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09年度科技扶贫项目
验收报告的通知
各县(市、区)扶贫办:
根据《河南省扶贫办公室、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豫扶贫办[2003]29号)、《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09年度省级科技扶贫项目的备案通知》(豫扶贫办[2009]137号)和《关于2009年度科技扶贫项目验收报告的通知》(豫扶贫办[2010]144号)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2009年度省级科技扶贫项目验收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县(市、区)扶贫办要根据科技扶贫项目特性,
及时对2009年度项目进行验收,并按要求完成自查自验报告和申请验收报告。
2、各县(市、区)扶贫办的自查自验报告要包括项目
完成的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采取的措施,存在的问题及评价。报告涉及内容尽量以实例说明,克服套话、空话,切实做到有据可依。
3、科技扶贫项目资金检查验收统计表(见附件)要根
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实事求是、认真核实后填写,并加盖公章。电子附表已发各县(市、区)邮箱,请注意查收。
4、本通知未涉及的其它事项按豫扶贫办[2003]29号和
[2009]137号文件执行。
5、各县(市、区)扶贫办务必于2010年12月6日前
将申请验收文件、自查自验报告及表格一式2套报送市扶贫办产业化与外资扶贫科,同时报送电子版本。
6、市办将根据各县申验报告情况进行抽查,对抽查情
况将适时给予通报,并同时将抽查结果作为第二年科技扶贫项目任务重要依据。
附件:市2009年度科技扶贫项目资金检查验收统计表
联系方式: 0379-63333809
电子邮箱:lysfpbshk@163.com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关于上报科技扶贫项目验收报告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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