均补贴标准。 直补县每亩平均补贴标准=该县补贴资金总额/该县计税面积总额(剔除半年内不能恢复粮食 生产的经济作物和养殖面积)。 

4、确定直补县每户农民补贴数额。按确定的直补县每亩平均补贴标准乘以农村税费改革核 定农户的计税面积(剔除半年内不能恢复粮食生产的经济作物和养殖面积),确定直补县每 户农民补贴数额。 每户补贴资金额=该农户计税面积数(剔除半年内不能恢复粮食生产的经济作物和养殖面积 )×该县每亩平均补贴标准。 

(五)粮食直补操作的程序。粮食直补县区由县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逐户 核实粮食补贴面积,在广泛调研和认真测算的基础上,制定本县区粮食直补具体实施方案, 报市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市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提出初步意 见后报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粮食直补市 及所属县区上报的方案审核后,批复到各市,再由各市批复到县。

(六)粮食直补资金的兑付。对农民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由乡镇财政所承担,直接兑付给种粮 农民,不得由乡镇其他部门或村集体集中代领转付。对农民补贴的兑付和农业税的征收原则 上实行“征补两条线”的办法,即农户凭本人身份证和粮食补贴通知书到当地乡镇财政所领 取粮食补贴。

(七)粮食直补资金来源。粮食直补县补贴资金全部从各市粮食风险基金包干中解决,省上 不增加补贴资金。随着粮食补贴标准的提高,如果粮食直补市现有粮食风险基金不足,市区 负担确有困难的,省财政根据财力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八)粮食直补资金的管理。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粮食直补县财政部门应在粮食风险基 金户下设立“粮食直补资金”专户。

(九)粮食直补工作经费。包括宣传费、印刷费、资料费等原则上由直补市、县财政预算另 行安排,省财政适当补助。确有困难的,经省财政核定同意后,可以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 一部分。

三、粮食直补的实施步骤

 我省粮食直补工作在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各级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 室具体组织实施。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增加省农发行为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成 员单位。

 我省粮食直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宣传发动。要立即行动起来,充分利用各种 宣传媒体和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粮食直补的重要意义、目的、内容和各项政策,基层宣传要 做到进村入户,张贴上墙,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第二阶段:制定方案。各直补县要按 照本方案的要求,在广泛调研和认真测算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4 月底前经所在市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5月底以前完成省对市,市对县具体实施方案的批复工作。第三阶段:组织实施。各直补 县要按照省上批复的方案,严格操作程序,规范操作办法,制订详细的分阶段计划,精心组 织,配套推进,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要严格按照省上批复的方案,及时做好所属乡镇方案 的审批工作。各乡镇要认真做好测算工作,及时将补贴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农户并张榜公布, 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补助到种粮农户手中。要 切实做到“五个到户”: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布到户,通知发放到户,资 金兑付到户。严格做到“六个不准”:不准擅自改动补贴通知书的数额,不准擅自以补贴抵 扣当年农业税及附加以外的任何款项,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村、组集体代 领补贴,不准拖延补贴兑付时间,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民负担。各直补市、县要根据 省上批复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对农民兑付补贴资金的动员和准备工作,并将粮食补贴通知 书发放到每个农户。各县粮食直补资金必须在夏粮收购前兑付完毕。

 粮食直补工作关系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党的农村政策的贯彻落实,各直补县要切实加 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在实施改革的过程中,省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执行政策情况进 行督查,随时掌握改革动态,对改革不到位和政策执行有偏差的及时进行纠正,对严重违反 政策的将进行严肃查处和通报。

推荐第9篇:粮食直补工作报告

xxx镇xxxx年粮食直补及

综合直补政策执行情况的汇报

xxx镇党委、镇政府为了全面地落实好xxxx年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资金发放工作,确保粮食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进一步调动了广大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实现了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发放前,我们成立了镇、村两级领导组织。成立了掌握政策,业务熟练的发放工作队伍,工作中认真执行了“一个到村,三个到户和七个不准”的补贴政策 。使粮食补贴政策更加得民心,顺民意。

xxxx年我镇粮食直补面积为xxx亩,享受补贴农户xxx户。xxxx年应付粮食直补资金xxx元,现已发放给农户xxx元,发放率为100%。其中,通过一折通形式发放粮补资金xxx元。通过现金形式已发放粮补资金xxx元;

xxxx年我镇综合直补面积为xxx亩。应付综合直补资金xxx元,现以发放给农户综合直补资金xxx元,发放率为100%。其中,通过一折通形式发放粮补资金xxx元。通过现金形式已发放粮补资金xxx元;

我们的具体做法是,制定三个到位,保障粮补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一、成立领导组织、实施方案到位。

我镇成立了党委书记为组长,政府镇长为付组长,纪检、宣传、青年、公安、金融、财政、农业、经管等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织。村上由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会计三职干部成立领导组织,对本村粮补工作签订责任状,对本村的粮补工作负责。

存折发放过程中坚持实行每组三人负责制,即镇财政所派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保管和查找存折,镇政府抽调一名人员负责掌管发放明细表的签章认领程序及对照《通知书》填写内容有无笔误,村上由一名包屯干部负责领款人身份的认证,存折核对工作。发放中形成流水作业,分工协作、各负其责,不打乱仗。以确保补贴存折及时、准确的发放到户。

二、准确把握政策,制定制度到位。

发放前召开了镇、村干部会议,认真学习粮补政策。杜绝擅自扩大或缩小补贴范围,粮食直补资金和综合直补资金的补贴范围坚决一致,按粮补政策规定使我镇确定的补贴对像科学合理。设立了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将省、市、县粮补办及我镇财政所负责人的联系方式通过《粮食直补通知书》的形式对农户公布。妥善处理农民咨询及反映的问题。使民意能够及时的上传和粮补政策准确的解答。使来访农户带着疑惑与不满来,带着明白与满意去。

三、粮补分账核算,资金管理到位。

我镇对粮补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单独核算,专人管理。将粮食直补资金和综合直补资金单独反映,不相互混用。对外出农民未领资金建立单人账户,资金单独存储,坚决杜绝以补贴款抵扣其他款项、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现象的发生。以此来确保粮补资金的专款专用。

xxx镇财政所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推荐第10篇:粮食直补自查报告

来紫堡乡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自查整改

工作报告

县财政局: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自查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榆财发〔2012〕54号]的文件精神,我乡于3月10日开始全面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组织 加强领导

为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来紫堡乡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农业副乡长和财经中心副主任为副组长,其他财务人员和包村干部为成员的来紫堡乡农资综合补贴自查工作领导小组,依照文件精神,并结合本乡实际制订了具体的自查工作方案,以确保我乡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规范程序 工作到位

根据农资综合补贴自查整改内容,逐项进行自查。在2011年度农户粮食种植面积调查前,乡里专门召开各村书记、主任、会计工作会议,进行祥细布置,根据县种粮农民综合直补工作考核内容,做好农资综合直补工作,保证农户播种面积、人口等数据真实准确。

1、在调查统计时严禁虚报、按人口或耕地平均分摊,调查统计结束上报乡里后进行复审,复审后,已由乡政府统一打印调查统计表在各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以上,公示期内有反映的进行核查,无意见的再由村里正式行文上报公示结果报告。

2、县财政局补贴标准下达后,我乡已及时将补贴标准(每亩37.38元)张贴到每一行政村进行公示,使农户知道今年的粮食种植综合补贴价格,做到家喻户晓。

3、经到银行核实,我乡补贴资金目前已全部发放完毕。

4、做好粮食直补档案,我乡每年都将粮食直补资料在年度结束后单一装订归档,做到有据可查。

5、在自中重点核查了是否按人口、承包耕地平均分摊面积,是否存在将油料、百合等经济作物面积作为粮食补贴面积,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瞒报、漏报、谎报等现象。经调查核实,未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瞒报现象。

三、自查结果

经依照各项程序自查,我乡2011年度的各项数据准确、程序规范、工作到位,未有弄虚作假现象,未有信访现象发生。下步我乡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农民种粮综合直补各项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第11篇:粮食直补协议

粮食直补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乙方):西河村扎都村二组组长莫色呷坡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胡宗德 陈秀才 罗刚 沙马阿依莫

经甲方同意,将西河乡扎都村二组承包地4200亩的粮食直补包产106人转让给乙方。双方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西河乡扎都村二组承包地4200亩的粮食直补包产137人,甲方持有31人的粮食直补,乙方持有106人的粮食直补。

二、如乙方将西河乡扎都村二组承包地4200亩用来种植林木,万一取消粮食直补则甲乙双方之间不存在补偿等现象,双方利益将自动消失。

三、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按手印):

乙方(按手印):

签约时间:

第12篇:粮食直补工作总结

粮食直补工作总结

在县局、镇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雀尔沟镇2008年粮食直补兑付工作圆满完成。为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按照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的要求今年继续全面实行一卡(折)通兑付。2008年7月10日通过县上的统一周密部署,制定方案,强化措施,确保落实,截止11月20日,直补工作全面结束,全镇小麦种植面积 5077亩,(其中:独山子村4542亩,南山牧场343亩,西沟村192亩,)粮站交粮475650公斤,兑付直补资金95130元,涉及3个村,9个组,受益种粮农户194户。

粮食直补资金发放工作面广量大,时间紧,政策性强。我所全体工作人员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重点来抓,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合理调度,确保了兑付工作扎实有序的开展。

具体做法:一是根据政策规定,按上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直补资金发放方案。主动与农信、粮食收购部门协调,简化直补手续,方便群众原则。在县局指导下充分利用农户基础信息相关资料等信息,与金融、粮食收购部门协商,制定了简便可行的结算方式。确保了直补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加大了宣传力度,使直补政策进村入户,家喻户晓。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宣传,使每户农民及时准确地了解补贴依据及标准。

三是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为避免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现象发生,县财政局、乡财局要求各财政所严格按自治区文件执行,协作单位各

负其责,各把关口,对违反粮食直补资金政策规定要求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四是继续完善粮食补贴资金发放新方式。我所在当地农村信用社开设补贴资金兑付专户,做到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确保将资金全额兑付到农民手中。今年对粮食直补资金发放方式继续采用银行存折即一卡(折)通发放,采用一卡(折)通发放的形式,初步得到广大农民认可,财政所的工作量虽然有所加大,但减少了现金流量,符合金融部门要求又方便了广大农民。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保证直补工作顺利实施。一方面在县财政局设立了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举报;另一方面由县局粮食直补工作小组到所里现场督查指导,及时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 直补工作只是惠农工作的一部分,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取长补短,是直补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雀尔沟镇财政所二00八年十二月十四日

填报单位:雀尔沟镇政府单位:公斤、元

填报单位:雀尔沟镇政府单位:公斤、元

2008年昌吉农资综合直补面积汇总表

填报单位:雀尔沟镇政府单位:亩

2008年昌吉农资综合直补面积分户登记表

填报单位:雀尔沟镇政府单位:亩

第13篇:粮食直补工作总结

中埠镇粮食直补工作总结

中埠镇财政所耿霞

中埠镇辖12个行政村,总人口2.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38万人。享受粮食直补面积为11087亩,涉及3930户,兑付直补资金921865元。今年的粮食直补工作由于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财政所工作人员的积极努力,经过政策宣传、张榜公示、兑现补贴、规范整档四个阶段,圆满完成了粮食直补任务。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宣传,政策到户。

粮食直补工作涉及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任务艰巨。为把这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政策落实好,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的粮食直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镇、村两级干部专题会,使粮食直补政策进村入户,家喻户晓。共印发5000多份《致全镇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直接发放给种粮农民,同时在镇、村主要路口悬挂横幅,村村张贴宣传标语,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多种媒体形式进行宣传,使每户农民及时准确了解补贴标准、计算依据和补贴金额。

二、认真做好张榜公示工作,接受群众监督。

我们首先根据市、区实施方案,本着对党负责、对农民负责、对工作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底细,广泛听取农民意见,落实好补贴土地面积,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补贴方案。以村为单位,多处在村民明显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并把财政所相关同志的手机号码一并张贴公布,设置为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三、坚持原则、严格把关、按程序发放粮食直补资金。

做好粮食补贴资金兑付工作是粮食直补工作的最关键环节。为确保粮食直补资金按时发放到农民手中,财政所人员统一思想、严明纪律、严格把关,按照操作程序,积极和农村合作银行协作配合把直补资金一分不少地兑付到农民的粮补存折中。建立了科学规范的直补资金发放和监管机制做到了“资金专户管,补贴一折发,手续集中办,收支帐明白”。

四、规范化整理管理粮食直补档案。

在粮食直补兑付工作结束后,财政所工作人员把相关资料分门别类进行整理,装订成册,有序归档,专人管理,专柜存放。

2011年8月16日

第14篇:我国粮食直补

浅析我国粮食直补

谭春荐

(班级:农学08-2 学号:20080377)

摘要:粮食直补政策的实施是一项影响巨大的深刻的变革,自粮食直补实施以来,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也存在着许多不足。继续强化粮食直补政策,并改善其不足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本文就我国粮食直补存在的一些问题及相应的解决措施作了简单的讨论。 关键词:粮食直补,存在问题,解决措施

粮食是我们不可或缺的食物,粮食消费需求始终呈刚性增长,粮食生产具有重大意义。众所周知,我们国家人口众多,对粮食的需求量非常之大,所以粮食安全问题始终是关系到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性问题,始终是国家长治久安的保障。就目前的中国国情而言,农民仍然是粮食生产的主力军。然而,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农村进城务工,许多种植粮食的田地变为了荒地。究其原因,主要是粮食生产本生就是非常低效率的产业,加之我国粮价始终比较低,农民在城里务工挣的钱自然要比在农村务农多。所以,很多年轻的农民都出去打工了,村里只剩老人和孩子,自然就使很多庄稼地变得荒抚。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同时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比如取消农业四税(农业税、除烟叶外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和屠宰税),实行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等政策。对稻谷、小麦实施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了对种粮农民的保护机制,市场粮价基本稳定。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加大对农业投入倾斜力度,初步建立了稳定的农业和粮食生产投入增长机制。其中粮食直补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改革措施。 1 粮食直补 1.1 粮食直补的概念

粮食直补,全称粮食直接补贴,是为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保护粮食综合生产力、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和增加农民收入,国家财政按一定的补贴标准和粮食实际种植面积,对农户直接给予的补贴。粮食直补是指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就是把通过流通环节的间接补贴改为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原则上按粮食种植面积把粮食补贴直接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 1.2 粮食直补的意义

粮食直补政策的实施,是继农村税费改革之后又一项影响巨大深刻的变革,是随着国家粮食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化,将国家对粮食的补贴由间接补贴流通环节的国有粮食企业改为直接补贴给生产环节的粮食生产者—农民,也就是所谓的“暗补改明补”。中国政府历史上第一次动用国家财政资金给广大种粮农民直接发放补贴,做出了前人未曾做过的事情,其积极意义在于它为中国农业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其影响是划时代的。

2 粮食直补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2.1 粮食直补的实施及成效

我国从2004年开始对种粮农民实施了粮食直补,旨在提高农民的积极性,保证粮食生产。粮食直补实施以来,取得了一些很大的成效。

(1)据有关数据显示,从开始粮食直补的那年,即2004年我国粮食产量恢复到4694.5亿公斤,比2003年增产387.5亿公斤,增产量创历史新高,扭转了粮食产量持续下滑的局面。

(2)粮食直补,与没有直补前相比,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以前嘛,你种多少、收多少就是多少,现在国家还对应的给一些补贴,可谓是额外的收获。

(3)粮食直补,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农民的积极性,这种事以前的农民是绝对想都不敢想的。我在农村,也经常听到农民说现在国家的政策好,还是有不少农民愿意从城里返回农村种粮。

(4)粮食直补,体现了国家、政府对农业的重视和投入,对稳定粮食生产,解决粮食安全问题具有重大意义。 2.2 粮食直补存在的问题

粮食直补自实施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许多的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2.2.1 粮食直补的资金来源单一,资金总量较小,不能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

从资金来源上看,直接补贴的金额强烈依靠中央财政支持,中央投入占补贴总额的88.8%,这很难满足中国现在的状况。从资金量来看,投入资金严重不足,缺口还很大。 2.2.2 补贴范围难以确定

由于农民都有自己承包的土地,很多地方,不管农民是否种植粮食,只要有耕地就进行补贴。这样一来,很多农民不种地,而是进城务工还照样能拿到补贴,严重打击了农民的积极性,影响了粮食的生产。 2.2.3 补贴没有固定标准

补贴的标准很难确定,如果按种植面积补贴,那么农民承包的土地不一定都种植,反正都可以领导补贴,少种一点也无所谓。如果按产量补贴,根本没法确定农户的产量。所以补贴具有很大的盲目性,一般都是按计税面积进行补贴。 2.2.4 补贴金额普遍偏低

由于国家财政的投入非常有限,粮食直补的补贴金额是很低的,再加上粮价涨幅很慢,远远跟不上农药、化肥、农具等的涨幅,农民种粮很有可能出现亏损。还存在有的地方补贴金较高,而有的地区却很低,这样很难体现公平原则。 2.2.5 补贴的作物比较单一

目前,粮食直补的地对象主要限于粮食作物,而粮食作物的经济效益与经济作物等其他作物相比又比较低,这也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农民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国家资源的分配。

2.2.6 存在虚报冒领的现象

有的地方政府,发展其他产业占用了很多耕地,但假报耕地面积,以套取粮食直补金。还有的农民,已经转让了土地,但还是领取粮食直补。这样不仅造成了国家财政的浪费,还会滋生腐败,同时降低农民的积极性。 3 解决的措施

3.1 增加对粮食直补的投入

在国家财政允许的范围内,适量增大国家投入,并且集结社会基金加大对农民的补贴,真正提高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3.2 控制与农业生产有关的物品价格

种子、农药、化肥、农具等一系列物品涨价的涨幅总是粮食涨幅的好几倍,这是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国家应该加强宏观调控,严格控制此类用品的物价,保护农民的利益。

3.3 提高粮食价格

光靠粮食直补是很难保障农民的利益的,最根本的措施还是应该提高粮食的价格,让农民在粮价中获利,利用市场来提高粮农的积极性。 3.4 制定补贴标准

补贴应与粮食种植面积或销售数量挂钩,地方政府确实落实每户农民的实际种植面积或销售粮食量,根据相关数据进行补贴,而不是盲目的按计税面积进行补贴。 3.5 增大直补的品种范围

除粮食作物外,对经济作物、饲料作物及要用作物也进行相应的补贴,使农产品多样化,同时提高非粮食种植户的积极性。 3.6直补要与提高农产品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和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目标相结合

现代农业生产,不仅仅是以提高产量为目的了,还要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同时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所以,粮食直补也应该重视这些方面,加大这方面的投入力度,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

3.7 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粮食生产的投入力度

粮食主产区是粮食的主要来源,对粮食的总产量具有很大的贡献力度,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投入力度对保证粮食生产时很有必要的。对粮食主产区课适当加大补贴金额量,粮食主产区的粮食生产时比较稳定的,不存在无标准补贴的问题。 4 对粮食直补的一些思考

粮食直补作为我们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其意义是非常重大的。国家实行粮食直补政策,这是我国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力推行的一项重大举措。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这些东西是没有对错之分的,任何一件事,都有积极地一面也有他不好的一面。粮食直补,既产生一些经济效益,同时也带来了许多值得思考的问题。有的经济学家认为,这是一种假象,目的是把农民束缚在农村;也有的经济学家认为,这是能够帮助农民增收、稳定粮食生产、确保社会稳定的一项措施。

作为一名农业高校的学生,我更应该关注这类问题,我认为,就目前而言,我国粮食直补总体形势是良好的,但国家确实还应该增加投入。另一方面来讲,粮食直补政策起步比较晚,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发展总是需要一个过程,我们应该支持并提出改进的建议。当然,要想稳定粮食生产,提高农民的利益,最好的办法莫过于提高粮食价格,但这在中国,至少目前不太可能,所以粮食直补以及后面的一些补贴政策应该算是目前相对较好的一些保障粮食安全措施。

第15篇:案例2 种粮直补

案例2 卢锋:种粮直补无益国家粮食安全

发布日期:2008-3-14 10:18:15来源:[南方农村报]

南方农村报记者近日对广东产粮县——五华的种粮直补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调查发现这一以粮食安全为中心的农业政策实施四年来,并没有完成它所预期的目标,反而引发了新的矛盾(见《南方农村报》今日第16版)。

可以说,五华现象在全国有一定的普遍性。在当今体制、技术和外部环境背景下,我不认为粮食补贴和保护是国家粮食安全政策不可缺少的部分。从历史经验看,花费千亿元的巨额财政对粮食进行干预,绝大部分效果欠佳,相当部分“跑冒滴漏”或者转化为陈化粮,造成大量资源浪费。

观察过去30年粮食市场的供求关系不难发现,农民粮食生产决策对于预期市场价格存在显著反应。即便没有财政补贴,如果市场粮食价格上升并使农民 相信未来一段时期价格较高,农民就会多种粮食从而使供给增加;价格低了,就调减生产和供给。其实根本上是农民分散地对市场信号做出反应和调节,并在市场取 向体制和现代农业技术支撑下保障了粮食供给和我国膳食结构历史性改善。根本上还是要相信市场和技术进步的力量,以往采取的不少干预市场政策,包括保护价以及现在的财政干预和出口限制政策等等,从不同方向扭曲了市场机制运行,把本来简明清晰的问题复杂化了。改革之后,三次粮食相对过剩,与政策干预负面影响具有显著联系。

国家出台各种支农政策,包括粮食直补,都是以粮食安全为中心的。而事实上,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发展,由于市场经济和技术进步的双重作用,过去以绝对短缺和匮乏为特征的传统粮食安全问题已发生实质改变。

现在粮食安全问题更多表现在粮食市场波动对低收入人群影响、粮食质量安全甚至出口食品安全等新型问题,这些问题的性质与上世纪50-70年代粮食安全问题本质不同。我国粮食供求关系趋向宽松,粮食消费需求峰值将在5.5亿吨——5.8亿吨之间,显著低于十多年前的预测值。现在出现一个新情况,就 是生物燃料对粮食的挤占,但这也不会根本改变我国粮食安全问题的演变趋势。需要耗费纳税人收入的粮食政策调整,应 1 当建立在这些基本事实判断基础上,建立在过去20年对粮食财政干预政策实际效果和效率客观评估基础上。

我们现在一方面限制粮食出口,对粮食出口不仅有配额而且还征税,这实际上是对粮农额外征税,限制了农民从市场交易中获得收益的权利;另一方面又 大手补贴粮食生产。我们的粮食政策乃至农业政策中,都有不少这类“一边漏油,一边加油”的问题。市场供求推动粮食价格上涨,通过粮食出口使农民受益,并对农民下一期增加生产决策提供正确信息,这才是对农民最好的补贴。

现行的种粮补贴政策成本极大。第一类成本是任何对竞争性市场干预的政策都会发生效率损失成本,也就是经济学教科书介绍的“低效死负荷成本”,这方面成本已经很大。另外还有我十年前系统研究粮食干预政策时概括的“第二类成本”,就是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因为利益分配、权力集中而产生的寻租、腐败的成本,各种补贴的“跑冒滴漏”现象相当严重。

笔者认为,粮食并非特殊商品,应尽量减少政府行政对粮食生产和流通的干预。国家对农业的投入应花在根本性制度和设施建设上面,比如说,基础科研体系的加强,市场流通环节的打通,对农民加以必要的引导,土地制度的改革以及水利设施建设等方面。另外,还要继续推进给进城农民平等公民待遇改革,这其实不需要花很多钱。市场干预少一点,为农民维权的努力多一点。

问题:你是否赞成文中的观点?请用经济学分析支撑你的观点。

2 附录

先进县五华:种粮直补于事无补

南方农村报新闻 时间: 2008年03月13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2004年,国家从粮食风险基金中拿出100多亿元,对主产区种粮农民进行直接补贴,其他地区(包括主销区)也需要参照执行。如今,四年过去了,种粮直补政策却交上了一份不甚满意的答卷,没有完成它所预期的目标,反而引发了新的矛盾。这是《南方农村报》记者在3月4日至3月6日,对“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广东省五华县进行相关调查所发现的。五华,不过是全国的一个缩影;而种粮直补,不过是国家整体粮食安全政策体系中的一颗棋子。从中或可窥见以粮食安全为中心的农业政策的高成本与低效率,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发展,对其进行调整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文/图 本报记者 王宏旺

“什么补贴都没有!”五华县棉洋镇福城村村民张金水喃喃自语。这位六十多岁的老人,与老伴相依在家,种有13亩水稻糊口,但并没得到粮食直补。“1月份氮肥还是28块一百斤,现在已经38块了!”他计算得很好,如果拿到650元补贴,可以买17包氮肥,抵消农资涨价的影响。而今,他只能眼看着春耕步步逼近,愁眉苦脸。 冒领补贴村官分钱

同在五华县,有些人却拿到了不该拿的种粮直补。

在2006年的种粮大户补贴申报时,五华县横陂镇桐树村上报了9户,分别是陈超华、陈炽光、陈锦坤、陈汉华、陈汉松、李龙香、陈秋香、李兴华、陈运珍。其中,有五人是村干部的亲属或关系户——陈运珍是村支书陈利华的妻子,陈超华、陈汉松是陈利华的堂弟,李兴华在陈利华承包的花果山做工,李龙香是村干部张伟强的妻子。而陈超华、李兴华、李龙香都虚报为种粮大户,2007年情况也大体如此。

这导致了本来强势和生活相对富裕的村干部及其亲属能得到不当利益,产生新的分化。“直补全给村干部亲戚了!”五华县横陂镇桐树村一村民至今仍忿忿不平。尽管事情已经处理完毕,但此事在村庄造成的裂痕还未愈合。

“我们全县有20万户农户,要一一进行检查是不可能的。”五华财政局副局长胡远乃表示,“只能靠一级一级数字的上报,然后我们进行抽查核实。”五华农业局副局长张发忠坦承确实虚报比较多,但基层虚报数字,几乎是粮食直补政策的必然结果,不单五华如此,“隔壁一个市,虚报更多,搞得要全部重新统计”。

“很多农民根本就搞不清什么是综合直补,什么是粮食直补,一开始连我都搞不清楚。”胡远乃表示,后来才明白,一个是中央出钱,一个是省里领头出钱。综合直补户户都有,问题不大,但粮食直补只有种粮大户才有,而大户的标准一变再变,他们很难及时掌握。“在看到别人有补,自己没钱的时候,他们就会很愤怒。”五华县委办公室一位干部向记者表示,“在农村,几块钱的差别都会引起矛盾。”

粮食增产镜花水月

“没有什么提高,好像一直都是这样。”当问到实施种粮直补四年来,粮食种植面积、粮食产量的增长情况时,上到县农业局副局长张友忠、下至转水镇黄龙村村主任吴富强都这样表示。

3 数据显示,在实施种粮直补的前一年,也即2003年,五华粮食播种面积为91.87万亩,总产34.52万吨;而实施之后的第四年,也即2007年,粮食种植面积为91.69万亩,总产33.9万吨。种植面积减少,粮食产量也减少。“到处都是荒地,村里人都出去打工了,谁还种粮?”张金水表示。

尽管门槛一低再低,五华的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产量却没有显著提高,反而比政策实施之前减少。“靠种粮直补来促进粮食生产,确实存在一定的难度。”张友忠表示,“毕竟政策的覆盖率比较低。”

根据《广东省统计年鉴》显示的数据,2003年,广东省粮食总产1488万吨,粮食播种面积4012.81万亩;而据上月发布的《2007年广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7年广东的粮食总产量为1284.66万吨,比2003年减少了200多万吨,2007年粮食播种面积为3719.295万亩,同比减少了近300万亩。

“单产?好像一直是这样,就提高两三斤吧。”五华县转水镇黄龙村村主任吴富强表示。记者随后询问全县的情况,张友忠承认这几年粮食单产没有太大提高,“要靠大户带动,提高单产,目前难度比较大”。

广东全省的情况也是如此。同样来自《广东省统计年鉴》,2003年,广东省平均粮食亩产371公斤,2004年为332公斤,2005年为334公斤,2006年也是334公斤,粮食单产在实施直补政策后一直保持在一条水平线上,比实施之前的2003年少了几十公斤。 规模经营梦成泡影

“我认为种粮直补的目标在于促进粮食规模生产,把农田集中到种粮能手手上,提高单产,促进产业化发展。”当被问及种粮直补的目标时,五华农业局副局长张友忠表示,“否则就不是只补大户了!”

然而,该政策是否如他所愿?五华县财政局提供给记者的数据显示,2007年,五华享受粮食直补的大户有461户,只占全县20万户的0.23%;补贴面积15095亩(2造),仅占全县粮食面积的1.6%。转水镇黄龙村村主任吴富强表示,黄龙村共有1116户,得到种粮直补的只有6户。作为种粮大户,该村村民钟运辉这几年一直保持着23亩的规模,不增也不减。 而这还是降低补贴门槛之后的数字,2004年,广东出台种粮直补政策时,规定对水稻播种面积达30亩以上的进行补贴,2005年调整到20亩,2007年再调整为15亩。“门槛放低,我认为跟广东的实际情况有关系。”张友忠分析道,“像五华这样的山区,能承包15亩的都很少,更别说30亩了。”

2007年跟2006年相比,虽然大户门槛从20亩降低到15亩,但是大户数目反而从512户减少为461户。“以前的数字确实有一些水分。”张友忠坦承。

“大致两个原因。”张友忠随之分析,第一,所谓的大户种植面积,是包括租种别人土地的,可能东一块,西一块,很难集中在一起;第二,五华是一个山区,要推动规模化生产,很难。五华山多田少,分散的地块实际上并没有通过种粮直补集中在一起,因而机械化很难推进,所谓的规模化和产业化都是泡影。

县级配套加重负担

4 “五华穷啊!”五华财政局副局长胡远乃向记者诉苦,“去年财政收入刚刚超过1亿,你知道财政支出多少么?10个亿!光发工资就3.8个亿!”“去年梅州市里发通知,要提高公务员津贴,可是五华县根本没有钱,怎么提高?”该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钟彩扬表示。 在这种困难的情况下,种粮直补政策对五华造成了一定的压力。按照规定,直补资金中,省安排50%,市和县各安排25%。胡远乃表示,去年全县粮食直补资金总额是37万左右,其中县里配套了9万多。

五华县财政局企业股股长温远辉表示,上级不给种粮直补工作经费。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发的文件,与粮食直补直接相关的工作经费,如宣传费、资料费、纸张印刷费、核实水稻面积所需的必不可少的经费,原则上由地方财政自行支出。

县农业局副局长张友忠透露,2007年安排给五华农业局的粮食补贴工作经费是1万元,但“这1万块是用于农资综合直补的,粮食直补没有经费”,“最困难的是镇政府。他们做的事情最多,但上面不配套任何财政经费。”

改弦更张势在必行

2007年,国家在粮食直补和综合补贴方面共投入427亿,而2007年粮食产量为50150万吨,同比增加350万吨,也就是70亿斤,换言之,国家财政出6块钱一斤的价格购买了多生产的粮食!而在广东,去年各级财政仅用于种粮直补的资金就超过1亿元,但粮食产量不增反减(《广东省统计年鉴》显示2006年全省粮食总产量为1387.6万吨)。

实际上,五华县上下,对种粮直补政策也在进行反思,认为它到了不得不改弦更张的地步了。“能不能和综合直补一起发?不管种多少粮食,都补,就不要分大户小户了。”五华县财政局副局长胡远乃认为。而广东省有关负责人也认为应当如此改革。

五华县农业局副局长张友忠则认为应当将种粮直补集中起来,用以改善基础设施建设,不发放到户。据悉,五华县的农田水利设施大多年久失修,不堪重负,对粮食生产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五华横陂镇东方红水库及其灌渠即是其中的典型。作为1957年的建筑,该灌渠本来设计标准就低,经过50年的运作,已经不堪重负,特别是近几年,村民已经没有上交维护费,目前灌渠伤痕累累,有些圳底淤泥达60公分,许多渠道杂草丛生,还可以看到裂缝和老鼠洞。去年干旱特别严重,大片农田没有办法下秧,试着引水库的水,结果因为引水渠坏了,一放水就决堤。而如果要修的话要花数千万,靠村民自己根本不可能。

“如果将种粮直补的资金用来修缮这些农田水利设施,效果会更好。”张友忠表示,“集中资金办大事嘛。”

第16篇:粮食直补会议讲话

在全区粮食直补会议上的发言

(2009年3月29日)

根据省农改办、财政厅、农林厅《关于抓紧做好2009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认真做好今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今天我们专门会议,布臵和落实我区2009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直补工作。今年的农资综合补贴将会适当增加,但此次补贴标准仍按去年标准执行。水稻直补补贴标准20元/亩,农资综合补贴标准69元/亩。兑现补贴时间提前。今年要求力争在四月底前将补贴资金兑付到种粮农户,比去年提前一个月。补贴的原则和政策规定基本不变。下面我提三点要求:

1、严格核实种植面积。各村农户享受粮食直补的种植面积,是根据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时核定的农业税计税面积加上承包的集体机动地,非农业项目不进行补贴。各村一定要准确把握政策,克服怕麻烦、图省事、求简单的思想和做法,严谨细致地核实补贴面积,该剔除的一定要剔除,该核准的要核准,既要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利益,又不能虚报冒领。

2、公开公示补贴情况。各村要在规定时间内,将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在村内“村务公开公示处”张榜公布,取得农户认可,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七天,我们将在区纪检监察室、区社区工作局、区财政局各设一个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到村进行核实,及时处理,给群众以满意的答复;在各村张榜公示期间,我们三个部门将联合检查公示情况,拍照登记确保4月底前把直补资金兑付到农民手中。

3、严格补贴资金兑付纪律。去年省财政厅、农林厅、监察厅联合发文,凡贪污、挪用、截留、冒领、克扣补贴资金的,一经 1

查实,对直接责任人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公职。对玩忽职守、以权谋私,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工作失误的,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人的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直补资金到户,是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直补的一个重要环节,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的现象发生。

第17篇:粮食直补的工作总结

粮食直补资金发放范围广、工作量大,时间紧,政策性强,我局高度重视,在接到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拨付20xx年对种粮农民直补资金抓紧做好对种粮农民补贴工作的紧急通知》后,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制定方案,强化措施,确保了工作落实。通过各乡镇(街道办)的共同努力,具体经办人员放弃节假日,加班加点,辛勤工作,于3月31日圆满地完成了对种粮农民的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兑付工作,将补贴资金存入了补贴农户的“一折(卡)通”上。现将20xx年粮食直补、综合直补工作汇报如下:

一、制定实施方案,做到有章可循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加强对直补资金的管理,规范操作程序,我局按照德阳市财政局、农业局《关于拨付20xx年对种粮农民直补资金抓紧做好对种粮农民补贴工作的紧急通知》(德市财建〔20xx年对种粮农民粮食直接补贴、农资综合直接补贴实施方案》,并报区政府同意。方案明确规定了补贴对象、补贴资金分配方法、张榜公示、资金专户管理、补贴资金的兑付、监督检查、时间安排等要求。规范了各乡镇(街道办)直补工作操作程序和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有章可循。

二、加强政策宣传、使补贴政策家喻户晓

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是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的一项重大惠农政策。我局高度重视,要求各乡镇(街道办)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标语等媒介,加强政策宣传。广泛宣传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的必要性与重要性,补贴品种,补贴资金计算办法、补贴资金兑付办法、工作时间安排等内容。使补贴政策家喻户晓,让农民理解、支持、配合补贴工作,有力助推了补贴工作的进度。

三、加强业务培训,增强业务能力,促进工作顺利开展

今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工作要求在3月31日前完成,比去年提前了10天,时间紧、任务重,为了促进补贴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今年补贴工作,我局精心组织,于3月11日召集涉及粮食直补的乡镇(街道办)、经办x行等单位及部门召开了旌阳区20xx年粮食直补工作暨农民补贴网络建设业务培训会。会上区财政局相关领导对20xx年粮食直补工作进行了小结,对20xx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工作,我局由企业股具体承办,并落实了专人负责。补贴工作严格按照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3月9日至16日为核实测算阶段。今年,由于时间较紧,在接到上级关于粮食直补工作通知时,就电话通知各乡镇、街道办安排进行农户姓名、补贴面积核实。耐心解答及处理核实阶段出现的问题。第二阶段从3月17日至24日为张榜公示阶段。在此阶段,认真做好了补贴数据录入、补贴软件的指导工作和监督检查工作。深入乡镇、村、社检查了张榜公示情况。第三阶段从3月25日至3月31日为资金兑付阶段。3月25日,各乡镇、街道办上报补贴银行清册电子数据文件、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数据报财政部文件,并经审核通过后,将数据报送邮政储蓄银行德阳市直属支行将补贴资金存到补贴农户“一折(卡)通”帐上。

四、20xx年粮食直补、综合直补兑付情况

截止20xx年3月31日,我区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全部存到补贴农户“一折(卡)通”帐上,补贴兑付工作全面结束。今年,我区共发放粮食直补金额416.43万元、农资综合直补资金2503万元,补贴面积307217.10亩,涉及农户97374户,涉及农民279081人。据统计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亩均补贴95.03元,户均补贴299.82元,人均补贴104.61元。

第18篇:粮食直补座谈会发言

在部分县(市、区)完善粮食直补政策

座谈会上的发言

旺苍县人民政府

(2012年6月6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旺苍县如何抓好和完善粮食直补工作作如下简要发言:

一、基本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为切实保护种粮农民的积极性,稳定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保障有效供给,从2004年开始决定对种粮农民实施直接补贴。近年来,我县通过宣传发动,逐户申报,层层审核,按照“谁种粮、谁受益”的原则,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操作,将党的惠农支农政策落实到千家万户。

旺苍幅员2976平方公里,辖35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4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5.8万。从实行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以来,年平均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计税面积28.7万亩;公路沿线乡镇和南北两山乡镇各占28.5%和71.5%;播种面积54.27万亩,公路沿线乡镇和南北两山乡镇各占23.3%和76.7%。

2004年,以计税面积为基础,全县直补面积27.6万亩,补贴资金255.37万元,惠及9.9万农户;2006年,由于化肥、农药和农膜等生产资料价格变动,为保护农民的利益,中央财政对种粮农户增加了综合补贴,全县享受补贴面积28.9万亩,补贴金额605.76万元;为完善补贴方式提高种粮农户的积极性,切实做到“谁种粮谁补贴,多种多补,少种少补中,不种不补”,2010年开始,全县实行以播种面积计算补贴,当年享受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的播种面积为53.78万亩,补贴金额2334万元。通过对粮食直补计算依据的改变,极大的发挥了粮食直补政策的效益,有效提高了种粮农民的积极性,大力促进了全县的粮食生产,主要表现为面积增加并趋于稳定和增长的态势(2010年为53.78万亩,2011年为54万亩,2012年为55.03万亩),粮食单、总产保持稳中有增。

二、主要做法

㈠强化宣传学习,充分认识粮食直补工作的重要性 自从党中央和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实施粮食直补惠农政策以来,我县县委、县政府每年都根据政策要求和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召开粮食直补工作专题会议,各乡镇层层召开会议,明确工作要求和实施办法,宣传党的支农惠农政策,让广大基层干群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感受到党的温暖。特别是2008年开始,面对全球粮食涨价,粮食出现危机的形

势,我县财政、农业部门认真把握粮食直补政策的内涵,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切实加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㈡明确工作要求,认真扎实地做好补贴兑现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为搞好各项补贴兑付工作,我县专门成立了由县分管领导任组长,财政、农业、林业、畜牧、粮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惠民补贴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惠农补贴兑现工作。二是周密布置。各类补贴资金下达后,县政府及时召集财政、林业、农业、畜牧、粮食等部门召开了专题会议,根据我县实际研究补贴款的具体发放办法,并及时召开了全县惠民补贴工作会议,就补贴测算、公示等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对各类补贴对象、标准在电视台对社会公布,力求做到家喻户晓。为便于补贴的发放、公示等,县财政局还专门印制了相关表册下发各乡镇。三是严格程序。乡镇根据县上安排,及时组织村社干部和乡镇农技、林业、畜牧部门人员,认真做好惠民补贴的调查工作并逐户登记造册,将补贴标准、补贴额以村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并接受村民监督。四是及时兑现。将惠农补贴公示无误后,编制补贴花名册,由乡镇政府盖章,主要领导签字确认,报县农业、林业、畜牧、粮食等主管部门会同县财政农业股、经建股审核后由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根据核实后的惠民补贴汇总表,向县信用联社划拨补贴资金,全部通过“一折通”及时发放给农户。

㈢精心组织测算,实现计税面积向播种面积转换

一是做好基础工作。每年水稻、玉米、小麦、油菜播种前,先由种植农户申报、社登记、村汇总;播种后,乡镇、

村、社组织干部深入农户,按照农户土地经营权证登记的耕地面积为基础,逐户核实农户种植的粮油作物的实际种植面积,然后召开群众会,公布农户的种植面积,经农户签字确认,并在村内公示7天无异议后,村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初审,认定享受补贴的农户、面积、标准、金额。二是严格核实申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干部进村入户、召开座谈会,实地对农户种植的面积核实。确认享受补贴的农户、面积、标准、金额无误后,由乡镇负责人签字盖章上报。县农业局对乡镇审核上报的资料进行随机抽查、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报县财政局。三是明确领导责任。粮食直补工作一直实行县长负责制和部门工作责任制。县农工委、农业局、财政局、监察局、信用联社等部门加强协调,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了粮食直补政策落实工作。

㈣严格监督检查,认真处理工作出现的问题和矛盾 为了把惠民补贴工作落实到实处,县财政、农业、林业、畜牧、粮食等部门多次开展了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及时纠正解决,确保了补贴的如期兑现。从目前情况看,由于我县补贴基础工作扎实,群众发动充分,到目前为止尚无上访情况,效果良好。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种粮补贴资金规模比较小,难以真正实现对农民利益的保障作用。2004-2005年我县粮食直补每亩仅10.80元,2006年国家考虑到农药、柴油、化肥等农资产品价格上涨的

因素,增加了对农民的种粮综合补贴,每亩为9.31元,以后每年国家对农民综合直补都有一定的增加,但截止2012年我县农民享受到的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两项加在一起也仅为每亩49.82元,这些补贴远不足以弥补农民因农资价格上涨而增加的支出。

2、对外出打工农户和迁出农户的土地使用权发生流转的农户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其补贴对象,要做到补贴资金补给真正种粮农户而不是土地承包者。

3、由于每年按播种面积计算,给基层农经部门带来了很大的工作量,难免造成因数据的准确而带来的矛盾,同时也存在人力和经费不足的问题。

第19篇:案例2 种粮直补

案例2 卢锋:种粮直补无益国家粮食安全

发布日期:2008-3-14 10:18:15来源:[南方农村报]

南方农村报记者近日对广东产粮县——五华的种粮直补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调查发现这一以粮食安全为中心的农业政策实施四年来,并没有完成它所预期的目标,反而引发了新的矛盾(见《南方农村报》今日第16版)。

可以说,五华现象在全国有一定的普遍性。在当今体制、技术和外部环境背景下,我不认为粮食补贴和保护是国家粮食安全政策不可缺少的部分。从历史经验看,花费千亿元的巨额财政对粮食进行干预,绝大部分效果欠佳,相当部分“跑冒滴漏”或者转化为陈化粮,造成大量资源浪费。

观察过去30年粮食市场的供求关系不难发现,农民粮食生产决策对于预期市场价格存在显著反应。即便没有财政补贴,如果市场粮食价格上升并使农民 相信未来一段时期价格较高,农民就会多种粮食从而使供给增加;价格低了,就调减生产和供给。其实根本上是农民分散地对市场信号做出反应和调节,并在市场取 向体制和现代农业技术支撑下保障了粮食供给和我国膳食结构历史性改善。根本上还是要相信市场和技术进步的力量,以往采取的不少干预市场政策,包括保护价以及现在的财政干预和出口限制政策等等,从不同方向扭曲了市场机制运行,把本来简明清晰的问题复杂化了。改革之后,三次粮食相对过剩,与政策干预负面影响具有显著联系。

国家出台各种支农政策,包括粮食直补,都是以粮食安全为中心的。而事实上,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发展,由于市场经济和技术进步的双重作用,过去以绝对短缺和匮乏为特征的传统粮食安全问题已发生实质改变。

现在粮食安全问题更多表现在粮食市场波动对低收入人群影响、粮食质量安全甚至出口食品安全等新型问题,这些问题的性质与上世纪50-70年代粮食安全问题本质不同。我国粮食供求关系趋向宽松,粮食消费需求峰值将在5.5亿吨——5.8亿吨之间,显著低于十多年前的预测值。现在出现一个新情况,就 是生物燃料对粮食的挤占,但这也不会根本改变我国粮食安全问题的演变趋势。需要耗费纳税人收入的粮食政策调整,应 1 当建立在这些基本事实判断基础上,建立在过去20年对粮食财政干预政策实际效果和效率客观评估基础上。

我们现在一方面限制粮食出口,对粮食出口不仅有配额而且还征税,这实际上是对粮农额外征税,限制了农民从市场交易中获得收益的权利;另一方面又 大手补贴粮食生产。我们的粮食政策乃至农业政策中,都有不少这类“一边漏油,一边加油”的问题。市场供求推动粮食价格上涨,通过粮食出口使农民受益,并对农民下一期增加生产决策提供正确信息,这才是对农民最好的补贴。

现行的种粮补贴政策成本极大。第一类成本是任何对竞争性市场干预的政策都会发生效率损失成本,也就是经济学教科书介绍的“低效死负荷成本”,这方面成本已经很大。另外还有我十年前系统研究粮食干预政策时概括的“第二类成本”,就是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因为利益分配、权力集中而产生的寻租、腐败的成本,各种补贴的“跑冒滴漏”现象相当严重。

笔者认为,粮食并非特殊商品,应尽量减少政府行政对粮食生产和流通的干预。国家对农业的投入应花在根本性制度和设施建设上面,比如说,基础科研体系的加强,市场流通环节的打通,对农民加以必要的引导,土地制度的改革以及水利设施建设等方面。另外,还要继续推进给进城农民平等公民待遇改革,这其实不需要花很多钱。市场干预少一点,为农民维权的努力多一点。

问题:你是否赞成文中的观点?请用经济学分析支撑你的观点。

2 附录

先进县五华:种粮直补于事无补

南方农村报新闻 时间: 2008年03月13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2004年,国家从粮食风险基金中拿出100多亿元,对主产区种粮农民进行直接补贴,其他地区(包括主销区)也需要参照执行。如今,四年过去了,种粮直补政策却交上了一份不甚满意的答卷,没有完成它所预期的目标,反而引发了新的矛盾。这是《南方农村报》记者在3月4日至3月6日,对“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广东省五华县进行相关调查所发现的。五华,不过是全国的一个缩影;而种粮直补,不过是国家整体粮食安全政策体系中的一颗棋子。从中或可窥见以粮食安全为中心的农业政策的高成本与低效率,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发展,对其进行调整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文/图 本报记者 王宏旺

“什么补贴都没有!”五华县棉洋镇福城村村民张金水喃喃自语。这位六十多岁的老人,与老伴相依在家,种有13亩水稻糊口,但并没得到粮食直补。“1月份氮肥还是28块一百斤,现在已经38块了!”他计算得很好,如果拿到650元补贴,可以买17包氮肥,抵消农资涨价的影响。而今,他只能眼看着春耕步步逼近,愁眉苦脸。 冒领补贴村官分钱

同在五华县,有些人却拿到了不该拿的种粮直补。

在2006年的种粮大户补贴申报时,五华县横陂镇桐树村上报了9户,分别是陈超华、陈炽光、陈锦坤、陈汉华、陈汉松、李龙香、陈秋香、李兴华、陈运珍。其中,有五人是村干部的亲属或关系户——陈运珍是村支书陈利华的妻子,陈超华、陈汉松是陈利华的堂弟,李兴华在陈利华承包的花果山做工,李龙香是村干部张伟强的妻子。而陈超华、李兴华、李龙香都虚报为种粮大户,2007年情况也大体如此。

这导致了本来强势和生活相对富裕的村干部及其亲属能得到不当利益,产生新的分化。“直补全给村干部亲戚了!”五华县横陂镇桐树村一村民至今仍忿忿不平。尽管事情已经处理完毕,但此事在村庄造成的裂痕还未愈合。

“我们全县有20万户农户,要一一进行检查是不可能的。”五华财政局副局长胡远乃表示,“只能靠一级一级数字的上报,然后我们进行抽查核实。”五华农业局副局长张发忠坦承确实虚报比较多,但基层虚报数字,几乎是粮食直补政策的必然结果,不单五华如此,“隔壁一个市,虚报更多,搞得要全部重新统计”。

“很多农民根本就搞不清什么是综合直补,什么是粮食直补,一开始连我都搞不清楚。”胡远乃表示,后来才明白,一个是中央出钱,一个是省里领头出钱。综合直补户户都有,问题不大,但粮食直补只有种粮大户才有,而大户的标准一变再变,他们很难及时掌握。“在看到别人有补,自己没钱的时候,他们就会很愤怒。”五华县委办公室一位干部向记者表示,“在农村,几块钱的差别都会引起矛盾。”

粮食增产镜花水月

“没有什么提高,好像一直都是这样。”当问到实施种粮直补四年来,粮食种植面积、粮食产量的增长情况时,上到县农业局副局长张友忠、下至转水镇黄龙村村主任吴富强都这样表示。

3 数据显示,在实施种粮直补的前一年,也即2003年,五华粮食播种面积为91.87万亩,总产34.52万吨;而实施之后的第四年,也即2007年,粮食种植面积为91.69万亩,总产33.9万吨。种植面积减少,粮食产量也减少。“到处都是荒地,村里人都出去打工了,谁还种粮?”张金水表示。

尽管门槛一低再低,五华的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产量却没有显著提高,反而比政策实施之前减少。“靠种粮直补来促进粮食生产,确实存在一定的难度。”张友忠表示,“毕竟政策的覆盖率比较低。”

根据《广东省统计年鉴》显示的数据,2003年,广东省粮食总产1488万吨,粮食播种面积4012.81万亩;而据上月发布的《2007年广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7年广东的粮食总产量为1284.66万吨,比2003年减少了200多万吨,2007年粮食播种面积为3719.295万亩,同比减少了近300万亩。

“单产?好像一直是这样,就提高两三斤吧。”五华县转水镇黄龙村村主任吴富强表示。记者随后询问全县的情况,张友忠承认这几年粮食单产没有太大提高,“要靠大户带动,提高单产,目前难度比较大”。

广东全省的情况也是如此。同样来自《广东省统计年鉴》,2003年,广东省平均粮食亩产371公斤,2004年为332公斤,2005年为334公斤,2006年也是334公斤,粮食单产在实施直补政策后一直保持在一条水平线上,比实施之前的2003年少了几十公斤。 规模经营梦成泡影

“我认为种粮直补的目标在于促进粮食规模生产,把农田集中到种粮能手手上,提高单产,促进产业化发展。”当被问及种粮直补的目标时,五华农业局副局长张友忠表示,“否则就不是只补大户了!”

然而,该政策是否如他所愿?五华县财政局提供给记者的数据显示,2007年,五华享受粮食直补的大户有461户,只占全县20万户的0.23%;补贴面积15095亩(2造),仅占全县粮食面积的1.6%。转水镇黄龙村村主任吴富强表示,黄龙村共有1116户,得到种粮直补的只有6户。作为种粮大户,该村村民钟运辉这几年一直保持着23亩的规模,不增也不减。 而这还是降低补贴门槛之后的数字,2004年,广东出台种粮直补政策时,规定对水稻播种面积达30亩以上的进行补贴,2005年调整到20亩,2007年再调整为15亩。“门槛放低,我认为跟广东的实际情况有关系。”张友忠分析道,“像五华这样的山区,能承包15亩的都很少,更别说30亩了。”

2007年跟2006年相比,虽然大户门槛从20亩降低到15亩,但是大户数目反而从512户减少为461户。“以前的数字确实有一些水分。”张友忠坦承。

“大致两个原因。”张友忠随之分析,第一,所谓的大户种植面积,是包括租种别人土地的,可能东一块,西一块,很难集中在一起;第二,五华是一个山区,要推动规模化生产,很难。五华山多田少,分散的地块实际上并没有通过种粮直补集中在一起,因而机械化很难推进,所谓的规模化和产业化都是泡影。

县级配套加重负担

4 “五华穷啊!”五华财政局副局长胡远乃向记者诉苦,“去年财政收入刚刚超过1亿,你知道财政支出多少么?10个亿!光发工资就3.8个亿!”“去年梅州市里发通知,要提高公务员津贴,可是五华县根本没有钱,怎么提高?”该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钟彩扬表示。 在这种困难的情况下,种粮直补政策对五华造成了一定的压力。按照规定,直补资金中,省安排50%,市和县各安排25%。胡远乃表示,去年全县粮食直补资金总额是37万左右,其中县里配套了9万多。

五华县财政局企业股股长温远辉表示,上级不给种粮直补工作经费。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发的文件,与粮食直补直接相关的工作经费,如宣传费、资料费、纸张印刷费、核实水稻面积所需的必不可少的经费,原则上由地方财政自行支出。

县农业局副局长张友忠透露,2007年安排给五华农业局的粮食补贴工作经费是1万元,但“这1万块是用于农资综合直补的,粮食直补没有经费”,“最困难的是镇政府。他们做的事情最多,但上面不配套任何财政经费。”

改弦更张势在必行

2007年,国家在粮食直补和综合补贴方面共投入427亿,而2007年粮食产量为50150万吨,同比增加350万吨,也就是70亿斤,换言之,国家财政出6块钱一斤的价格购买了多生产的粮食!而在广东,去年各级财政仅用于种粮直补的资金就超过1亿元,但粮食产量不增反减(《广东省统计年鉴》显示2006年全省粮食总产量为1387.6万吨)。

实际上,五华县上下,对种粮直补政策也在进行反思,认为它到了不得不改弦更张的地步了。“能不能和综合直补一起发?不管种多少粮食,都补,就不要分大户小户了。”五华县财政局副局长胡远乃认为。而广东省有关负责人也认为应当如此改革。

五华县农业局副局长张友忠则认为应当将种粮直补集中起来,用以改善基础设施建设,不发放到户。据悉,五华县的农田水利设施大多年久失修,不堪重负,对粮食生产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五华横陂镇东方红水库及其灌渠即是其中的典型。作为1957年的建筑,该灌渠本来设计标准就低,经过50年的运作,已经不堪重负,特别是近几年,村民已经没有上交维护费,目前灌渠伤痕累累,有些圳底淤泥达60公分,许多渠道杂草丛生,还可以看到裂缝和老鼠洞。去年干旱特别严重,大片农田没有办法下秧,试着引水库的水,结果因为引水渠坏了,一放水就决堤。而如果要修的话要花数千万,靠村民自己根本不可能。

“如果将种粮直补的资金用来修缮这些农田水利设施,效果会更好。”张友忠表示,“集中资金办大事嘛。”

第20篇:良种补贴应该直补

良种补贴_应该直补

国家一年投入上百亿资金对农民实行良种补贴,其根本目的是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增加粮食播种面积,最终的核心任务是增加粮食产量,保证国家粮食安全,良种补贴从2004年开始实施,经过几年的试验探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深刻的教训.

对于小麦良种补贴,由于小麦属常规种子,很多农民有自己留种的习惯.由于多年自己留种,小麦种子的多乱杂问题比较严重.实行良种补贴以后,因为是统一供应种子,几年下来,凡是实行小麦良种补贴的县,小麦的田间整齐度大为改观,小麦的产量也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因此说:小麦良种补贴,一定要补贴种子,如果将钱发给农民,有的就可能不每年换种.

对于玉米和水稻种子,由于目前大田生产使用的玉米种子全是杂交种,多数水稻也是杂交种,无论怎样,农民只要种玉米或水稻,就必须购买种子.既然如此,国家将种子补贴资金直接发给农民以后,多数农民会购买自己喜欢的,并且是市场上新推广好品种.目前这两个作物的种子补贴,多是以种子的形式发给农民(只有重庆是将钱直接发给农民的,北京或许是这样),这种做法的弊端是:1.供种企业为了增加利润空间,多是选择使用多年的老品种,这严重阻碍了新品种的快速推广;2.限定2-3个品种,违背农民的购种意愿,农民想种的种子,国家不补贴,自己买种,国家的优惠享受不到;3.不利于控制种子去向.由于农民随便上报用种数量,有的人就乘机倒卖国家补贴种子,发不义之财;4.目前市场上审定的玉米种子有上百个,选择哪个品种补贴由领导说了算,这其中易生腐败;5.目前的种子企业大多以经营玉米种子为主,实行补贴种子,多数不能参入的种子企业,只能等待倒闭或破产,这是种业的垄断或计划时代,不利于中国种子市场的形成发展和完善.

因此,我还是建议将玉米,水稻的种子补贴发给农民,让农民自己购买自己喜欢的种子.这样做.于国家,于农民,于种子企业都是好事,既然是好事,我们和乐不为呢.

直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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