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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辍保学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3 20:44:3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控辍保学”工作制度汇编

目 录

1.“控辍保学”工作制度 2.“控辍保学”校长责任制度 3.“控辍保学”专题会议制度 4.“控辍保学”活动月制度 5.学籍管理制度

6.学校优教控辍管理制度 7.学校辍学报告制度 8.学生辍学报告制度 9.班级出勤日报表制度 10.“控辍保学”承包制度 11.家访(登记)制度 12.流失学生劝返制度

13.“控辍保学”周查月报制度 14.“控辍保学”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控辍保学”工作制度

为了切实贯彻《义务教育法》,巩固提高“双创”成果,保障中小学生完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防止学生辍学,特制定“控辍保学”工作制度。

1.建立“控辍保学”领导机构,督促检查、指导控辍工作,把依法控辍纳入日常工作。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控辍保学工作机制。

3.遵循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保证区域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4.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新课程改革,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开展学生课外兴趣活动,防止学生因厌学而辍学。

5.加强《义务教育法》的宣传,营造全社会重视“控辍保学”工作的氛围。

“控辍保学”校长责任制度

为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巩固提高“双创”成果,保障学生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益,特制定“控辍保学”校长责任制度。

实行“控辍保学”校长责任制度,确定控辍目标落实到班级,责任到人,每学期与各班主任签订控辍目标责任书。教师与学生家长签订控辍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将完成控辍目标作为教师的评先选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并列入考核内容,定期召开控辍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制定措施、力求提高,对完成控辍目标的教师予以表彰奖励,对完不成控辍目标的,除予以批评教育外,限期完成控辍目标。

1.建立控辍领导小组,督促检查、指导控辍工作,把控辍工作纳入工作日程,认真抓好、抓实。

2.实行天天过问、周周检查、月月总结制度,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加强教学管理。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使学生留恋学校,把学校变成学生学习生活的乐园。

4.实行奖励机制。严格控制学生流失,确保小学无辍学,中学辍学率控制在1%以内。 5.实行校长包校、班主任包班、科任包人,形成人人抓控辍的工作格局。

6.经常向学生、学生家长宣传《义务教育法》,以法控辍。

7.按照教育部、省、市、县有关减轻学生学业负担的会议和文件精神,面向全体学生,制定减轻学生学业负担的措施,制定辅差转化措施,使那些因厌学而辍学的学生返校就学。

“控辍保学”专题会议制度

为了突出“控辍保学”工作在学校教育工作中的重要性、紧迫性,及时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信息畅通,切实做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控辍保学”工作,特制定“控辍保学”专题会议制度。

一、会议的主要专题

1.学习宣传国家颁布实施的关于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法律法规,提高师生们依法治教、依法维权的教育法律意识。

2.传达并贯彻落实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普九”和“控辍保学”工作的会议及文件精神,了解、掌握相关的形势与任务、方针与政策、规章与制度等。

3.研究讨论、规划制定、建立健全与“普九”、“控辍”相关的组织机构、目标思路、规章制度等,用以组织指导全校的“普九”与“控辍保学”工作。

4.公布出台计划方案、措施规定等,用以从整体宏观上部署安排全校的“普九”与“控辍保学”工作,从具体操作上使师生有章可循、有制可束、有度可量。

5.其它具体专题,包括:宣传发动、信息通报、情况汇报、经验介绍、方法交流、研究对策、布臵工作等。

二、会议形式与参加人员: 1.学校领导班子会议;

2.“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3.全校师生大会; 4.全体教师会议; 5.班主任会议;

6.班级学生主题(团)班会; 7.团员、学生干部会议; 8.学生、家长、教师座谈会。

三、会议时间与具体内容: 1.定期:

(1)每学年初、学期初。召开1次学校领导班子会议,整体部署全年或学期工作。

(2)每学期的开学第一个月的第一周。召开1次“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讨论、建立健全、修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安排“控辍保学”活动月工作;教导处召开1次班主任会议,清查核实学额,了解掌握各班级流失学生情况;团委召开团员、学生干部会议,布臵“控辍保学”活动月宣传活动;各班级组织召开1次学习宣传“控辍保学”法律、法规的主题(团)班会。

(3)每学期的开学第一个月的第二周。召开1次全校师生大会,公布新的规章制度;召开1次全体教师会议,布臵“控辍保学”家访活动周工作,根据学额流失情况,组织全体教师家访动员辍学生和学困生。

(4)每月末,组织召开1次班主任会议,公布出勤月报表,通报每班出勤情况。 (5)每学年(期)末。召开1次全体教师会议,公布每个班级的学额变动情况,“控辍保学”表现优秀的班主任作经验发言,全体教师选举“无辍学班级”和“控辍保学先进个人”

2.不定期:

(1)组织召开部分学生、家长、教师座谈会,做好部分有辍学倾向的学困生、单亲生、贫困生、偏科生的思想工作,调动多方力量,齐抓共管,防控他们流失。

(2)根据具体情况的要求,不定时召开上述其它具体专题会议。

“控辍保学”活动月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每学期初“控辍保学”工作,加大“控辍保学”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控辍保学”的良好社会氛围,县局将每学期初的第一个月作为“控辍保学活动月”。

(一)组织领导:

“控辍保学活动月”活动由学校主管处室组织实施。

(二)方式内容:

1.在活动月中,要充分利用班(团)会活动时间,进行主题鲜明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依法维权意识。 2.抽调学生干部,充分利用村组、学校的各种传媒和舆论工具阵地,广泛深入地进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认识。

3.学习宣传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填写各种表册。

4.以班级为单位统计好新学期学额变动情况,如实填写好上报表册。

5.主管处室核实各班上报数据,清理各班学籍,及时、准确掌握学额变动情况,清查增、减人数,完善应备资料,处理电子学籍异动手续。

6.召开全体教师大会,公布各种规章制度和辍学生发布情况,组织教师进行分村包人(分班包人)大型家访活动,据实填报《家访登记表》。 7.组织召开学困生、易辍生、复学生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明确帮扶对象、目标,安排教师知识补差。

(三)工作目标:

每学期伊始为“控辍保学”工作关键点,控辍难度大,通过宣传教育和家访动员的活动,努力营造“依法控辍”、“全民保学”的社会氛围,提高全社会的认识,形成教师与家长、学校与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尽最大努力保证无学生辍学。

学籍管理制度

1.凡在校就读的学生都要建立纸质和电子学籍。 2.有正当理由,有相关手续由外地市转入我县的学生,必须转入学籍。

3.学生需转往外地就读的,应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依据《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4.对休学、复学的学籍,依据《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执行。

5.学生学籍由专人负责。

6.学生学籍要实行电子学籍管理(应用电子学籍系统开展日常学籍管理工作),信息内容由班主任负责填写,学生家长签字确认,学校负责对学生学籍进行管理、审核,修改、补充,确保学籍信息的真实性。

7.每学期初,学校都要认真彻底清查核实各年级和各班级学生人数,建立班级《学生名册》。

8.对于休学、转学、借读、死亡、复学、辍学、毕业等学生的学籍管理,必须办理相应的学籍管理手续,并登记存档。

9.严肃学籍管理,对在工作中徇情枉法、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相关责任人,将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学校优教控辍管理制度

1.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规范教育教学行为。 2.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全课程,开足课时。 3.取消多层次分班制度,一律实行平行设班,严禁分设重点班与非重点班。

4.严禁歧视、羞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5.小学学生学业成绩实行等级制,初中学生学业成绩禁止排名。

6.严禁强行或变相强行让学困生退学、转学和休学。

学校辍学报告制度

1.班主任要在每天第一时间深入班级检查学生,填写出席人数,将出席总数、缺席人数,缺席原因报告给主管处室,以便学校及时掌握学生情况。

2.每天对班级的辍学生进行报告,每月综合报告,每学期末全面报告。

3.班主任对每个辍学生和有辍学苗头的学生要及时跟踪,了解辍学原因、思想动态及监护人的意见,做好跟踪记录、家访纪录,在做好复学动员工作的同时,掌握每一名学生的去向,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学校。

4.班级发现辍学,要及时进行家访,做好家长或监护人的思想工作,劝导学生复学,工作一周未复学者,班主任要填写“辍学报告单”递交学校,由学校向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发“辍学生返校通知书”,及时采取措施或强制学生复学,对未能及时报告或未及时家访,工作不实造成辍学的,追究班主任的责任。

5.对劝回的学生适时进行文化课辅导、心理辅导、思想工作,尽可能地为他们创设轻松和谐的生活氛围,减轻压力,留校学生防止再次辍学。

6.学校要确定专人负责,在每月末28日前填报“控辍保学月报表”上交县局基教股。

学生辍学报告制度

为了加大管理控辍的力度,充分调动学校、家庭、社会、政府多方参与、齐抓共管,有效地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学生辍学报告制度。

(一)责任人:

学生辍学报告制度总负责人为校长,第一报告人为班主任。

(二)报告程序

1.班主任发现有未请假、无理由、不到校学生后,要及时向学校报告,并和家长取得联系,查明学生未到校的原因,区分有无正当理由及是否有辍学苗头,其结果向主管处室汇报,登记备案。

2.如发现学生第二天仍未上学,班主任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当日,班主任同班级跟班教师进行家访,并把家访结果报主管处室。

3.如第三天仍未上学,班主任应该及时报主管处室登记。主管处室报告校长、分管领导,共同研究并制定控辍方案。并通知学生所在镇村及县局基教股,然后根据方案进行有村委会成员参加的集体家访,确保劝返工作的落实。

(三)责任落实 1.班主任:班主任为第一报告人,发现学生未请假不到校,班主任必须当日向主管处室报告。

2.主管处室:及时向分管领导、校长报告,不得拖延。 3.班主任及跟班教师:负责二日家访组织工作。 4.校长:负责与镇村沟通,落实劝返工作。

(四)辍学月报 1.领导机构:

由学校“控辍保学”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报告,并具体负责实施。

2.报告程序:

(1)日常报告按上述辍学报告制度执行; (2)每月28日前,将辍学情况报县局基教股。 3.报告内容:

当月辍学名单、家长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辍学原因以及动员返校情况。

班级出勤日报表制度

“控辍保学”工作事关“双创”成果的巩固和学校未来的发展,此项工作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动态性。为了便于随时掌握学额变化情况,有效地预防和控制辍学现象的发生,防患于未然,及时采取相应对策,提供准确的信息,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特制定班级出勤日报表制度。

一、工作流程

1.各班级班主任或值周人员每日晨会认真清查统计学生出席情况,据实填写好《学生点名簿》、《班级出勤日报表》和《日出席公示板》,并及时报送班主任和主管处室。 2.班主任和主管处室根据《班级出勤日报表》,发现问题及时与家长沟通。

3.各班级班主任每周对本班学生出席情况作以汇总,据实填好《班级学生出勤周报表》,于每周五放学前送交主管处室。

4.主管处室每周根据《班级学生出勤周报表》,汇总统计填写好《学生出勤周报表》。

5.主管处室根据各班《日报表》、《周报表》,每月对各班出席情况进行汇总,如实填写《学生出勤月报表》。

三、具体要求

1.各班主任要据实填写,不得流于形式。对在上报过程中出现的失职舞弊行为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2.主管处室组织人员定期或临时抽查,以保证对报表数据真实性的监督。 3.主管处室根据报表,密切追踪辍学动态,及时组织安排相关教师家访动员,将辍学苗头消灭于萌芽状态。 4.主管处室将把各班“控辍保学”工作纳入班主任考核项目,作为年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5.各班如出现学生转学、休学、复学、借读等学籍变动情况,及时通知主管处室做好学籍变动登记,办理好各种手续,并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中予以办理。

“控辍保学”承包制度

为了进一步建立并完善“控辍保学”制度,确保适龄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习,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力争不让一个在校生流失、掉队,调动学校一切人力资源,全员参与控辍,形成合力保学,人人有责,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控辍保学”承包制度。

1.建立“控辍保学”承包责任制:校长、副校长――中层领导——班主任――科任教师——监控学生,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形成“控辍保学”工作网络。

2.实行校长和副校长包全校、中层领导包年级、班主任包班级、科任教师包学生的承包梯次。形成层层承包,人人抓控辍的工作格局。

3.建立从下至上层层负责,从上至下逐级指导、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

4.各承包人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大局意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应尽的义务,通力合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切不可互相推诿、逃避责任、敷然塞责,要做到恪尽职守。

5.学校领导要经常深入到学生和教师中,及时了解“控辍保学”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主动帮助班主任想办法、理思路、找对策。 6.班主任要与承包领导经常保持联系,反映情况,与科任教师互相沟通,密切配合,通力合作。

7.各科任教师要经常深入到学生中,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特别是学困生和有辍学意向的学生,及时与班主任交流沟通、反馈信息。并积极主动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学生辍学。

8.学校每学期定期召开不同层次的“控辍保学”专题会议,听取各层承包责任人汇报承包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学生“进的来,留的住,学得好”。

9.把“控辍保学”工作承包责任制纳入对各领导、班主任及科任教师的年度考核中,并将其作为评优选先晋级的重要依据之一,记入考核档案。

10.每学期评选“无辍学班级”、“控辍保学先进个人”,学校给予适当奖励。

家访(登记)制度

为了随时、准确了解和掌握学生在校与在家的学习和生活情况、思想和行为动态,密切学校与家庭、老师与家长间的相互联系,使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信息快速传递、相互配合,实现家校合一的教育网络格局,现结合控辍工作及学生家庭实际,制定家访(登记)制度。

一、家访人员:

全体教职工均有对学生进行家访的义务和责任,其中以学校各级领导和班主任为主、科任教师为辅。

二、家访对象:

全体学生,特别是已经辍学的学生、学困生、单亲生、贫困生、偏科生、违纪生以及有辍学动向的学生等作为家访的重点。

三、家访原因:

①了解学生家庭情况;②反映学生在校各方面表现;③了解学生在家情况;④动员流失生返校;⑤帮扶贫困生;⑥控制欲辍生流失;⑦学生在校意外情况;⑧其他临时原因,需要家访。

四、家访形式:

①走访学生家庭;②电话或网络联系;③请家长来校座谈。

五、家访要求

1.凡进行家访的老师态度要端正,务求实效性,要具有明确的目的和任务进行家访活动。绝不搞为了完成家访任务而进行的家访活动。

2.上班时间内进行家访前,进行家访人员要与主管领导请示,说明家访对象及进行家访原因。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校进行家访,家访回校后要向主管领导汇报,对应急问题要做及时办理,并如实填写《家访(登记)表》,存档备查。

3.进行家访要携带《家访记录》,家访时要把与家长进行谈话的内容作概要性的记录,家长要签字或盖章。

4.《家访记录》要在进行家访人员手中保留(学校随时抽查),期末统一交到主管处室存档备查。

5.家访要服务于学生,服务于教育教学,服务于学校的发展。任何教师或领导不得以家访为借口出校办理其他事情,经查出视为旷职,并按学校出勤有关条例严肃处理。

6.进行家访活动人员数量的要求:

(1)课任教师对所教学生的家访,每学期不少于5—8人次。

(2)学校领导每学期进行重点家访,3—5人次。 (3)班主任进行家访,每学期不少于10—15人次;辍学生家访不少于3次。 7.家访人员要主动积极、热情认真对待每一个学生,访问每一个家庭,外塑教师的良好形象;要客观、公正、主动、真实地介绍学校的教育教学以及师资情况,阐述学校的校风、学风和教风,宣传学校在社会的良好声誉。

8.家访要做到经常性,并改变告状式家访为座谈式家访;改变学生犯了错误才家访、辍学以后才家访的做法,要未雨而绸缪、防患于未然;真正使学生家长体会到老师对学生的爱心与无私,学校的温暖与关怀。

9.家访的形式要多样性,并及时把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作法、决定,通过教师家访传递给家长,加深家庭对学校的了解,赢得家长的信任。

流失学生劝返制度

为了切实贯彻《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保障中小学生完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防止学生辍学,特制定本制度。

1.新学期开学第一周,学校要集中对未报到的学生进行摸底造册,落实人员逐生督促其入学报到。

2.在校生无故不到校上课,班主任应及时了解情况,进行家访,说服学生及早返校。

3.学生因厌学、学习困难、家庭困难等有辍学倾向的,班主任、学科教师要及时家访,做好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并从学习、生活、思想方面给辍学倾向生以关心帮助,鼓励其克服困难,努力完成学业。

4.学生辍学,学校应派人上门进行说服动员工作,说服动员后三天内(不含双休日)仍不返校的,学校向村级组织请求协助做好劝返工作,若仍无效时,上报镇政府和县局;对拒不返校的,由镇政府或相关部门采取行政手段,强制辍学生复学。

5.学校对流失学生的劝返情况要做好过程记录。

“控辍保学”周查月报制度

为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宗旨,特制定“控辍保学”周查月报(即一周一核查、一月一汇报)制度。

一、领导机构

“控辍保学”周查月报制度,由学校“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报告,并具体负责。

二、报告程序

1.日常报告按辍学报告制度执行。

2.每个月底前主管处室统计当月“控辍保学”工作各种情况,和班主任核对后报主管副校长,由主管副校长核对后向校长报告。

3.校长审定后,报镇政府和县局。

三、周查、月报内容 1.当周(月)工作内容。 2.当周(月)辍学名单。 3.当周(月)转入转出名单。 4.当周(月)借读名单。

5.当周(月)其它有关控辍情况。

四、时间 周查时间为每周的周五,月报时间为每月的月末(28日前)。周查要有详细记录,月报要书面材料将当月每周检查的内容、存在的问题、是否已经解决等详实报告,不得瞒报、漏报。

五、汇总通报

县局对每学期进行汇总通报,并进行抽查、核实,把周查月报材料公示、存档,严防弄虚作假。

“控辍保学”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切实贯彻《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保障中小学生完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防止学生辍学,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因违反《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控辍保学”工作开展不力,致使本学区适龄儿童、少年辍学率超出国家规定的指标要求,对相关责任人要实行责任追究。

2.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3.“控辍保学”工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组织学习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力,师生知晓率未达到要求的;

(2)对县局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的实施办法落实不到位的;

(3)档案管理不规范,执行定期自查、汇报制度不及时的; (4)对学困生帮扶缺乏具体措施,关爱“特殊家庭”学生、“留守儿童”工作不力,未积极实施“控辍保学”措施,劝返辍学生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

(5)驱赶或变相驱赶学困生导致学生辍学的; (6)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导致学生辍学的; (7)在义务教育阶段开除或劝退学生导致学生辍学的; (8)在“控辍保学”工作检查中,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影响的;

(9)上报控辍报表、材料弄虚作假,敷衍塞责,造成影响的;

(10)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控辍保学”行为。 4.凡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单位,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5.凡被追究的单位和个人同时取消当年度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6.在“控辍保学”工作中,有重大违法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控辍保学制度

控辍保学制度

控辍保学制度

控辍保学制度

保学控辍制度

控辍保学制度

控辍保学制度

控辍保学制度

“控辍保学”制度

控辍保学制度

控辍保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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