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县县直幼儿园 教师用语用字规范要求
一、常规管理
1.将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园常规管理工作中,分管领导每学期至少2次会议。
2.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园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容,营造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主管领导认真检查落实。
3.幼儿园设警示标语牌、永久性标语牌;在园走廊、教室贴有关于讲普通话的宣传标语,时时提醒幼儿养成说普通话的意识。在教学楼、图书室等公共场所“请说普通话,请用规范字”的提示牌;使园内形成人人都说普通话,都使用规范字的氛围。
4.对园内所有公示牌、制度、办法及所发文件、所定文字材料负责监督审查,对不规范用字现象要立即纠正、整改。
5.园名牌、室名牌及学校的公文、文件和园刊园报的刊头、园的公章、印鉴、图章;自编自印的各类印刷品等方面的用字必须规范化、标准化。
二、教学管理
1.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生活教育工作中应使用普通话,在板书、批改作业、家庭联系册、科研论文、案例中写规范汉字;每学期对教师教案、论文、科研材料等进行一次抽样检查。
2.在听课、评课等教研活动中将用语用字规范作为考核指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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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师用语用字规范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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