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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派遣协议

发布时间:2020-03-02 22:12:4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人力资源派遣协议

甲方:乙方:

签订地点:湖北·仙桃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劳动政策法规,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人力资源派遣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派遣员工的数量、岗位及期限

1.派遣员工的数量为人,具体情况以《派遣员工花名册》(详见附件1)为准;当派遣员工发生变动时,双方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2.派遣岗位:。

3.派遣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派遣人员的录用和派遣

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岗位要求,发布公开招聘信息(招聘内容须经甲方审核),并负责协助相关的招聘事宜,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选拔,为甲方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选(岗位条件另定)。

2.乙方将劳务派遣用工性质明确告知应聘人员。

3.派遣员工办理入职手续时甲方须核实员工是否与乙方签订协议,如没有,则告知员工及时补签协议。

4.甲方审验、考核应聘人员,并确定录用名单,乙方根据甲方确定的录用名单向甲方正式派遣人员。

5.乙方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报甲方备查。

第三条派遣人员的退回与增派

1.在本合同期内,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甲方决定并向乙方通报后,甲方可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但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据: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及派遣人员或者向乙方额外支付派遣人员一个月工资,并提供相关证据:

(1)派遣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中

所规定的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派遣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甲方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甲方可以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乙方可以与派遣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根据本项规定退回派遣人员,致使乙方与派遣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可能发生的医疗补助费和其他费用。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劳务派遣关系或退回派遣人员。派遣期限到期时,符合本项(1)、(3)、(4)项规定的派遣人员,其在甲方的派遣期限应顺延至上述情况消失: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派遣人员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派遣人员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派遣人员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派遣人员(女性)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5)派遣人员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违反上述规定退回派遣人员的,应向乙方支付退回派遣人员之日起至上述情况消失期间的派遣人员工资、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若造成乙方其他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的赔偿。

4.甲方如需乙方增加派遣人员,应提前 15 日书面(或邮件)通知乙方,由乙方按规定办理。

第四条派遣人员的管理与考核

1.派遣人员的劳动人事关系由乙方管理,乙方负责派遣人员的所有人事、劳资、社会保险、党团、工会、计生等工作。

2.经甲方同意,乙方管理人员可到派遣人员工作场所,协调甲乙双方与派遣人员之间的关系,处理相关事务。

3.乙方根据甲方对派遣人员的工作数量、质量、业务技能和工作表现的考核结果,发放派遣人员薪酬、并进行有关的奖惩。

第五条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劳动政策法规以及本协议的约定;

(2)负责派遣员工岗位职责、劳动安全规程和相关管理制度的教育,进行与岗位相适应的基本技能培训;

(3)及时与乙方联系反馈派遣员工的工作情况和遵章守纪情况;

(4)负责派遣员工的工作任务安排和日常管理;

(5)负责为派遣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环境、劳动保护用品和劳动工具;

(6)派遣员工发生疾病和工伤时,及时通知乙方,并积极协助乙方作好救治、伤病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7)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与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协议期满不能续签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派遣人员的经济补偿金。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配合甲方对员工进行日常管理和教育,及时协调解决派遣人员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问题,及时调换不符合甲方岗位要求的人员;

(2)负责派遣员工的工资发放、社会保险办理、人事档案的调转、各种合法证明手续的办理;

(3) 负责派遣员工伤、病、亡的善后处理,依照湖北省有关规定落实工伤事故的鉴定工作;

(4) 及时、妥善处理派遣员工违纪违规问题;

(5) 配合甲方作好员工岗位职责、劳动安全规程和相关管理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6) 配合甲方健全和完善派遣员工岗位、薪酬和工作标准以及相关管理制度。

(7)派遣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出现工伤、死亡事故的有关待遇和费用,由甲方承担按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部分,善后事务处理事宜由乙方负责。

(8)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甲方按月支付。(甲方义务类)

第六条劳务费用及派遣人员待遇

1.甲方应支付乙方劳务费,劳务费包括:全部派遣人员的薪酬及社保费用、管理费、国家规定的其他计提费用。劳务费按月支付,每月日前结算一次,由甲方每月核定,乙方核实后,甲方根据乙方出具的发票一次性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2.甲方因未及时或未支付员工工资、员工社保费用、管理费用给乙方以及乙方派遣员工造成损失的,全部由甲方承担。

3.管理费支付标准:人民币元/人/月。

4.派遣人员薪酬由甲方根据相关办法确定(不得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乙方应在甲方应付款项到账之日起7 个工作日发放派遣人员薪酬。

5.派遣人员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乙方代为扣缴改为: 派遣员工工资的支付办法:根据《劳务派遣协议》的规定,用工方按月考核派遣员工工作,确定派遣员工应发放的工资总额,我公司扣除代缴的派遣员工本人应交的各类社保、住

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后,确定实发金额,并及时发给派遣员工本人。

6.乙方应及时为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缴纳费用中由单位支付部分,由乙方核定,在甲方支付的劳务费中缴纳。

7.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共同确认派遣人员的到岗或离岗时间。如果派遣人员工作不满一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其报酬。

8.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派遣人员收取有关费用(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9.派遣员工的工作环境和条件符合国家规定,享有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派遣员工享有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派遣员工按国家规定享受婚、丧、探亲和计划生育假期待遇。派遣员工享受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以及因工负伤待遇。

10.派遣员工如果对所发工资有异议,可当面或电话,向公司或公司办事处查询,公司必须及时答复。如有错误,经与用工单位核实后,在次月工资造表时给予纠正。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赔偿

1.甲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付款 7 日以上的,每日按照应付款总额千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延迟付款超过30 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调回派遣人员,并依法追回欠款和违约金;因甲方延迟付款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无故随意调换或增减派遣人员。

3.如派遣人员因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提出辞职的,甲方除按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规定补缴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外,还应按该派遣人员在乙方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甲方未按约定为派遣人员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和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的;

(3)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派遣人员的权益的;

(4)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派遣人员劳动的;

(5)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派遣人员人身安全的。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无故退回派遣人员的,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5.派遣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出现工伤、死亡事故的有关待遇和费用,由甲方承担按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部分,善后事务处理事宜由乙方负责。

6.由于乙方在招聘、培训及后期管理过程中操作不当或不能及时处理纠纷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保持诉讼的权利。

第八条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可解除合同:

(1)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

(2)没有为派遣人员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的;

(3)没有为派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可解除合同:

(1)无正当理由拒付劳务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的;

(2)无正当理由连续迟延付款超过30日的;

(3)违反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规定,严重危害派遣人员的人身安全的;

(4)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派遣人员提供劳务的。

3.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合同难以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可协商终止合同。

第九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与第一条第3款相同。如果甲方所使用的派遣人员与乙方建立的劳动关系终止日期超出本合同有效期,则本合同的有效期顺延至劳动合同终止之日。

2.本合同到期,若双方均无异议,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

第十条其他

1.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相悖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执行。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

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代表:

日期:年月日

附件1:《公司派遣员工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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