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居住证挂失、解挂、补办申请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事告知
编码:123442
一、项目名称:
受理居住证挂失、解挂、补办申请
二、政策依据: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2013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
三、受理条件:
挂失适用于持证人遗失有效的《居住证》,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证件挂失手续。需要出示挂失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填写《上海市居住证件业务受理单》。
解挂适用于来沪人员自挂失之日起在签注有效期限内找回遗失的证件,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解挂手续。需要提供解挂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及挂失的《居住证》;填写《上海市居住证件业务受理单》。
补办适用于持证人证件损毁的,或者证件遗失并办理挂失手续后30日内未找回的,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证件补办手续。需要提供补证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填写《上
海市居住证件业务受理单》;证件损毁补办的,应提供损毁的《居住证》。
四、受理部门:
所在街镇、金山工业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五、咨询电话:
居住证:962222 积
分:12333 市民服务热线:12345
《受理居住证挂失、解挂、补办申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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