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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青海气象局

发布时间:2020-03-03 09:36:5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青海省气象现代化建设总体方案

气象现代化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气象综合实力不断提升的重要标志。2006年国务院3号文件提出,到2020年,要建成结构完善、功能先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使我国气象整体实力接近同期世界先进水平。气象现代化事业要服务于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我省“两新”目标和“三区”建设战略,以提高“四个能力”为核心,加快“四个一流”台站建设,着力科技创新和人才体系建设,扎实落实“十二五”规划,认真谋划“十三五”发展,注重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注重试点先行、重点突破,注重因地制宜、体现特色,大力推进气象工作政府化、气象业务现代化、气象服务社会化,努力建设具有青海特色的气象现代化体系,为青海小康社会建设服务。

二、总体目标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2006]3号)文件要求,到2020年,在全省气象部门建立适应需求、结构完善、功能先进、保障有力、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并适度超前、能较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气象现代化体系,建立与气象现代化体系相适应的新型事业结构,提

升气象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能力,增强气象综合实力、气象创新活力和气象工作影响力,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气象工作政府管理职能

1.推动各级政府依据气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出台切合本地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开发利用气候资源等工作的法制化建设,将气象事业发展规划、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应对气候变化发展规划、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等纳入各级政府的总体规划之中,促使各项气象主要工作与各级政府的总体工作统一部署、统一安排。

2.推动各级政府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气象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建立健全由政府组织、多部门共同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联席会议制度。按照综合预算和气象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要求,落实气象防灾减灾、公共气象服务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项目经费以及地方气象事业运转经费,建立稳定增长的地方财政投入机制,确保气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3.推动各级政府将气象法律法规执行落实、重大气象项目和工程建设、重大气象灾害防御、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以及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等工作纳入政府的监管或检查之中,对于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安全有重大影响的气象重点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确保各项气象重点工作落实到位。

(二)大力推进气象服务社会化水平

1.强化气象与政府及各部门的协调联动。进一步完善在政

府统一领导下的多部门合作、沟通、协调、联动机制,建立与农牧、国土、环保、交通、水文、电力、旅游、广电等部门的互动和联合会商机制,整合部门资源,发挥部门优势,利用多种途径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逐步实现基本气象信息服务均等化。

2.完善信息传播绿色通道。建立职责明确的气象信息发布传播机制,完善与各级政府应急办以及电信运营商、广电等部门的气象预警信息快速传播的“绿色通道”,努力实现气象信息服务全覆盖,逐步实现气象预警信息分类、分级、分区发送。

3.充分发挥气象志愿者、信息员的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发挥气象信息员和气象志愿者的作用,推进气象服务向乡(镇)、社区、村延伸,扩大服务信息覆盖面,进一步提高气象服务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大对气象信息员和气象志愿者的培训力度,建立健全基层气象服务队伍建设管理的长效运行保障机制。

4.提升社会公众的气象灾害风险意识。组织开展不同层次、应对不同气象灾害的气象防灾减灾避灾应急演练,利用各地气象科技馆、展览馆等气象科普平台以及防灾减灾宣传日、世界气象日等活动,普及气象防灾减灾科学知识,进一步提高公众防灾避险、自救互救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综合气象观测体系建设 1.优化综合气象观测站网布局

进一步优化综合气象观测站网功能布局,形成能够准确反映我省基本气候状态和气候变化事实、显著增强灾害性天气监

测能力的综合气象观测站网,实现对气象灾害系统的多要素、全方位、高时空分辨率和高精度的连续观测。优先在气象灾害高影响区、气候敏感区、主要交通线路、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旅游景区和乡镇开展地面气象观测站网建设,在灾害多发区、人口密集区继续布设新一代天气雷达、规模适度的X波段局地预警天气雷达网以及风廓线雷达建设,建立市、州气象局移动气象观测体系。强化生态与农牧业气象观测,构建以卫星遥感监测为主、地面观测为辅的生态气象观测站网,针对草地、湖泊、湿地等典型生态系统开展特色观测,建成满足国家气象观测网和我省“四区两带一线” 区域发展格局需求的气象观测站网体系。

统筹地方政府和行业需求,建立具有青海高原特色的高空、全球定位系统、大气成分、环境气象、雷电、太阳辐射、风能资源、交通、旅游等专业监测网,满足行业气象服务需求。

2.提高观测自动化水平

在国家级台站建设双套地面气象要素自动观测系统,基本实现气象台站地面观测自动化。改造升级区域气象观测站,建设风廓线、能见度、霾、辐射、酸雨、雷电、大气成分等自动观测站网,构建适应自动气象观测的业务平台。调整综合观测业务流程和业务规范,实现综合观测业务值班一体化,完成综合观测业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3.提高气象信息传输能力

升级改造全省气象主干通信网络,优化局域网,加强通信系统应急备份通信能力建设,无通信条件下,加快北斗卫星通

信的建设速度,提升气象信息传输的时效性、可靠性和稳定性,完善信息系统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先进的气象信息存储与共享系统,实现实时气象数据在线存档处理。提高气象信息通信速率,实现气象部门以及气象与水利、农业、交通、环保等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和应急会商。

4.加强气象资料数据质量控制和产品开发能力

完善省、州(市)、县三级数据质量控制业务,强化台站级数据质量控制能力,制定和完善数据传输和质量控制标准。建设高性能计算系统,建立省级观测资料监测评估和均一性分析处理系统。提高气象资料融合处理能力,开展自动站、卫星、天气雷达等观测数据的定量化处理,形成地基、空基、天基等多种观测数据融合产品。提升新建综合观测系统观测资料的应用能力。

5.提高气象装备保障能力

探索气象装备保障分类分级和社会化保障机制,建设省、州(市)、县三级技术保障装备体系,重点强化保障分中心的能力建设,配备自动站移动计量保障系统。建立和完善较为先进的省级计量标校体系,保证基本气象要素观测精度。升级改造现有的运行监控系统,实现对投入业务运行的各类观测系统全网实时监控,集成观测装备运行状态在线监控、逐级数据交换、故障自动报警、故障处理追踪和远程控制为一体的技术保障管理综合平台,实现基础资料的快速检索、查询,提供设备维修的技术支持等,实现及时、快速、有效的技术支持与技术保障体系。

6.强化气象探测环境保护

健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章制度,严格气象台站迁移行政审批制度,加大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力度,切实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对探测环境已经遭受严重破坏和无法原址改善的气象观测站进行迁建,对已经遭受部分影响或可能遭受影响的气象观测站进行保护性改善。全省气象观测环境,特别是国家级台站探测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四)加强气象预报预测体系建设 1.提高气象监测预警预报预测能力

加强对突发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发挥陆续新建的新一代天气雷达、不同要素区域自动气象站等气象现代化设备的作用,利用山洪地质灾害气象保障工程等建设项目中研究得到的临界雨量指标等成果优化灾害性天气监测软件设计,强化县级区域和周边附近台站灾害性天气实时监测和联报联防任务,提高灾害性天气的监测率和预警预报的及时率,不断提升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的预警预报能力。

强化灾害性天气诊断分析和中尺度天气分析业务。开展等级降水预报与定量降水预报,发展基于T639模式及业务化的区域数值预报模式的解释应用工作,提高预报的准确率和精细化程度。建立乡镇及重点区域的气象精细化预报业务,在国家级指导预报的基础上制作精细到5公里格点或乡镇及其他服务地点的气象要素预报产品,24小时预报时效内时间分辨率达到3小时,气象要素预报的数量明显增加。加强高分辨率的灾害性天气预报业务。开展县级以上城市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和霾

的预警预报业务。强化短时临近天气预报业务,发展延伸期天气预报。加强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监测诊断分析和预评估,开展全省县以上站点月降水、月气温预测。加强预报产品质量的评估检验。

2.加强现代预报预测业务系统建设

在省级建立确定性预报和集合概率预报一体化的业务体系,建设我省基于MICAPS的集合预报应用业务平台。加强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业务系统及强对流天气短时临近天气预报系统建设。建立各类预报产品检验评估系统,强化数值天气预报产品解释应用。加快开展我省数值预报业务系统建设。建立县级以上城市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警预报业务系统。

做好气候信息处理与分析系统(CIPAS)本地化应用,建立适合本省实际的集气象数据集和气候监测诊断、预测、评价于一体的业务系统。完善国家级区域气候模式的降尺度应用,改进省级气候动力模式系统。建立月、季内强降水、强变温预测业务系统,建立干旱、雪灾预警业务系统。

3.建立现代预报预测业务流程

调整气象预报业务布局,发挥上级专业化业务单位的技术优势和下级台站的地域优势,建立健全上下联动、省级指导、市(州)级订正、县级细化、服务的集约化预报业务流程,加强上下级台站间的预报指导与订正反馈,增强不同时效预报的协调性,促进气象预报有效衔接。完善气象预报会商交流制度,提高预报准确率和预报结论的一致性。

(五)加强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

1.建立集约的公共气象服务平台。围绕服务需求,大力发展决策气象服务、公众气象服务、专业专项气象服务,推进省、市、县气象服务集约发展。建立、完善全省统一的省、市(州)、县三级公共气象服务平台,及时向当地政府、部门及社会公众提供准确、高效的服务产品,提高服务科学性、针对性、及时性和主动性。

2.建立、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平台。依据服务业务需求,推进气象服务业务流程的合理化、业务产品的精细化以及业务分工的专业化。优化业务布局,按照统一的技术规范,建立本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立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一键式”发布系统,完善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明确预警信息发布职责和权限,建立统一的传输流程和工作机制,显著提高气象服务业务现代化水平。

3.提升生态气象服务能力

研究我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规划、生态文明的内涵及对气象服务的需求和挑战,努力探索气象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保障措施和体制机制。围绕三江源、青海湖流域、祁连山、柴达木盆地等重点区域的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进一步优化全省生态气象观测站和土壤水分观测站布局,构建以卫星遥感监测为主、地面观测为辅的生态气象业务服务平台,做好生态气象监测评估服务。以海北国家级牧试站设立的高寒草甸试验基地为优势,加强畜牧气象试验研究,提高我省畜牧业气象服务能力。

4.推进气象为农服务“两个体系”建设

加强农村气象防灾减灾、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强化面向现代农业发展和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的气象服务。完善气象为农服务“两个体系”长效机制。提高农业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和影响评估水平,建立农村气象信息发布网络,推进农业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在生态畜牧业区、设施农业和特色农业重点区、农村气象灾害易发区开展“两个体系”示范建设,打造“百县千乡”气象服务示范区。研发和推广农牧业气象适用技术,增强农牧业气象服务针对性和实用性。

5.加快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和能力建设

健全组织体系,继续争取各级政府设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增加地方编制,制订稳定基层作业队伍的保障措施。完善长效机制,继续推动各地政府出台文件,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强化协调指挥,加快作业指挥系统建设,完善作业决策指挥流程。提升业务能力,加快作业条件监测预报、空域申报、信息网络、效果检验系统以及标准化作业站点的建设进程。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在抗旱、防雹、增蓄、生态建设、森林防火、重大活动中的科学水平和效益。

6.加强专业专项气象服务

开展流域及局地山洪监测与灾情评估系统建设。面向省会西宁和东部城市群,做好城市气象灾害的防御、城市生命线运行保障的气象服务。加强公路交通、环境、卫生、旅游、电力、森林草原防火等重点领域高影响天气的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开展针对大型太阳能光伏电站、风电场运行的气象保障业务服务。加强重大活动和重大工程项目等专项气象服务以及突发公

共事件应急气象服务。

7.提升应对气候变化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服务能力 加强气候变化监测,加强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发生频率、强度和空间分布及其变化规律的分析,加强区域气候变化对农牧业、林业、水资源、能源、生态系统等影响评估,提高应对气候变化决策咨询能力。按照主体功能区战略,开展气候资源普查和承载能力评估,推进气候资源精细化区划和评价工作。提高风能、太阳能等监测评估能力。强化重点建设工程和区域经济开发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开展各类生态建设与保护工程实施效果的气象监测评估。做好西宁及东部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的气象服务。

(六)强化气象科技创新和人才体系建设

1.完善气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完善科技管理制度,健全面向气象业务服务直接应用需求的立项机制和科研成果考核评价办法,制定气象科技成果业务化的相关程序与标准,完善气象科技成果业务化认证与准入机制;制订气象科技成果推广奖励政策,鼓励科技人员应用推广科技成果,建立气象科技成果转化评价与激励机制,促进科研成果业务转化,提高科研成果的应用效益。

2.推动气象关键技术研发

通过技术研发、继承发展、集成创新、引进吸收等多种形式,依托省级科技创新团队,依靠自主发展和合作交流等途径,大力推进气象业务关键技术研发。重点在区域数值预报模式和产品释用技术、强天气短临预报、精细化预报、中小河流和山

洪地质灾害预警、人工影响天气、高寒生态气象以及气象灾害影响评估等领域形成一批高水平科研成果。

3.加强气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有效发挥青海省防灾减灾重点实验室的功能作用,积极申报其他关键气象科研业务领域省级重点实验室。深入开展省气象科研所发展试点工作,突出“高寒生态气象”特色研究方向,建设高寒生态气象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平台。通过省级气象科技创新实验基地建设,强化科技创新的基础支撑。

4.创新现代气象人才工作机制

深化以岗位管理为重点的气象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科学设置各级各类岗位,完善岗位和绩效工资制度。强化气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健全气象人才引进、聘用、交流、培养工作机制,依照岗位需求选拔使用人才,健全考核奖惩制度,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5.加快气象骨干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高层次气象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着力打造气象科技人才高地。健全完善气象领军人才的选拔、培养、激励和服务机制,强化领军人才对气象事业发展的促进带动作用。切实发挥现有科技创新团队的作用,努力打造在国内有影响力的科技创新团队。培养建设具有相当规模的首席预报员、首席气象服务专家、学科带头人队伍。

6.强化气象教育培训体系建设

完善以专业技术教育、继续教育、在职培训相结合的气象人才培训体系,健全业务和科研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

气象教育培训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教育培训的特色业务教材和课件建设,加强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加快培训中心现代化多媒体教学设备和气象业务系统实习实验平台建设,依托业务单位完善实习实训基地。

(七)加强气象法制、文化和台站建设,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1.推进气象法制建设

加快地方性气象法规规章建设,努力实现气象活动法律制度全覆盖。建立健全省局监督、市(州)局为主、县局配合,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的气象行政执法体系。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公共气象服务、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社会管理,提高气象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强化气象标准化、气象依法行政信息化建设。

2.建设先进气象文化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气象现代化全过程,大力弘扬以“准确、及时、创新、奉献”为主要内容的气象精神。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文明单位、文明台站标兵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职工文化活动,满足气象职工精神需求。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通过统一规划、逐站设计和分步建设,按照功能适用、规模适度、建设集约的要求,实施“一流台站”基础建设工程。加大对艰苦、偏远台站的支持力度,全面改善业务、工作及生活条件。

4.加强气象事业科学管理

完善与气象事业发展相适应的制度体系,优化机构配置,明晰职能职责,改进工作流程,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健全决策执行跟踪反馈及评估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提高执行能力,实现高效管理。充分应用现代科学管理和信息技术,构建气象科学管理信息支撑系统,提高气象科学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现代化领导小组要把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作为事业发展的硬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定期研究解决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的重大问题,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握重点工作时序进度,加强总体协调,及时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跟踪各地进展,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要加强督导。

(二)强化项目支撑

积极推进气象现代化重点项目建设,“十二五”时期,重点建设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青海湖流域人工增雨工程、青海藏区基层气象台站能力建设工程,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担,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审批、经费安排、实施建设工作,扎实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

(三)强化资金保障

各级气象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把增强气象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所需的事业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切实加大对重大气象工程、气象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项目的投入力度,

建立健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为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四)强化责任落实

现代化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战略规划和顶层设计,加快研究制定指标体系、总体方案。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要组建工作班子,一把手负总责,任务分解到部门、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

(五)强化协调配合

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工作是综合性、系统性工程,涉及面广,要求高,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各职能处室、各直属单位、各州地市局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要逐步充实加强现代办力量,保证工作经费。

(六)强化考核评估

加强对现代化指标完成情况的动态监测,强化对项目建设的绩效考核,定期进行统计分析和综合考评,并将考核评价结果记入各级领导班子绩效档案,作为领导班子调整和干部选拔、奖惩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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